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户籍改革不能满足于小修小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07:38 新京报

  社论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宣布,北京户籍管理将推行9项新规。9项新变化中,几项与进京落户有关:除父亲集体户口限制取消外,农转非年限也将取消。此外,办边境证、进京户口审批,均将取消派出所申请环节;新生儿取名,可免费先查重名率;二代证制证周期,将缩至15个工作日。

  这些举措中,人们最为关注的,是关于进京落户的新规定:比如,新规实行后,只要男方的集体户口不是在校生集体户口,或驻京办事处、联络处等集体户口,即使女方为外省市户口、双方在京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都可以随父落户。但是,落户手续需经父亲单位同意、公安机关审批。

  应该说,尽管此项规定依然有前提限制,但比起以往的规定,无疑是一个进步,将给一批过去迟迟得不到北京城镇户口的人士带来福音,当然值得欢迎。不过,高兴之余,我们认为:这些新规定,依然是在现有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小修小补,还无法满足广大公众对于北京户籍制度彻底改革的需求。尽快推进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刻不容缓。

  比如,夫妻一方有北京市户口,另一方想要在北京落户的,现阶段需要满足较为苛刻的条件方可(如需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等)。

  相比之下,加拿大、

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对同等条件下配偶申请入籍的年限规定都比这要宽松。尽管因为具体国情不同,上述限制性条件不能完全简单类比,但这样的规定,对于跨地区婚姻的双方当事人来说,着实不够人性化,已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尽早决策,改变上述不合理的年限,早日让相关家庭享受喜悦和温暖。

  其次,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区别,是我国户籍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也已广受争议。近年来,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十余个省、市、自治区,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改革的共识应该更容易达成。更何况,京郊大地这些年发展迅猛,城乡二元户口制度的基础———城乡之间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差异,已经微乎其微,甚至即将不复存在,维系该差异性政策早已没有了太多的现实意义。相关部门可考虑尽快统一本市的居民户口,取消城乡差别。

  还有,这些年来,随着北京市和全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大量没有北京户口的人士进入北京创业、打工、购房。他们创造了数额巨大的财富和众多的就业机会,依法在北京纳税,为首都的经济活力和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以现行的法律规定,他们大多数人基本上没有取得北京户口的可能,无法享受某些北京市民才能获得的政治权利、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这种情况无疑会影响当事人创业、置产的积极性和对政府决策的评价,不利于构建平等、和谐、共赢的现代北京。建议决策者吸收其他省市以及域外的先进经验,对在北京工作、居住满一定年限或者购置产业满一定数额的人士,放宽落户北京的条件,或者放宽现有的绿卡制度,让更多的公民享受到应有的公民权利。

  长远来看,作为我国特色的户籍制度,必将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居住证制度所取代,而要实现这一点,需要改革的勇气和魄力。在这个过程当中,尽最大可能改进户籍制度,引进包括上述三点建议在内的新条件、新办法,使北京市的落户条件能够充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迅速发展和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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