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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信息公开是常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2日12:56  南风窗

  信息公开是常态

  《南风窗》:普通人应该如何认识“党委政府”、“宣传部门”和“媒体”三者的关系?

  伍皓:2009年6月,河南省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在面对媒体记者时创造了精彩名言,“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许多人对他进行了狂风暴雨般的口诛笔伐。在我看来,他之所以会发出这种言论,是缘于把各种利益关系混淆了,或者说他把所有的关系都错误地理解为博弈关系。现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公众形象不好,除了自身素质不高,更有不能认真理解执政党和群众的关系的深层次原因。如果再谈到他是面对媒体这样说话,则更是把媒体直接推到对立面,完全不清楚媒体的本质了。

  现在,“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已经是中央高层的明确表达,各级官员应该明白公民意识已经在增强,无视公众舆论就会失去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的监督力量正在日益赶超传统媒体,需要特别关注。

  在遭遇舆论公共事件,公众希望知道真相时,本来,宣传部门应该是一种居间地位,协调党委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但是现实中很多人都认为“宣传部门是帮助党委政府与媒体博弈的,而媒体是为了公众服务的”,这样把各方都赤裸裸地摆到了争斗的位置,必然产生各种不和谐的结果。

  事实上,党委政府与媒体之所以会产生博弈,焦点一般都在信息的争夺上,由于现在还缺乏一种有效机制来协调好各方的关系,宣传部门很难找到一种方法来让各方达成互动协同。

  但是必须注意,无论经历怎样的过程,事件的真相最终还是要出来的。如果我们能够把尊重事实、尊重真相、尊重公民权利当作工作的责任,那么三者的利益统一就迎刃而解了。

  新的历史时期已经到来,要更好地维护党委政府形象,“捂盖子”、“消防队”等角色不应该再由宣传部门来扮演。在越来越开放的社会,过度干预信息的流通,肯定会招致过度的反弹。

  《南风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带来了什么变化?

  伍皓:2008年5月1日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法律层面提供了条文保障,当然不同的人对此条例有着不同的理解与态度,我自己的理解是: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近年来各地出现了一种值得注意的新情况:对于自然灾害事件,信息公布都比较积极;但是涉及人为灾害,地方党委政府有责任的可能就不积极了,甚至想办法掩盖。我总结了目前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三大缺点:一是不及时;二是不全面、不坦诚;三是不实事求是。只要这三方面哪一点没有做好,都将引发公众舆论的不满,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地方经常是三大缺点一样不缺。

  首先,我发现许多地方在信息发布方面太注重“规范”,芝麻大的事情都要层层审批,经常是信息可以发布时,“黄花菜都凉了”。这样往往会使得媒体、公众对政府的工作态度产生不满。我觉得很多事情可以精简程序,采取分阶段公布信息的方法,不一定要有结论才公布。因为信息本身不可能掩盖,如果能够争分夺秒地进行信息发布,留给媒体和公众的第一印象会非常好,要知道任何时候第一印象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们能够走在公众和媒体的前面分阶段发布真实信息,就可以避免在等待最后调查结果的过程中谣言的产生,不需要承担过多的社会后果。

  其次,许多地方在发布信息时,往往只注重结论而忽视过程和细节,有一种“言多必失”的担忧。表面上好像已经尽了公开发布信息的责任,但是由于许多地方不详细,又给媒体和公众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信息的不对称同样会致使矛盾产生或升级。如果只是提供结果,而不提供结果是如何得来的,说到底还是没有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再者,任何时候实事求是都应该是一种做事的标准。本来,国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希望更好地公布信息,但是现在许多地方却变成了“新闻屏蔽人”,比如媒体记者以前还可以采访具体人员,现在全部被新闻发言人挡驾了,甚至有些地方的新闻发言人还“按照领导需要来发言”,完全背弃了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

  《南风窗》:云南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能够接受你的工作方式吗?

