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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毅:官员做好份内工作没必要奖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10:28 中国网
作者:蒋毅 如果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相反却对“预期”中的“起色”给予高额的奖励,这样公平合理吗? 5月13日《山西晚报》报道,山西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针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联合制定出一项具体的奖励办法——对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给予重奖,奖励最高额度达到200万元。制定这样的奖励额度在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中尚属首次。 200万元的金额对于国内环境保护工作而言,可以算得上是“大手笔”。然而,这样的“大手笔”却不是用来治理环境污染的,而是用于奖励那些在环境保护考核中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的。这样的“大手笔”,肯定会让很多人瞠目结舌。 山西省的环境保护现状如何,相信只要是了解中国环境保护状况的人都略知一二。山西作为一个能源大省,作为一个西部欠发达地区,其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水平当然无法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环境方面存在某些问题完全是正常的,关键在是否敢于正视,是不是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其实,环境问题并不是山西一省存在,并不能因此就否定一个地方在环保方面的努力。 在环境保护令人担忧的情况下,该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对治理环保的一把手进行重奖的初衷可以理解——希望唤起一把手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然而这种唤起必须用重奖才能实现吗?原本属于地方官员职责之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用200万元才能推动吗? 一把手重奖制度可谓弊端多多。要知道,一把手固然乐于“笑纳”这200万元,可在环保工作一线奔忙的,却是普通的环保工作者,为什么他们得不到政府的重奖呢? 再者,环境保护是“一把手”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如果将这个分内的职责特殊化,用200万元来额外刺激其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是不是意味着其他工作不重要呢?按照这个逻辑,那么可以给地方一把手发高额奖金的理由就实在太多了?对各项重要工作考核排名前移的一把手也都可以给予重奖。照这样的做法,东三省是不是也可以搞一个改善盗伐森林的排名呢?对考核排名前移的一把手是否也可以给予重奖呢? 如果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相反却对“预期”中的“起色”给予高额的奖励,这样公平合理吗?治理环境污染是各级政府官员职责内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否则就要为此承担责任,就要对人民有个交代。做了该做的工作还能拿高额奖金,人世间有这样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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