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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这起幼女受害案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2日12:00   央视《法治在线》
谁该为这起幼女受害案负责
当地举行情况通报会

谁该为这起幼女受害案负责
嫌疑人受审

  记者:什么叫强迫妇女卖淫,怎么强迫的?

  詹警官:语言的威胁,还有说要殴打她,或者就是要给她们用手机来拍裸照,或者就是要给她打毒针,打毒针,就是注射毒品的那个毒针,他们就是用这些方法来威胁的。

  解说词:从办案民警的谈话以及8月15日当天的接警记录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当时受害人和她的家长是以被强奸报了案。但是到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已经变成了嫖宿幼女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记者:那既然以强奸最立案,以强奸罪报案,最后以这个嫖宿幼女罪来移送,那这样的话,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差哪些?

  习水县公安局局长 陶冬:受害人的母亲来报案是以强奸案来报的,那么报了,公安机关通过前期的初步调查和侦查表明,实际上并不构成强奸案。这些未成年人,实际上在和这个嫖客之间,那么这个接触的过程中,这个嫖客对这些未成年人又没有一个,就是没有证据表明他们之间有嫖客强迫这个未成年人的过程,因此在这一块上,你就无法去认定,这些事情他有强迫她的行为。

  解说词:那么,被强迫卖淫的行为能不能算做卖淫行为,而这几个被强迫卖淫的女孩就能能不能算作卖淫女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也采访了法学专家。

  洪道德:

  解说词:针对外界广泛质疑的为什么选择在县级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在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检察机关也做了回应。

  检察长:根据我们目前收集到的证据,能证明的是一个嫖宿幼女罪的这样一个犯罪案件,这样一个犯罪案件呢,它的最高处刑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到15年,这就是说我们目前能够掌握的证据材料只能,可能性是在5年到15年的期间,因此向县级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向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那如果按照这种说法的话,就说是不是现在非常明确的可以确认说嫌疑人的判决结果将不会超过15年了?

  院长:任何情况都是可能变化的,因为现在审判仅仅才开始,审理刚刚开始,审理的结果是什么?我们谁也说不清楚,因为还在最后审定以后才能有结果,那么在审理当中如果说发现有重大的,或者说影响这个定性的其它的证据发生,或者其它的情节发生,审理完毕后,如果发现了如果有超过15年,或者无期徒刑、死刑,那么甚至于法院可以提级审案,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想改变管辖,这也是可以的,所以说现在也不是最终结论。  

  演播室:4月8日当天,庭审一直持续到当天夜里12点半,庭审一天之内全部结束,另一名涉案人大代表母明忠暂时另案审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组成了联合督察组赶往习水县,他们要审核所有的案件细节,以确定是否有嫌疑人要移交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我们有理由相信法院会给出合法公正的判决,却不能停止对这一事件的思考和追问。

  小标题:谁该为这起幼女受害案负责?

  出镜 敲门记者:没有人应。这里就是贵州省习水县新华路农贸巷96-11号房间,让人很难想像,就是在这样一个房间里发生了一些令人触目惊心的事情。有11名未满18周岁的女中学生先后被到这个房间被强迫卖淫,而其中还有3名是未满14周岁,在所有涉嫌嫖宿幼女的嫌疑人中,有6名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其中包括教师、人大代表,还有司法局的工作人员。

  居民:异常嘛是知道一些,像晚上进出,上楼、下楼,这些看到。

  记者:平常大家有议论吗?一般有什么样的议论?

  居民:议论,有,有这方面的议论。

  记者:哪方面的议论?

  居民:就是嫖娼啊,搞这个,有议论。这些小女孩啊,有些太小,有些家庭,听说有一天家长找起来,把这个女孩从楼上就把她踢下来。我都是听他们讲的。

  记者:派出所一直没来查过吗?

  居民:我也不知道,究竟他们来查没查我也不知道。

  解说词:据有关媒体报道,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间”,这些女孩子先后被强迫卖淫,那么为什么在长达九个多月的时间里,社区居民都已经议论纷纷,而当地的派出所 社区民警没有听到一点点的线索?

  辖区民警:都归我管这一片,我这一片,新华社区这一片。

  记者:平常也有一些走访工作,了解社区情况?