  伍皓:现实中很多人都觉得我的个人性格和工作作风很另类,我觉得那是因为全社会对于敢讲真话还没有形成气候,或者没有体会到说真话其实利大于弊。目前,我的各种工作压力的确不小,但是创新空间很大。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等主要领导对我也很理解、很支持,也不断对我的工作进行一些善意的提醒,让我觉得工作很有动力。

  实事求是地说,近年来各种政府职能部门变化也很大,以前那种“信息不出门”的情况得到了改观。举例说,1970年1月云南省通海县发生大地震,那时候的政府部门担心对社会影响太大,封锁信息,使通海大地震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援和外界帮助,致使数万人死伤,损失无比惨重。而汶川大地震时,信息公开透明方面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树立新的职责观

  《南风窗》:在新的历史时期,宣传部门会有什么新的职责探索?

  伍皓:除了树立好自身队伍的形象,宣传部门还应该树立敢于“揭盖子”的精神,试想,一壶烧开的水如果不揭开盖子壶底就会被烧穿,揭开了盖沸腾的水就会化成水蒸气消散,这是简单的生活常识。当然,宣传部门“揭盖子”会有被烫伤的风险,但是如果要对党委政府、对社会负责任,这样的苦头是必须吃的。

  当然,包括宣传部门在内,任何观念的转变都需要一个过程,“躲猫猫事件”刚发生时,各种奇谈杂论都有,但是通过宣传部门的努力,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理解与配合,最终使事件真相大白,全国监所加强了对牢头狱霸的打击力度,推进了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结局应该是可喜的。我还需要说明一下,组织网友参与调查,是希望形成一股力量,推动相关部门公开真实的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非有些人批评我的“想用宣传部力量干预司法程序”。

  2008年6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到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胡锦涛指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科技不断进步,信息传递和获取越来越快捷,新闻舆论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我的理解是,树立宣传部门新的职责观已经非常迫切,宣传部门应该一改过去站在党委政府身后的方式,积极探索,主动走向前台。我们已经把帮助公众获得知情权当作新的职责,我们要主动帮助公众“探求真相、了解真相、走进真相”。

  事实上,在云南网友参与调查“躲猫猫事件”后,在全国其他不少地方得到了响应或复制,远的不说,昆明市就再次邀请网友参与滇池治理的一些工作。

  《南风窗》:你对宣传部门的工作制度创新有什么具体设想?

  伍皓:在国家已经建立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基础上,我觉得还可以进一步制度创新、完善,目的是要真正服务于媒体和公众的信息需要,其实质上是服务于党委政府。我研究了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各种“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中心”等机构的运行效果,觉得非常有成效,其一大特点是统一、集中,而反观目前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些方面是欠缺的。

  我已经在思考能不能在云南建立一家省级信息发布中心,让全云南省的信息发布日常化,彻底改变云南这方面的传统工作状态。

  比如我考虑能不能让公安、卫生和城管等“热点部门”有固定的“信息发布服务窗口”;学习信访部门的工作方式让一些职能部门到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挂职工作,了解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增加机制建设的可能;利用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建立一个“云南新闻素材库”,不但云南省内,包括省外、国际媒体都可以共享信息资源;同时还要建立信息发布督办机制,对于不报、漏报、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宣传部门要主动出来,依照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督促,依法要求有关部门公布信息,甚至通过“舆情研判”,可以要求其与媒体和公众“面对面”。

  互联网力量不断壮大,我希望顺势而为,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即每个部门都应该有人负责在网络上主动发布信息,及时解答问题。由于网络虚拟的特殊性,这方面更需要权威性建设,比如政府部门应该公开身份直接回应、直接解决问题,而不是暗中派一批人,用些虚拟网名在网络上发言“引导舆论导向”。

  事实上我们已经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功开展了工作,前不久有媒体报道昆明市“大树进城”的利弊情况,我们立即发函给云南省林业厅,要求他们对群众关心的多项工作内容进行解答,后者不但积极作了回应,还主动提出了一些工作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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