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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永锋:重奖领导不如重奖群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6: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环保不是环保局的事,也不仅仅是政府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别的地方完全可以像乐山一样:储备、开列一笔资金,大力奖励有功于环保的“优秀社会群众”。 ——冯永锋 (环保人士) 看到山西省环保局和财政厅准备联合奖励“节能减排”优秀官员的消息时,笔者正在四川,恰好在乐山市,听到一个同样是环保方面的奖励新闻,只是乐山人明智,他们奖励给“社会群众”。 全国的环保系统都有一个“12369”的环保举报电话,乐山也有,可一直很少有群众举报。不是因为乐山已经多么环保,而是群众怕举报了不给处理,举报者会受“追杀”。2005年,为了鼓励社会监督,乐山市特地想了个妙招,出台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奖金低的100元,高的10000元。其创举是可匿名“密码举报”,你打了电话,可以不用透露身份,环保热线会给你一个“序列码”,只要举报属实,奖金就可直接打到你的卡上。这一招还真灵,2006年一年,就奖励出资金52000多元。 有意思的是,乐山的奖励资金和山西一样,也是“专项资金”,也是专款专用。但人家用这笔钱,理直气壮,社会欢迎,群众踊跃不说,更重要的是,在当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气氛,有了群众的支持和响应,一向软弱的环保局工作起来很自然地挺直了腰杆,主管环保的副市长也有政绩可以向其他干部传播。 笔者几年来一直在持续观察中国的环境保护方略。许多环境违法行为,都是当地政府制定的“土政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有意包庇和“兼容”,群众并不喜欢。这内中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官员环保书籍读得少,“知识结构不合理”——都已经是全面环保的时代了,还沉迷于“排污兴奋期”;可能是被所谓的“上级高压”GDP排名所牵累——对于一个人来说,有钱不等于幸福,对一个地方也是如此,在浓烟黑雾中,即使“促进了经济发展”,却很可能每一分钱都是带血的GDP、带污水毒水的GDP,这样的发展有什么可得意的? 环保不是环保局的事,也不仅仅是政府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政府的作用很关键,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明,政府迟早要成为“最大的环保组织”、“最大的公益组织”,应该努力成为生态文明的“赋能者”。别的地方完全可以像乐山一样:储备、开列一笔资金,大力奖励有功于环保的“优秀社会群众”。 环境保护在中国举步维艰,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的群众力量未得到释放和阐发。环境是“公共领地”,很少有人会认为与己无关,但多半都是在感觉到有关时,有愿望想关注时,却无法找到关心环境的着力点。有关部门如果明智,完全可以把这笔“专项资金”作启动源,用以激发社会的能量,让每个群众都能找到为环保出力的理由和能力。 群众关心环保,无外乎几个办法,一是成立民间环保组织,以“非政府组织”的名义,带领本地群众共同持续关注本区域的环境公益。二是设立“环保监督员”,举报社会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正当地、硬气地行使权力。三是在个人的生活中尽量遵循环保原则。 环保其实是一种“公共气氛”,它最稳定的基础来自当地社会。中国的许多城市没有灵魂,大力发展环保和公益,或许会让某些城市因此有魂着体。如果一个地方一直缺乏环保的氛围,漠视环境,肆意排污,剧烈破坏生态,那么政府就该站出来,设计一些方略,“隔山打牛”、“声东击西”、“围魏救赵”、“曲线救国”,极力夯实社会环保根基,营造大量的“每个人都能够关注环保”的台阶给群众落脚、挺立。 一旦社会的力量激发起来了,人人都到环保的大地上耕种,政府才有机会空着手,笑着脸,欢快着心,天天在办公室里坐等收环保的麦子。只有一个地方的环保气氛热烈起来,可持续发展才有可能。这时候再去奖励政府官员,为时不晚。 有关部门早就应该出台对环保的奖励和扶持措施了,最好还能发放“环保种子基金”,扶持每个地市成立有作为力的环保组织;鼓励每个地市的群众踊跃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在公开严惩环境违法者之后,对有功的举报者进行“匿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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