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道德调查怎能让法律改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06: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何勇海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19日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与以往不同,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所长在法庭上宣读了一份“社会调查报告”,证明了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在刑事案件中以“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证实被告人的平时情况,并被用作法官量刑的参考依据,在北京尚属首次。(《东方今报》4月21日)

  像很多人一样,笔者闻此消息的第一念头,也是为人性化执法叫好。但是,细想之下,笔者对此还是满怀担忧:“道德调查纳入量刑参考”会不会变味?

  从犯罪嫌疑人自身来看,平时表现好不好具体怎么量化?有什么统一的标准?恐怕没有。从调查者来看,也正因为没有统一标准,不好量化,“道德调查纳入量刑参考”手段若使用不当,只会对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提供钻空子的机会,犯罪嫌疑人只需要买通相关调查人员弄到一份不符合实情的调查材料,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发落的待遇。这会不会重演旧社会“堂堂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悲剧?

  法律是严肃的,谁犯了罪,该受什么样的刑罚,自有条文规定得明明白白。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量刑中参考道德的标准,让法律为道德调查“改道”,如何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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