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评:毕业证PK结婚证是权力对权利的剥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3:22 观察与思考

  这类“伪法治”比起过去那种“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法律虚无主义,因为外表涂抹了一层“法治”的油彩而更 具迷惑性。

  -浙江杭州 俞评

  福建省平和县政府为完成省里要求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的工作指标,近期出台了一则“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 初中辍学率”的通知,但这一通知却遭到公众的广泛质疑,最终不得不于日前废止。该通知中争议最大的核心的一条是责令政 府有关部门“对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青少年,不给予办理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等”。(4月6日新华社电)

  见过控制辍学率的执法举措,没见过这么个控制辍学率的执法举措。我在“大开眼界”之余,不能不佩服该县当政者 的“创新思维”和“执法勇气”。如果不是后来的匆匆“废止”,将之推为“最牛的政令”也不为过。它“牛”就“牛”在: 如果你初中毕不了业,你就没资格打工、没资格开车,甚至没资格结婚,等于是断了你的生路!谁都不否认,平和县政府出此 狠招,本意是逼着人去上学,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这也很容易让人在发出质疑的同时,用“出于好心”对他们的这道政令给 予部分的正面评价。这样,他们倒是很有点儿“感念苍生,爱民如子”的形象了。但是且慢,如果辍学在家的真是县官们的子 女,他们还会以让他(她)结不了婚这样的行政强制相逼迫么?我看不出有这种可能性,看出的倒是对上负责显示政绩的功利 动机,因为,他们急于完成“省里要求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的任务指标。

  当然,显示政绩也好,完成指标也罢,只要对百姓有利(至少是无害),都是能够得到百姓的理解、接受乃至拥护的 。那么,平和县的这道政令又为何招致公众的强烈质疑和抵制呢?对此,有专家把原因归咎于当地政府“法治意识的淡薄和依 法行政理念的缺失”。这话当然不错,但是站在百姓的视角观察,还不如说,他们的公仆意识淡薄、缺乏对公民权利应有的尊 重。不然,也就没法解释他们何以在推动执法的同时公然违法这一奇特现象。

  我们知道,学生辍学的原因虽不尽相同,但在当下山区农村,“读不起书”无疑是最主要的原因。都说“知识改变命 运”,谁家父母不是“望子成龙”,巴望着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呢?将心比心,身为“公仆”的政府官员有义务和责任为贫困 辍学的青少年办实事、送温暖,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搬除完成义务教育道路上的重重障碍。这才是人民政府的为政之道、安民之 本。而平和县的“公仆”们却不然,他们不顾“主人”瓮牖绳枢的困境,不思为“主人”提供雪中送炭的服务,反而不惜以限 制或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相威逼,强令民众“负起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责任”,为他们的“指标政治”服务。如此居高临下、“ 霸王硬上弓”式的粗暴行政,不由得人不生出“你是谁”、“为了谁”的巨大疑问。

  依照现代法治理念,公权力的设定原则是“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私权利的设定原则是“法无明文(禁止)皆 可为”。可见,权力的约束甚于权利,权力的边界即是权利。政府权力是为实现公民权利而设立的,无论何种理由,公权力的 行使都不得构成对私权利的不法侵害。显然,平和县政府把这道法治命题给做反了,他们发出的那道“没有毕业证就不办结婚 证”的政令,直接将公民的婚姻自由从国家的《婚姻法》上“删除”,这不但违背了法律,而且也违逆了民意,注定是无效的 和短命的。

  值得反思的是,为何普法教育搞了这么多年,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还会犯这么低级的法律常识性错误?问题就出在, 他们是在政绩冲动的驱使之下,集体无意识地以侵权的方式“维权”,以破坏法治的手段“建设法治”。这一点,从那一纸以 对公民法外施罚为后盾强力“执法”的“荒唐令”中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这类“伪法治”比起过去那种“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的法律虚无主义,因为外表涂抹了一层“法治”的油彩而更具迷惑性。

  美国的法律哲学家德沃金在《认真对待权利》一书中说:“一个承认个人正当权利的政府,一定不要限定公民们的权 利,使这些权利由于想象中的公共福利的理由被废除”;“如果政府不认真对待权利,那么他也不能够认真对待法律”。对于 知错即改的平和县政府,我也想真诚地进上一言:如果你们真心关怀失学青少年,那就请躬下身子为他们做些什么,但无论做 什么,都请认真对待他们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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