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人民需要什么样的“牙防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6:03 长江商报

  据报道,卫生部近日发出公告撤销全国牙防组。公告指出,随着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强化,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卫生部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应当说,撤销全国牙防组,既是众望所归,也是历史必然。它体现了我国口腔健康保健事业的进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历史的进步。 但是,并不代表取消了一个全国牙防组,牙防组原有的职能政府就能全部大包大揽下来,原有的做法和经验就全盘否定了。相反,根据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尽快建立一个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和满足民生需求的牙防保健新机制。

  毋庸讳言,全国牙防组的终结并非无疾而终,与此前引发的“认证事件”密切相关。媒体概括为“两张桌子忽悠13亿人”的牙防组之所以备受关注与质疑,问题的实质在于机构的边缘性和“胶粘状”。所谓边缘性,即在体制上,客观造成全国牙防组享有在政府与市场边缘自由游荡的空间。所谓“胶粘状”,由于与市场“授受不清”,像变色龙一般,极易对公众产生这样那样的误导。

  然而,还应该看到,牙病患者的诉求,并不是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下设一个口腔卫生处就能全部满足的。从国家统计局以往所公布的信息来看,全国每年的新生儿都在2000万以上,再加上已有的数量更多的婴幼儿,牙病和口腔病患者总数约为1.5亿人口。从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每年的各类牙病和口腔类疾病的病例均超过6000多万人次。既然有这么多的牙病患者,既然牙病患者需要保健、预防、治疗,就可能引发各种医患纠纷,药患纠纷,怎么办?

  越是在社会转型期,越是要尽快通过立法统一规范,严格明确中介组织的定位、功能、责任等。作为中介机构的认证组织首先要合法,其次要依法,应保持客观、公正、负责,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能再出现“全国牙防组”误导公众那样失去公信力的事情。

  公众口腔健康,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除了明确中介认证机构的法定职责外,还需要设立政府指导下的专门民间牙防协会,它由专家自愿和患者代表参与,纯粹的公益组织,经费通过巡诊和捐助解决。一方面传承全国牙防组积累的防保经验,建立全国网络,宣传普及牙防知识,另一方面自主运作,为牙病患者维权提供咨询与服务,在牙防事业中发挥独特作用,使之成为人民欢迎、认可、放心的,真正意义的“牙防组”。

  梁江涛(江苏阜宁

公务员)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873,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