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职工工资与领导挂钩别是一纸空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09:26 长江商报

  日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一线职工未增加工资的,经营者工资也不能增加。据新华社报道,催生这一文件的背景,是近年来上海部分企业工资“只涨老总不涨员工”的情况。(《东方早报》5月11日)

  『赞成』

  显而易见,国有企业的内部分配不合理,对广大职工是不公平的。其扩大化的直接危害,更是沉重打击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职工与经营者的矛盾不断激化,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广大职工对政府产生了某种不信任感,进而影响到了企业的效率和社会的稳定。

  企业要效率、社会要稳定,必须先做到和谐;要和谐必须先做到公平,要公平必须先做到分配公平。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是确保分配公平的要求,也是企业提高效益和社会维持稳定的要求。

  林川(福建厦门 大型国企高管)

  如果一个企业、一个社会的经济在多年时间里不断增长,而除领导外的大多职工收入却没有、或不能同时随之增加,那一个显而易见的直接社会后果就是贫富差距拉大,且在理论上,领导层此时收入的单向增长不但缺乏财富取得正义性质,并且必定也会由此使社会其他劳动者产生被剥夺的感觉。应该说,这对

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进步是很不利的。上海有关部门已经发现了这种社会不公的存在,并作出了“职工工资不涨领导别想加薪”的意见规定,这肯定是好事。

  周义兴(上海 市民)

  『存疑』

  制定该条规定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笔者对其到底能发挥多大效果持怀疑态度。且让笔者以小人之心度之。一种可能是,你涨我也涨,但职工涨一百元,领导涨一千元,收入差距非但不能缩小,只会拉大,而且是在一种冠冕堂皇的名义下加大。另一种可能是,你不涨我也不涨,领导自己做个高姿态,不给自己加薪,那么,你职工也别想涨。说起来,道理也很冠,文件上有规定。可领导有各种津贴、奖金、补助等额外收入,你职工有吗?所以,受穷的还是职工。前置条件有时可以互换的。

  王学进(浙江绍兴 编辑)

  一线职工工资不涨领导不能加薪,是个好规定,但能否落到实处令人担忧。

  企业员工与企业领导收入上的巨大差距,已经成为现实。有的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已是企业员工的十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有的经营者的既得利益已经够其消费多少年,甚至一辈子。所谓一线职工工资不涨领导不能加薪,对于一些领导来说既不构成生存的威胁,也不会产生什么内在动力。实际情况是,一些效益不好甚至亏损的企业,无钱给职工涨工资,企业领导却依然拿着巨额年薪。因此,在执行一线职工工资不涨领导不能加薪的规定时,首先要规范现有企业领导的工资标准,企业员工与企业领导的工资差距要有一个合理的比例。

  上述问题不解决,一线职工工资不涨领导不能加薪,只能是一个停留在纸上的好规定。

  杨金溪(安徽

巢湖 编辑)

  『献策』

  上海市劳动部门要求在企业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这当然有利于一线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前提是一线职工有足够的力量。但现实中,工会建设常常差强人意,并不能总起到代表工人说话的作用。这样,工资集体协商就往往会成为一句空话。而指望政府介入更不可取。只要企业员工工资符合政府的相关要求,政府介入就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而且,政府毕竟是一个相对中立者,如何能保证一线职工的利益?

  因此,要想让上海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措施发挥作用,必须首先让企业工会真正成为一线职工的“娘家人”,这样,工人才有力量与经营者对等谈判,而工会也才能真正成为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否则,政府出台再多对一线职工有利的要求和规定,都会在经营者独大、一线职工弱小的力量不对等下,形同虚设。

  王攀(《河南商报》评论员)

  在我看来,约束企业领导工资的上涨幅度或让企业一线职工的工资与企业发展一道“水涨船高”虽好,是该进行下去,且还该从法律层面上下功夫。但以一地劳动部门的单打独斗还远不能如愿。治标先治本,为了防止“旧差距未平、新差距又起”,就须找准并彻底公开我们收入制度层面上存在的“病灶”。比如,为何出现金字塔式的财富格局,谁在塔尖上怡乐等。及至将“病灶”铲除,才能从根本遏制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不公的蔓延态势。

  周明华 (四川成都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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