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4000亿非税收费也应纳入公共财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7日00:52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刘海明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日前表示,要加快制定行政收费法,明确允许设立收费项目的条件。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达4000多亿元,各种基金征收2000多亿元。越权立项、无证收费、收费不公示、任意扩大收费范围、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坐收坐支、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普遍存在。(《齐鲁晚报》5月5日)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本以为是“清水衙门”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发改委提供的数据,年收入高达6000亿元。中国新闻网同一天的报道中则称,2004年中国非税收入逾万亿元。尽管非税收入与行政事业收费和基金收入的提法不一致,不过,二者本质上是一码事,都是行政事业单位合法或不合法的创收所得。据报道,这6000-10000亿元的收入,落入政府财政口袋的并不多,绝大部分变成了收费部门的“家产”。

  在税法尚不完善的今天,笔者并不一味反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养活不起庞大的行政事业单位,税外收费,也是国情决定的。然而,收费规模偏大,加重了居民和企业的经济负担,收费行为的不规范,给行政事业单位的集体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由此,必然使得收费部门的“胃口”变大,行政事业收费过程中之所以问题多多,和收费部门的自身利益直接挂钩密不可分。

  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费用该如何支出,有待改革。现在的惯例是“百川(各类收费项目收取的钱款)归己”,亦即谁收费谁受益。这种制度设计漏洞太多,缺乏科学性。行政事业部门不创造经济效益,它们理应靠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养活。税收供养有难度,允许收费,收取的费用也该上缴各级政府的财政,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进行统一分配。收费部门不能“水过地皮湿”,像《西游记》中的猪八戒,遇到清泉,先自己喝个痛快,最后才舀那么一瓢给唐僧交差,甚至还想再蹭师父钵盂里的一点水喝。

  行政收费应该遵循“百川归海”的原则。所谓:“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不同的行政事业部门,收费的类型不同,许多时候,即便同一个部门也可以拥有多个收费项目。此所谓“百川异源”也。但不管是什么项目收取的费用,必须“归海”。这个“海”,不是某个单位自己的“小金库”,而是地方财政。只有所有的非税收入百分之百地归入财政这个“大海”之中,再等待按预算分配,行政事业部门的收费“积极性”才能降低下来,千方百计法外收费的做法才有望被杜绝,因为收再多的费,与他们自己无“益”嘛。

  给孩子断奶不容易,给行政事业部门“断奶”难度有多大,想必发改委比我们清楚。不过,行政事业部门的收费“百川归海”却是大势所趋,关键看中央政府这个当“娘”的狠不狠得下这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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