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工资增长不只是民生之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6: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社评

  多年来的统计数据表明,虽然我国GDP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但居民可支配收入却增长缓慢,不但远远低于GDP增幅,有的群体甚至多年不涨,如果算上通货膨胀,简直是负增长。不久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一项课题也表明,相对于国民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企业员工的总体工资水平增长偏慢。

  鉴于这样的情况长期存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14日表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包括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在内的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

  从微观的角度讲,工资收入应该反映经济发展及其增长。如果不能正常反映这一增长,那么其中必然某个环节出了问题。综观当前的情况,正如有关部门多次指出的,中国劳资关系总体比较稳定,但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这些“不和谐因素”是什么,值得玩味,笔者认为,有几个层面的情况,一是某些企业存在非法用工,劳动者权益无从保障,更毋庸说提高工资待遇;二是民营企业中,不少企业为降低成本,尽量压低工资,而劳动者无力与之平等谈判,工资通常由单方说了算;三是国有企业中,分配体制僵化,论资排辈,论级排辈,出力的未必高薪,不干活的反而荷包鼓鼓。

  当然,“劳资问题”并非完全指望劳资双方解决,某些政策的默许和法律(执法者)的不作为都是造成当今现实的有力“推手”。此外,税收过重、贪污腐败等也都在现实中转化为企业成本并最终由劳动者负担,低工资就是他们“埋单”的方式。

  去年,中央提出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原则是“提低、扩中、调高、打非”,关注工资增长可以视作上述政策的延续,其着意在“提低”,最终是要实现“扩中”从而造就一个所谓的橄榄型的稳定社会。“提低”做得好,无论对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还是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都大有裨益。众所周知,增加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一方面可以直接实现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则利于解决广大民众的生活生计问题,缩小收入差距,降低基尼系数,从而为社会和谐奠定必要的基础。总之,使工资增长与GDP增长逐步成正比例关系。这既是民生之要,也是发展之本。

  从邱小平所提到的五项措施看,提高工资水平,还需在三个方面发力:政府监管要做到信息公开、服务到位、公平执法(不袒护企业、不助长歪风);行业自律层面,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订立行业标准,并严格自查自纠;劳资层面,当前需提高工会地位,加大劳动者与资方谈判的筹码和力量,最终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劳资对立不利于任何一方的长久发展。即便是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比如,2000年,“第三条道路首脑会议”公报曾强调:“我们相信市场经济必须同社会责任相结合”。今天,我们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适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其中一个重要任务,也是要实现“市场经济与社会责任的结合”,而在企业形成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只是其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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