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炫富广告不过扒开了事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4:2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见证奢华”“新奢宅,彰显财富拥有者的非凡品位”……当买不起房成为大多数人苦恼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用词显得格外刺眼。北京市市长王岐山表示,广告词中反复出现的“至尊”“豪宅”“奢侈”“顶级享受”等字眼严重影响了首都的和谐氛围。许多政协委员呼吁整顿房地产炫富广告。(5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房地产炫富广告,对于我等“望房兴叹”者来说,确实是一种刺痛。但是,这种刺痛不是说一个广告就把我们打入了下等人群,而是说它时时刻刻在提醒我们:你买不起此等房子。炫富广告好比一个唠叨而傲慢的富翁,时刻不让我们忘记“身份”和“地位”。

  炫富广告不能制造贫富差距的事实,而是要努力把这个事实扒开了给人看。因此,说炫富广告影响了社会和谐,那也顶多是影响了那种表面的和谐,而实质上的和谐远非一个广告就能影响。正如富翁一味炫富并不明智一样,房地产广告一味炫富同样不理性。但是,很多专家都说了,炫富广告并不违法,而政协委员们又呼吁“整顿”,我不知道这个“整顿”的依据究竟是什么呢?

  显然,所谓“整顿”,又将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要使“至尊”“

豪宅”“奢侈”“顶级享受”这些词语从房地产广告中消失,固然是简单的;问题是,当房地产广告中出现的全部是“物美价廉”“平民化”“工薪消费”这些词,
房价
却依然如高企,难道不是对公众的另外一种刺痛吗?

  如果说炫富广告是对事实的有意揭露,那么“整顿”后的“炫贫广告”,则是一种明摆着的欺骗,是对事实的有意掩盖。公众看到哪一种广告更不好受,还真不好说。

  我觉得,我们不该低估了

开发商的智商,但凡房价稍许低点的,他不会不知道和大众套近乎,在广告中极尽“物美价廉”吹嘘之能事。可是,如果房子本身就是普通大众买不起的,像某些房产商说的那样,就是为富人而建的,人家怎么不能扯上“至尊豪宅”?

  舒圣祥(浙江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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