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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塌楼事件续:赔偿方案悬而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9日03:37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白红义 实习生 杜方江 发自上海

  7月7日,“楼脆脆”倾覆10天。在事故现场,楼盘四周大门紧闭。透过缝隙望去,倒下的楼盘依然寂静地躺在地面上,黄白相间的警戒带在风中摇曳。

  附近一位装修店铺的老板说,现在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量线量倒楼前面的楼盘是否发生倾斜,若有倾斜就赶紧通知家人、邻居撤离。

  不远处,闵行区莲花南路上的淀浦河桥,俨然成了一个热闹的观景台,自6月27日开始,西侧桥栏边总是站满了翘首远望、议论风生的市民,甚至不乏专程前来观看的“游人”。

  但对众多业主来说,心情显然难以如此悠闲,因为他们最为关心的赔偿问题至今没有定论。

  业主要退房

  7月7日上午,55岁的鲍女士一大早来到位于闵行区罗阳路225号的罗阳小学,这里设置了开发商律师咨询处。

  从7月5日开始,由上海市律协推荐的5名建筑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代表进驻罗阳小学,为倾倒楼房的业主提供相关法律咨询。闵行区政府也聘请了10名律师驻守在位于梅陇西路1566号的西南工程学校“法律服务接待室”,全天候接待业主,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鲍女士是“莲花河畔景苑”小区的业主,倒塌的楼盘与鲍女士买下的房子仅一墙之隔。在咨询处,鲍女士在开发商代理律师的表单上写下了三点要求:第一,退房,按照相同地段类似房屋目前市价补偿差价。第二,补偿其银行利息。第三,尽快答复。

  鲍女士的房子是一套103平方米的两房两厅,原本是给儿子购买的婚房。老夫妻俩支付了58万元的首付款,并在工商银行按揭了68万元。

  现在鲍女士的一线希望就是相信国家政府能处理好这件事情,等待安全检测结果出来。如果房子安全,必须给出20年安全的承诺,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她将和丈夫搬进去住,卖掉老房,再为儿子买新房。

  与鲍女士相比,另外一位业主冯女士的态度则相当明确:“我们坚决要求退房,住是不可能去住了。”冯女士买的房子就位于倒塌楼房前面的一幢楼内。倒楼当天,她正和丈夫在路上散步,亲眼看着楼倒下。

  另据《新闻晚报》报道,近200名莲花河畔景苑的业主形成了初步的四条业主意见:1。由于房屋存在质量和建筑隐患,要求立即退房;2。一周之内停止银行的还贷;3。一周内查明并公布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4。要求开发商在1个月内退还房款,支付合同上5%的违约金,赔偿银行利息,参考同地段房价补偿原购房差价,支付动迁过渡安置及补偿费用等。

  赔偿方案悬而未决

  7月7日早上8时不到,就有大批业主赶赴该楼盘购房者的接待点。与“倒楼业主”基本抱定“非赔不可”的心态不同,“未倒楼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何退房、能否申请推倒重建、该提出什么样的赔偿诉求等方面。

  但在位于梅陇西路968号的退房接待点,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员依旧没有露面,接待业主的只有闵行区及梅陇镇的相关信访接待人员。有关方面表示,关于退房的具体处理方案,必须等到事故原因查明、公布后才能形成。

  一位现场接受咨询的律师表示,对于非7号楼的业主而言,现在要等待房屋质量鉴定结果;如果不合格,那当然可以按照7号楼的赔偿方案要求退房并补偿。如果经过相关部门的权威认定,小区内其余房屋质量合格,不存在安全问题的话,退房就比较困难。

  7月6日,上海市长韩正听取事故汇报后表示,“6·27”在建楼房倾倒事故,在本市实属罕见,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他强调要从维护消费者合法切身利益出发,继续做好购房业主的接待工作,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制订善后方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除了业主们的赔偿方案未曾出台外,此次事故中唯一遇难者肖德坤的善后事宜也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只有21岁的肖德坤来自安徽界首。2005年,肖德坤初中毕业即随父亲来上海打工,遗照上的肖德坤依旧一脸的稚气。

  7月4日7时40分许,肖德坤的母亲李云在闵行区虹梅南路莘朱路口西侧与梅陇镇政府负责事故善后处置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随后,李云等11人被梅陇镇派出所带走调查,一直被滞留到下午4时才被允许离去。

  据记者了解,肖的家人已与用人单位上海梅陇铝合金装潢厂签订了了断协议,赔偿金额为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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