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说广告激发仇富低估了公众情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9:18 南方网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曹林 中国青年报评论员

  “上流人家”、“世家”、“公馆”、“皇家”、“至尊”……当买不起房成为大多数人苦恼的时候,铺天盖地的房地产广告用词显得格外刺眼。许多专家称如此炫富广告深深刺痛了百姓的心,导致社会心理失衡,激发出仇富情绪(《中国青年报》5月14日)。

  笔者也非常讨厌这些广告,但并非厌其“炫富”的价值取向,而是反感其恶俗透顶、当众数钱、毫无文化感的暴发户式炫富。说句可能触犯民粹主义者的话,炫富没什么大不了的,穷人的很多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其实就是建立在富人“讲排场、讲面子、追求身份感”的炫富偏好上的。电视剧《给我一支烟》中夜总会保安斥责烂醉的富豪时,小姐“你那点工资还不是他们喝出来的”的白眼虽让人郁闷,但却挺在理。

  商业广告中的炫富尤其应该容忍——广告作为一种消费主义推销术,把某种商品推销给目标购买者,本就包含着天然的炫富本能。关键不在其炫不炫富,而在其炫得是否有水平和文化。看国外一些获得大奖的广告片时,常感觉其炫富既恰如其分地挠到了富人炫耀性消费的痒处,又炫得很有文化、品质和艺术性,令人拍案叫绝。

  专家称这些房产炫富广告会导致社会心理失衡,激发公众的仇富情绪——这看似站在公众利益角度批判炫富广告,实际是在矮化公众的理性、低估公众的情商和转移真正的问题。仅仅几个“至尊”、“顶级享受”的炫富广告语就刺痛了百姓的心,就让公众心理失衡,就让公众仇恨富人财富了,这样的公众也未免太非理性,这样的大众心理也未免太脆弱太不健康了,建立在这个逻辑上的仇富也太情绪化了。一个轻易被一两句话激怒的人常被视为非理性,大众也是如此。公众真的是被几句炫富广告语激出仇富情绪的吗?

  广告炫富并无原罪,公众也不天然排斥炫富。你看看那些发达国家夜幕降临后那些闪烁的霓虹灯,哪个不传播着炫富的文化暗示:某某世界名表,尊贵的象征;某某HOUSE,独一无二的享受——很多昂贵商品正是在这种炫富中不断普及的,一种新商品成为一种公众需要并构成一种生活必需品之前,通常只是少数富人的玩品;我们为之努力的大多数东西,实际上是我们因他人已经拥有它们而欲求的东西,而“已经拥有”的主体正是那些富人们。炫富在这些社会常起到“促进落后者追赶先富”的动员作用。

  而在我们语境中房产炫富广告为何激起另一种心理呢?问题不在炫富广告,而在广告之外。在于高企的房价中隐藏的种种非正义,在于官商勾结使一次次宏观调控陷入“空调”,在于虚高的房价掏空了很多人一辈子的收入,在于房产开发存在着粗暴拆迁廉价补偿的原罪,在于房地产行业存在着“40%利润被相关职能部门拿走”的灰色产业链,在于许多房产商的财富很不干净——引起社会心理失衡的并非几句广告语,而是广告语背后的这些集体认知,健康的财富炫耀能激起健康的羡慕之情,而不干净的财富炫耀激起的只能是反感。中国公众的情商还没有低到被一两句广告语激出仇富情绪的程度,公众仇的是“豪华奢靡”的话语后那不干净的财富,这并非出于嫉妒和阴暗心理,而是理性的“仇富”。

  张天蔚兄写过《旗帜鲜明地仇富》的文章,认为要有理有据地仇富、旗帜鲜明地仇富:自己的仇富不是阴暗心理、不是角落里且妒且恨的觑视、不是背地里的嘀嘀咕咕,而是理性判断和立场选择,我仇富,但不仇奋斗致富、合法致富,但对于以伤天害理、违法乱纪、权钱交易的方式致富者,却一定施与最大的仇恨;仇富不但是一种情绪宣泄,而且还是一种立场的宣示和政治诉求——笔者写此文也有此意,专家“炫富广告激发仇富”的判断未免低估了公众情商,也转移了真正的矛盾。公众的心理失衡是对房产业理性判断的结果,这种“仇富”是有理有据、光明正大、拿得上台面的。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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