  辖区民警:基本上走完了。而且我们进行了这个人口信息采集,入户调查。

  记者:像那个案发地点,司法局老宿舍楼咱去过吗?

  辖区民警:去过。我们下社区过后都去过的,去过,而且到那个地方的话,我亲自也去过两次。

  记者:去过两次,有没有一些老百姓把情况给你反映上来?

  辖区民警:我去的时候没有反映。

  记者:我们昨天去了那个院子里面,老宿舍那个院子,好多老百姓他们都反映一直都发现有这方面的,他们,这些老百姓都没有反映过这个情况吗?

  辖区民警:他以前有反映,我们都去查过的,是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个地方,我们去查后不存在。

  记者:你们社区警务工作已经做了这么多年了,但是这个卖淫的行为居然,强迫卖淫的行为举行在里边常达一年多的时间,咱派出所一点动静都不知道,说不过去有点?

  辖区民警:基本上就忙上面的日常工作,值班啊,在下面的时间就比较少,所以有些情况他清楚,我们就没有及时的掌握,就掌握不是很及时。

  解说词:听上去,这位社区民警由于警力紧张等等一些客观的原因,没能把精力集中投放到社区工作上来,因此很多社情民意就难以掌握。在本案中,工作存在不足的何止于这个社区民警,几位女学生所在学校周边同样存在着类似的工作不足。

  同期 中情报:“受害幼女李瑜一天突然对奶奶说‘天天都有人在学校外面抓人,好可怕啊’,

  解说词:但是这一情况警方也并没有主动发现,嫖宿者分别来自教师队伍、司法队伍等政府相关部门,事实上也正是由于种种所谓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才导致社会管理的缺位,使得一些暗流的涌动迟迟不能被发现。

  记者:这个事件发生以后,网上有些评论说这个整个事件的发生昭示着这一块,这个地方,整个地方的一种管理的失序,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遵义市政法委书记 杨舟:这个案件发生教训是非常深刻的,首先,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管理有漏洞。你比如说我们这个发现的能力不强,为什么有黑旅社,为什么有黑老板,像这一类的问题,长达一年的时间,卖淫嫖娼,没有发现。

  解说词:杨舟,遵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记者: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8月。您刚刚提到为什么发案长达一年的时间没有被发现?

  遵义市政法委书记 杨舟:这个它有一定社会管理的原因。

  记者:像这种现象长期存在,责任应该谁来承担呢?

  遵义市政法委书记 杨舟:我认为,公安机关肯定有它的责任,但是现在在社会上,没有被发现的犯罪,这肯定是存在的,是吧。也不可能发生了犯罪,公安机关要求你必须发现,是吧。

  记者:那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里,相关的社区民警,还有派出所,一般基础工作,群众基础工作为什么都没有到位?

  习水县公安局局长 陶冬:这个里面在新闻通气会上,我已经对公安机关在这个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一些不到位的地方,我已经是表明了我个人的态度。

  解说词:陶冬,习水县公安局局长。

  记者:这个事已经发生了,有没有到查一种机制,或者说作为反查的机制,

  习水县公安局局长 陶冬:实际上对内对外我们都采取了很多措施,从内部来讲,也对这个发生这些案件,因为管理、监督和自己的一些工作不到位的民警,包括个别的中层干部。

  记者:什么样的中层干部?

  习水县公安局局长 陶冬:比如说治安大队长,派出所的所长,社区民警,包括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给予了通报批评,停职反省。

  解说词:听完习水县公安局局长陶冬的这番话后,我们来到了管辖涉案窝点和涉案学校的城西派出所,见到了这里的所长。

  记者:有没有个明确的说法,比如说咱哪个工作没到位,在这个事情上承担一些责任?

  民警:因为这个社区工作呢,确实有不到位的地方……

  演播室:看上去,所长并没有如公安局长所说,有人被停职反省。我们能理解这一事件的沉重责任无法由公安部门一家来承担,却无法明白陶局长为什么要编造这个并不高明的谎言。面对这个严重击穿人们道德底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当我们穷追猛打准备惩戒犯罪净化道德空气的时候,我们同时需要冷静思考的是,谁该为这一案件负责。对于此案的进一步进展,我们还将继续追踪报道,好感谢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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