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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炒房区长”罪与罚
特约记者 雷 桦 发自上海
“经慎重考虑之后,虽觉得有冤屈之处,我放弃上诉。”2月11日,身在看守所的康慧军对前来会见的王嵘律师如是说。这意味着,几天之后,他就将带着生效的判决书,前往监狱,接受无期徒刑的惩罚。
2月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腐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康慧军受贿590万余元,另有121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之后,王嵘会见过康慧军,律师帮他分析了这种案件上诉改判的可能性,康慧军说要认真考虑,11日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在2004年被任命为浦东新区副区长之前,康慧军曾先后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掌浦东商务中心陆家嘴地区的土地交易数年。而其担任浦东新区副区长后,分管的多个地区因区位优越,土地资源丰厚,被人戏称“浦东新地主”。
而案件曝光后又被媒体铺天盖地称之为“炒房区长”的康慧军在得知媒体还将对该案进行采访,他授权律师王嵘12日向记者代为回答关于案件的相关细节。
狡兔多窟
虽然坊间的传闻颇多,但是,康慧军的案发并不算神秘,2007年六七月间,中共上海市纪委对局级以上公职人员住房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时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的康慧军,正居住在浦东新区陆家嘴核心地段的豪华楼盘“仁恒滨江园”内,住房面积320余平方米。当时康慧军在申报此处住房时,这幢豪宅的申报价格明显偏低,引起了上海市纪委的注意。
此后上海市纪委顺藤摸瓜,查出这套当时市场销售价近1000万元的房产,康慧军利用职务之便仅花270余万元就顺利到手。这套房子日后成了康慧军腐败案的重要突破口,同时,这套房子的差价也成为最后判决康慧军受贿罪的主要金额。
法院查明,康慧军夫妇案发时所持房产达14处。加上案发前已转手销售的数套房屋以及由于利害关系退还的几套房屋,经康慧军夫妇过手的房产超过20套。这直接为康慧军带来了“炒房区长”的头衔,没人相信这里面全是干净的。
早在2000年,康慧军向仁恒公司提出想要购买仁恒滨江园的房产,随后公司以每平方米1000美元(折合人民币8300元,系1999年开盘价,144平方米,共计119万元)的价格将浦明路一套房产卖给康慧军。据新华社报道说,当时康慧军急于想买仁恒一期房产,但一期已售罄,仁恒公司某高层索性将其自住房转卖给康慧军,不仅售房价格上有优惠,还外送所有家具和电器。
2005年后,上海房价猛涨,已是副区长的康慧军和妻子王孝琴决定换一套面积更大些的房产自住。挑选之后,他们看中了仁恒三期一套320余平方米的精装样板房,于是,康慧军向仁恒公司吐露心意,仁恒公司便费尽心机满足他的要求。
仁恒公司优惠售房给康慧军夫妇的知情人证实,“之所以要给康慧军夫妇优惠,是因为公司在浦东发展业务需要康慧军这种浦东新区领导的支持。”
于是,仁恒公司向王孝琴提出了几个打折方案,但都被她以价格太高为由否定,之后仁恒公司在商议后提出了在换房的基础上对差额面积部分以8300元的单价补足房款的最终方案。
这样一来,康慧军以270余万元的总价拿下了这套当时市价近1000万元的豪宅,而且,样板房所有家具和电器白送,公司优惠了五六百万元。为了让低价成交能够掩人耳目,仁恒公司的经手人还虚构了所谓公司员工工作过错的理由。
康慧军承认接受了这样的优惠,但他认为并没有那么高的优惠差价。王嵘也认为这套房子的评估差价489万余元偏高,而且数据不是以同片楼盘的价格做参考,而是在周边选取了三处开盘较晚且位置较好的房产价格作参考。因为据他了解,仁恒公司也认为是优惠了二三百万元,而且对于这套房子曾有二次评估,前后差别就有一百万元。“所以,康慧军看了这样的评估后,就抱怨说价格没那么高。”
然而法院最后还是认为,这种评估单价是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以该房产附近三个楼盘在相同时间段内类似房产的销售数据为评估基础数据,再根据该房产系样板房、附近交通等具体情况调整,从而得出的评估结论,且与证人证言相吻合。
庭审时,王嵘认为康慧军拿好处是确实的,“但康慧军也没有给仁恒公司任何好处,要说他们有实质上的联系,可能就是一项,仁恒公司最初注册要时任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的康慧军签字。”王嵘说,即便没有后面的优惠,这种签字该签还是要签的,这算不上交换好处。
