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死亡指标是对所有活人的伤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00:10 红网

  “死亡指标”的诞生只有3年,它的每次发布,都如同投下一颗“舆论炸弹”,受到广泛的质疑和猛烈的拷问。但它在中国“指标体系”中的地位却一路飙升——2006年,被写入国家的“十一五规划”,是考察官员政绩最重要的依据之一。“死亡指标”甚至已经精确到了个位——例如,北京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应控制在1733人之内。其中,交通肇事为1373人、火灾为33人、生产安全为196人。(5月24日《南方周末》)

  看不出来,“死亡指标”除了作为一个莫名其妙的数学公式的数字产物之外,还有什么逻辑缜密的科学依据可言。它最大的依据就是:下一年的“死亡指标”必须少于上一年。而这同样是莫名其妙的,完全不必考虑什么实际情况。死亡是不可以规划的,从本质上说,无论如何制定“死亡指标”,它都必然是不合理的。

  “死亡指标”下,种种荒诞怪异的现象出现了。比如,

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算事故死亡,要占指标;而7天外不属事故死亡。交管部门就存在一个潜在愿望:即使人要死,也要尽一切力量拖过7天——事故受害者的生命力是否“顽强”,和当地官员的“荣辱祸福”息息相关。同样一起事故导致的死亡,七天后死的就“不算死”吗?这是什么混帐逻辑?其他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招数恐怕就更是不胜枚举了。

  如同生命来自偶然,死亡亦不可规划,规划死亡那是阎罗王或者上帝的事。今年死的比上年少不一定意味着官员能干,今年死的比上年多也不一定意味着官员昏庸。但是,具体到每一起事故,是天灾还是人祸,该不该发生,可不可以避免,死亡人数能否减少,却是可以划分出个子丑寅卯的。民众要看的正是对每一起死亡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理,而不是官员是否达到一个笼统的“死亡指标”。没有一个人是“该死”的,只要死亡事故是责任事故,即使把“死亡指标”定为1人也是不可以接受的。

  哲人说:“死亡如同太阳不可直视。”“死亡指标”不仅直视着为生命所忌讳的死亡,而且漫不经心地将死亡编织成了一个荒诞而残忍的游戏:你是“死亡指标”以内的,可以死;你超标了,暂时不能死,至少要七天以后才能死;如果你不听话,在不该死的时候死了,那么你可能被拉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火化掉,或者“死了就像没死一样”——这与同样的政绩渴求下,一些人“存在着就像不存在一样”何其相似?对于所有生命来说,死亡都只有一次,这唯一的死亡不可以成为一个政绩指标的填充物。这个意义上,“死亡指标”是对所有活人的伤害,更是对所有亡者的侮辱。

稿源:红网 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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