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三畏:全国牙防组绑架了我们的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4:25 成都晚报

  5月12日,我带女儿去看牙齿。她12岁了,长龋齿了。跟这一代的多数孩子一样,她使用的是“全国牙防组”认证的“防龋齿”的牙膏成长的。“全国牙防组”料定了家长们会为了孩子而受“防龋齿”的误导。为了下一代,就“宁可信其有”吧,我买他们的“认证”,就是这么想的。这相当于他们绑架了我们的孩子。

  全国牙防组,你真是太有才了。

  你是卫生部批准成立的“专家组织”,你为全国的口腔卫生产品“认证”了十五年。两年前,你的“工作成绩”还得到卫生部的肯定。你是卫生部的亲生孩子,卫生部要肯定你,肯定有卫生部的硬道理。

  可是,5月10日,你被卫生部撤销了。我们得知,你一直在违法“认证”,你忽悠了全国人民,你收取了巨额“赞助费”。你最后被“发现”,居然是因为你的“组织”太寒碜(两个人两台电脑,租的学生宿舍“办公”)。这使我们想到,你要是披上一个豪华的马甲,不就不会被验明正身了吗。事实也正是这样,国家药监局,至少是局里的某些人,不也是像你们的工作逻辑一样“监督”制药企业的吗。但你不是国家机构,你只是国家机构自设的“民间组织”,这样一来,你收“赞助费”就有更强劲的可持续性,在结婚证和暂住证之类行政收费越来越式微的年代,你的要价在飞涨。

  那么,全国牙防组,我要问你,你这两个人,单是宝洁公司那一笔“赞助”的重量,也会把你俩压死吧(据测,一千万的百元现钞有三百五十斤重呢),你俩怎么支配如此巨额的收入?你的主管部门只知道表扬你们“对全国口腔健康做出的贡献”,就不管你们的巨额收入的去向吗?这也太失职了吧!

  在全国牙防组“出事”之后,只有宝洁公司的“荣誉受损”了,人们可能会困惑作为外资企业它为何能“如此成功地本土化”,其实这是很自然的,外资也不是来做慈善的,它们也在寻找全国牙防组这样的监守自盗的害群之马。但我还听到一位职业经理人这样评价,说宝洁的这一笔“赞助”被公开,说明它的“公共关系”处理得不好,至少,在全国牙防组的“认证”史上,宝洁不是惟一的“赞助商”,可是,现在人们只知道这一桩!

  它们——全国牙防组,宝洁们,需要追究吗?不需要追究吗?

  我翻开了刑法。什么是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全国牙防组,看起来你把诈骗罪的要件都创造齐备了:你虚构了认证的事实,你隐瞒了产品功能的真相;你先“认证”后“收钱”应该不妨碍“非法占有”的认定;而诈骗的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我本人就是受害人。还有宝洁们,它们既是全国牙防组的受害人,又涉嫌利用虚假广告欺骗公众。

  全国消费者是否应该联合起来,起诉“全国牙防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全国消费者”等于是一个虚拟的角色,它是不会到场的。我们是无助的公众,我们只能期待国家去追究它的责任。如果现在的法制管不了它,那就等待刷着它“认证”的牙膏长大的孩子们吧。

  何三畏,南方人物周刊主笔,现居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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