但是,法院还是认为其中存在利益输送。因为时任仁恒公司负责人作证说:仁恒公司的许多项目手续都是由时任浦东经贸局局长康慧军审批,包括1997年买下烂泥渡地块后的建设立项报批手续等。2001年左右,该负责人向康慧军提出要一块陆家嘴地区的土地用于开发商业地产。康慧军称可以将浦东世纪大道商城路附近的一个地块转让给仁恒公司。因为这块地还没有拆迁,故他与康慧军商定先签意向书,等陆家嘴集团把这块地的拆迁工作完成后再正式签订转让协议。
此后,双方就是如此办理,几年后,投桃报李也就顺理成章了。
狐假虎威
3日,法院同时认定康慧军之妻王孝琴参与共同受贿88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康慧军夫妇全部非法所得1800余万元当然也予以追缴。
据知情人透露,宣判后,站立听宣的康慧军对紧挨着的妻子王孝琴说,“你就不要上诉了。”王孝琴的代理律师翟建也透露,王孝琴还是有点想法,不过,她尊重丈夫的意愿。
从整个案件来看,涉案财物大多由王孝琴收受,送礼的人看中的当然还是康慧军。有意思的是,在法庭上,这个担任多年大型企业高管的康慧军对于工资以外的自家财产状况,是一问三不知。
妻子做保险的年收入有多少?妻子投资股票收益多少?家中老宅动迁获得多少补偿款?借给别人的钱有多少利息?儿子留学英国需多少费用?……公诉人一连串的讯问,从康慧军嘴里迸出来的回答却是同一句话:“具体数额不清楚。”
与康慧军的“不清楚”相比,其妻王孝琴则要“清楚”得多了。她的代理律师周齐透露说,王孝琴一直认为他们家“老康”在理财方面是“很糊涂”的,所以,有点“贪小便宜”心理的她就包揽了家中的“财政”大权,康慧军也乐得将这些麻烦事交给妻子。
康慧军在接受检方问讯时也承认:“家里的钱财都由妻子管理,我不想知道得太详细,最好他们(王孝琴和行贿者)做的事我都不要知道,我也不想问。”“我承认内心深处有鸵鸟心态和侥幸心理,少知道一点,总好像更安稳些。”
王嵘分析康慧军的心态是故意不知道妻子在干什么,多少有一点默认妻子利用他的身份在外获利。另外,记者也注意到,14套房产中,没有一套是在康慧军的名下,其中王孝琴和其子康达志共有的3套,康达志单独拥有的4套,王孝琴单独拥有的5套,王孝琴母亲和婆婆各有一套。其中,康慧军之子康达志(化名),现在也不过二十三四岁,尚在英国读书,名下的房产就价值700多万。在父母案发后,康达志并未回国,也没有和律师联系过。
由于康慧军的一问三不知,王嵘曾以他不清楚家庭财产情况作为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辩护意见。不过,法院还是认定王孝琴到案后供称康慧军是知情的。
最后的结局,当然就是这对“感情很好”的夫妻以共同犯罪之名锒铛入狱。
腐败官员大多传出过桃色事件,但目前为止康慧军并没有暴露出这方面的问题。康慧军在案发后也有所反省,他认为是自己拖累了妻子,如果不是他走上领导岗位,也不会让妻子有机会收受那么多好处。
但康慧军这位妻子并不简单,现年50岁的王孝琴,知情人士说,她虽仅有大专学历,学的是财会,确是一位颇有“经营”头脑的人,其股票、房屋等大宗投资大多经她手交易。上个世纪她曾在不同公司担任财务工作,2001年至案发,王孝琴任恒康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她的月收入从1万元升到了1.5万元,2004年后业务提成累计有百万余元。而康慧军时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时的年薪也不过才60万元。
王嵘认为,康慧军受他妻子连累的因素也很明显,其中的一个例子就是公诉书认为,2006年5月,康慧军夫妇在购买香溢公司开发的成山路房屋时,以少付房款的形式收受该公司8.85万元贿赂。法院最后以缺乏香溢房产公司将上述未付清房款向康慧军夫妇行贿的证据,故不予认定这部分受贿。
“他们的存款就有400多万,完全没有必要拖欠这8万多,房产公司也确实不会为了8万多就向当时浦东的副区长及其夫人讨债,何况购房时也已经有些优惠了。”王嵘认为这一点可能证明王孝琴为人处世不太厚道。
周齐认为王孝琴像是“温室里的花朵”,生活和工作都比较顺,每个人对她几乎都毕恭毕敬,“但她对自己并不是认得很清,这些‘待遇’主要还是源于她是康慧军的妻子,否则她也就是上海很普通的一个中年妇女。”
“现在不少媒体认为康慧军是‘炒房区长’之类,其实不算确切,主要都是王孝琴在操办。”周齐这样说,他认为作为领导干部的配偶和亲属,王孝琴并不了解“狐假虎威”的道理,所以在判决后还是感觉自己有点冤。周奇也认为,这一案件并不像通常的夫妻腐败——两方有明确的沟通分工,一个做事,一个收钱,他们出问题,主要还在于这个官太太爱贪便宜的心理。
王的“理财能力”从这一细节也可见一斑:审理之后,她曾给法院写了一份20页的财产说明补充材料,详细列举了家中财产的来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