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巧俊:靠牺牲快乐维权讨回公道也受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9:37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题由:金小姐等人参加了中青旅组织的印度、尼泊尔两国九日游。但旅行社中途改变行程,原定4天的尼泊尔游缩水成一天。由于对旅行社的赔偿标准不满,20名游客滞留在新德里,拒绝回国。

  出门旅游,为的是寻求快乐,没有哪个人喜欢在旅游中遭受滞留而受气。但让游客受气而被投诉的旅行社却呈上升趋势,旅行社服务缩水一直为人所诟病。此次20名游客以拒绝回国来维权,即使能讨回公道,那也失去了旅游的乐趣,所谓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为什么老是出现这种以牺牲快乐来维权的事呢?

  笔者认为,现在游客大都是被动地接受旅行社的合同,游人事先并没有与旅行社签订细致的合同,比如缩水一天赔偿多少钱,少游什么景点赔多少钱,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大多是哑巴吃黄连,即使投诉,往往也难以得到圆满的解决。如此,游客不得不采取过激的行为来

维权,但却牺牲了快乐。所以,这就要有关部门对旅行社的合同进行规范,你服务缩水了,按合同该赔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不用在旅途上发生争执,不用终止旅程,回来算总账就行,这样不但利于游客维权,而且好心情也不会打折。同时对一些有意缩水的旅行社不仅要严厉处罚,而且对屡教不改者吊销其执照,责令停止营业。

  此外,旅行社不妨对旅游线路和档期有个提前的预估和判断,准备几套应变的预案,设计其他备用游线等等。旅行社也可以尝试为旅游服务买保险,如果出现意外状况,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事实上,游客并不期待理赔,因为即便他们得到一笔金额的赔偿,但已经花去了时间和精力,他们真正希望得到的是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得到的是旅游中的快乐。从这个角度看,只有旅行社事先规划,做好预案,同时完善与保险公司联动的赔付机制,那么游客的权益才能充分被保证,游客花钱才能买到真正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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