洪巧俊:建办公楼是否要通过听证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9:17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 洪巧俊

  题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

  办公楼奢豪之风已是愈演愈烈,且被称为“中国式奢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建设的通知,坚决刹住这股歪风,这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豪华衙门’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豪奢政府办公楼一直是群众抱怨的话题。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攀比,贪大求洋,搞豪华

装修;不惜贷款、举债,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等现象,已是屡见不鲜。这种做法不仅浪费国家财产和资源,加重人民群众负担,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按理应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但一些地方政府是越奢华越好。从媒体披露的此类典型案例中发现,越是经济贫困的地方,某些领导越是喜欢搞豪华工程。重庆忠县黄金镇竟把办公大楼修成了“天安门”城楼,耗资400余万元。而河南濮阳县斥资数千万元也修建了一座“天安门”办公楼,这个每年都需要上级拨数亿元资金维持财政运转的贫困县,却有如此惊人之举。劲刮奢侈豪华办公楼之风,已经到了非刹不可的地步。

  但问题是如何才能刹住这股歪风,如果只是按照中办和国办通知的规定,依笔者之见还是难以见效的。这是因为通知规定还比较笼统,对一些地方不能取得制约的作用,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政府建办公大楼,土地往往是最廉价的。就算土地价格是市场价,拿县级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来说,这个价格在许多县城是非常高的,一些贫困地区每平方米的造价不会超过1000元钱,现在有这样一个通知,一些县政府会不会就高不就低,而成为一些官员奢侈借口?

  许多情况下,政府建办公楼并不是没有办公楼,也不是因为办公楼太拥挤,而是官员贪大求洋、攀比心理作怪。要刹住建豪华办公楼之风,应规定已有办公楼的,原则上不准再修建。办公条件确实很困难的,是否应该举行听证会?是否在面积和造价方面听听群众的意见?是否要经过一定的评估,然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当然还要明确规定

公务员人均占多少平方米的不能再建。

  如果有人令行不止,就撤销他的职务,触动法律的,就绳之以法,我看就没有哪个官员会冒这个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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