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限速牌如何成了交警的提款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11:04 中国网

  湖南省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交警涉嫌乱罚款,在一条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通过此路段的车辆没有一辆不超速。据推算交警半天就可罚款17万元。(5月17日新闻晚报)

  “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却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到30公里、20公里不等”,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的限速牌和测速牌达40块之多——宽敞平坦的高速路,怎么成了古代的“蜀道”?笔者以为,与其说是交警设限维护交通秩序,还不如说是“合法”的车匪路霸。交警部门如此拿“限速牌”当“提款机”,也难怪遭到当地群众与网友痛批了。

  虽然说交警热中于执法经济并非什么秘密。但是交警执法也应该有理有据,设立限速牌不能没有一个规矩,罚款不能取之无道,更不能挖陷阱坑害司机。笔者注意到,在执法经济广为公众诟病的话语背景下,全国不少地方的交警部门已经取消了罚款指标,正在逐步减少经济处罚额度,人性化执法正在逐步成为新的执法方向。而郴州市交警部门不仅不认真维护交通秩序,保证公路畅通,竟不顾民意,乱设限速牌算计司机,不到25公里的路段半天时间可罚款17万元。郴州市交警部门把罚款“智慧”发挥得淋漓尽致,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其实,要说交警部门不懂过分热中执法经济的危害,那还真有点“冤枉”他们。对此,中央三令五申,百姓质疑声不断。但在执法经济面前,什么人性化执法、什么司机利益,什么法律道德,统统一钱不值。在这里,滥用权力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张狂。交警察为了执法经济利益,千方百计抓罚款,并不难理解。但任何事物都不能没有边界,不能突破法律与正义的底线。不到25公里的路段限速牌达40块之多,这不是“司马昭之心”吗?

  当然,我们可以谴责乱设限速牌的交警部门与深谙罚款之道的交警。但我们指望他们主动放弃罚款经济,并不现实。既然媒体已经曝光了,既然司机十分不满,就应该有部门出来干预,割掉这个执法经济毒瘤。毒瘤怎样割?依我看,个案的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要规范

高速公路如何设立“限速牌”的问题。不能让地方交警“想设就设、想罚就罚”。比如,依据道路等级和实际路况,因超速行驶造成的事故比例,等等设立“限速牌”的密度。或者把设立限速牌的事分离出来,不能让交警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第二,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取消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依据的规定。让交警收入与罚款脱钩;第三,政府财政给交警部门输血,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减少他们的创收压力与创收冲动。

  如果不打破交警部门的执法经济思维,不想办法约束交警执法的权力空间,这种拿“限速牌”当“提款机”的执法乱象还会再现,执法的底线还会继续后退。(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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