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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庆:撤销牙防组背后当警惕部门收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14:41 中国网
作者:成庆 4月30日,卫生部发出通知,正式宣布取消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至此,成立于1988年的牙防组终于宣告解体。尽管这一民间组织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对于中国牙病防治与牙齿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上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卫生部公告中却认为,牙防组无法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其相关职能与事务性工作其后也大部分由卫生部统一安排。 毫无疑问,牙防组作为一个民间性的公共卫生机构,在这几年受到了很大的质疑。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两起诉讼,一是中国公益网主编李刚在2005年7月对牙防组进行起诉,认为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而另一起诉讼则是在2006年2月7日,上海律师陈江以相同原因起诉牙防组。如此大的争议,核心关键问题其实在于牙防组有没有认证的资格。 事实上,目前牙防组的50多名成员基本都是全国各口腔医院的专家,而且作为这样一个民间卫生组织,当初成立是得到国家的许可与支持,但是在这个组织逐渐形成他的专业权威时,卫生部却一纸取消令让其解体,让人难以明白其内中的原委。 如果仅仅从那两起案件的诉求来看,起诉的重点在于牙防组这一专业权威机构没有得到国家的认证资格权,而原告就怀疑该民间组织与商家存在利益交换的可能,从而滥用专业权威。而法院最终判决也只是认为“牙防组”不具备认证资格,如利用其作为广告,有虚假宣传之嫌疑。 因此问题并不在于牙防组是否专业和权威,而是国家体制是否赋予他这一认证资格。而就在法院判决结果结束后,卫生部就复函法院,表示要采取措施。时隔不久,就传来牙防组寿终正寝的消息。这也意味着卫生部将已经形成专业权威的牙防组完全废除,但是给出的解释却相当含糊,让人怀疑卫生部的某些做法是否具备足够的理由。 事实上,牙防组在近年来的确接受了如宝洁公司的大笔捐助,而且牙防组也给予其产品相关的认证。但是这背后隐藏的一个情况是,牙防组由于只是一个民间组织,其经费来源基本属于自筹性,国家并不给予其财政的支持,但是牙防组却又承担了公共卫生的政府职能,这种民间组织行政府职能之实的双重身份,自然让人怀疑其中立性。 但是卫生部如此草率的解散牙防组,将其职能重新纳入行政职能领域,实际上是近几年来行政机关收权又一个表现。因为一旦涉及到资格认证,那么就会牵涉到各方利益,按照国外通行的做法,一般是由某些大的认证公司具体实施认证,而政府只是规定基本的认证标准,并不直接参与到认证的过程中去。 面对牙防组这样一个已经形成专业权威的机构,卫生部本可以将其纳入到公共卫生产品认证系统之内,让政府部门只是行使监管职能,而不必自己参与到认证事务当中,因为政府资源有限,根本无法完成如此多的产品认证。而面对已经具有专业资质的牙防组,卫生部却痛下杀手,无不怀疑其背后另有隐情。 尽管卫生部随后在记者会上解释,新成立的成立口腔卫生处是工作需要,口腔卫生处将不允许参与任何认证工作。这似乎在解释,卫生部并不是因为利益,而是因为卫生工作需要,但是卫生部并未解释,以后是否还会委托其他专业团体进行认证的问题。 联系到最近沸沸扬扬的KTV版权费收取的事件,核心问题并不在于是否交纳版权费的问题,而在于政府将单纯的商业行为转换成行政资源获取利益的一个途径。从2004年3月开始,大概有50多家唱片公司针对KTV的侵权行为进行上诉,获得大量赔偿。但同时,国家版权局却限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成立,到2005年底,国内只有两家类似的组织,分别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2005年底才成立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这两个组织在维护唱片公司和词曲作者的权利方面,根本无法满足应对今天充斥的侵权行为的需要,也使得唱片公司最终选择直接介入著作权的诉讼活动,国家版权局则以必须依靠著作权管理组织出面为由,严禁唱片公司和个人来进行著作权维权。这背后意味着,那两家官方指定的版权协会垄断了与版权相关的利益,而关于KTV引发的争议,也正是对政府部门同其指定的专业协会之间关系的质疑。 这些事情都让我们忧虑,政府部门是否就拥有我们所期待的公正性和非利益化,而卫生部在公告中还认为,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但是面对一个业已成形的牙防组,卫生部就可以弃之不用,我们怎么就能相信,卫生部选择其他的专业团体并非是因为公共利益,而是为了其单个部门的利益呢? 卫生部在这件事情上,以公共利益为处理牙防组的正当理由,但是其说明并无法让我们信服,也没有给出充分的解释,反而让我们看到,卫生部的处置有可能只是部门利益化的又一次运作而已,借此压制各专业性的民间卫生团体,反过来又控制了公共权力的分配权。这无疑让我们考虑,政府部门如此频繁的干预,到底是喜还是忧? 作者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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