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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宣传部信息公开经验:迅速公开避免公众误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2日12:56  南风窗

  宣传部门不能墨守成规

  本刊记者 尹鸿伟 发自昆明

  “今天凌晨云南师大的一名泰国留学生在昆明市区被杀死,嫌疑人已经被抓……”2009年6月22日下午,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接受采访时接到这样的工作电话,他随即告诉对方,“不要希望能够靠掩盖信息来解决问题,警方要马上公布真实情况及案件进展,同时恳请各路媒体不要炒作,要知道这样的事件即使中国的媒体不报道泰国的媒体也会报道。”

  这是伍皓一次真实的工作记录。“迅速、真实、全面对社会公开信息,告别以往的拖延、观望与屏蔽,避免公众舆论的误判,我觉得作为主管媒体的宣传部门应该有这样的新意识。”他说。

  “在互联网时代,大量‘公民记者’的出现,给新闻的传播增加了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也在鞭策着新闻主管部门变革。”云南大学教授石鹏飞说。

  “新闻传播本来就是由宣传部主导和主管的,但利益的权衡或许跟社会的需求并不完全一致。”西南政法大学新闻法制教研室原主任韦锋认为,信息公开制度是社会管理中较低层级的管理行为,要衡量信息公开的合理程度和恰当方式,还需要考察更高层级的规制。“现行的信息公开或者信息发布制度,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的基础上的:不是根据社会‘要不要’,而是根据自己‘能不能’——这样的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制度注定很难满足社会的需求。”

  英国伦敦国王学院的学者李韧则认为,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发布方增加了新的竞争者,宣传部门控制信息流通的传统方法已经过时,甚至产生了很多负作用。

  显然,在各种矛盾中,急需一座“桥梁”来常态性地完成真实信息发布、服务工作,而且能够具备制度保证。就目前情况而言,各种政府机构的新闻办公室明显力不从心,工作常常被动,而传统的主管部门——宣传部在“管理”与“服务”方面的职能并不清晰,没有能够发挥最好作用。

  199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后在西藏、云南任新华社记者16年,2008年12月调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伍皓,在探索“信息公开”和“宣传部门新角色”的行列里,近来成为积极而突出的一员。

  宣传部门如何把帮助公众知情作为新的历史职责?本刊记者在昆明与伍皓进行了深入的对话。

  如何维护党委政府的形象

  《南风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对你而言是份新职业,可你迅速就成为了热点人物,是这个职位的原因,还是你个人的因素?

  伍皓:我自己总结了一句话:以人格的力量赢得公众、以坦荡的力量赢得媒体、以求真的力量赢得信任。自从就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以来,我就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工作方向进行了新的思考,在关注宣传部门工作历史贡献的同时,更希望其在新的时期能够肩负起新的职责。

  媒体圈外的许多人开始认识我,是从“躲猫猫事件”开始的,后来的“小学女生卖淫案”更强化了公众对我的印象。许多新朋旧友都奇怪地问我,“为什么你与以往的宣传部领导表现不一样?”在他们的记忆中,一旦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各种事件矛盾激化,宣传部门一般都只会利用管理优势对媒体进行压制,或者对公众的信息诉求进行逃避。但是我不会再这样做了,除非涉及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否则我都会千方百计迅速、真实、全面对社会公开,告别以往的拖延、观望与屏蔽作风,避免引起公众舆论的误判。作为主管媒体的宣传部门领导,应该有这样的新意识。

  当然,很多人对我在两起案件中“不同的表现”也议论纷纷,认为我在玩变脸,玩政治游戏,其实是对我工作思路与职责的一种误解。似乎在他们看来,我永远必须是同样的面孔和“立场”,否则就是一个道德有问题的人,根本就没有考虑两起事件的不同性质:前者警方有掩盖信息之嫌,后者当事人有证据造假之疑。

  事实上,我作为北京大学中文系的毕业生,又有10多年的记者工作经历,在自律方面是有一定修炼的。捍卫真相,对公众负责,这是我一贯的追求,或者说是对自己的修养要求。我不否认我从媒体行业转到宣传部官员,个人角色已经改变,但是自身的责任感,对社会对党委政府的责任感我是不会丢弃的。

  《南风窗》:在许多人看来,宣传部就是党委政府之下的一个部门,似乎很难有独立的建树?

  伍皓:现在,我既然已经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那么已经算是党委政府的“形象塑造师”、“形象雕刻师”了。事实上,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应该如何塑造、如何维护,宣传部怎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一直是个值得思考的难题,也一直在困扰广大宣传部门的官员。

  众所周知的情况是,传统上宣传部除了完成党委政府思想、政策等工作的宣传任务,遇到额外的问题,却总是希望能遮就遮,能大事化小最好,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信息消防队”,但是传统的种种做法真的就维护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了吗?我看未必,有些时候甚至还给党委政府带来了许多不应出现的负面影响。

  什么才叫党委政府的形象?我个人的理解是“透明、阳光、法制、责任”,宣传部门只有最大限度地做好这些工作,让公众认可这些状况,才叫维护了党委政府的形象。

  现在,随着互联网、手机短信、视频通讯等新方式的诞生,公众无论在获取信息,还是参与信息传递方面越来越简单,大大促进了公众的知情权。面对这样的时代发展趋势,宣传部门不能墨守成规,观念必须更新,否则将成为历史前进中的绊脚石。

  如果宣传部门不能意识到这些变化,指导思想仍然原地踏步,那么具体工作的方式方法必然还要出问题。事实上,研究宣传部门的历史可以看出,其在工作中很少有自己的利益得失,即各种各样的问题很少出在自身,而绝大多数是出在别的部门。针对这样的客观现实,宣传部门其实就应该放开手脚大干,自己的工作有成绩了,也可以促进别的部门工作,进而保证党委政府整体的工作开展。

  《南风窗》:说话还是不说话,说真话还是说套话,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两难选择?

  伍皓: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利益斗争事件也层出不穷,大量社会矛盾经常以案件形式汇聚到政法机关或各级政府,严重影响到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秩序,这也就是不断产生“社会舆论事件风波”的重要原因。

  我必须特别指出:纵观国内各种大小事件,没有哪起事件是因为党委政府说了真话而形成风波。

  我做过多年的新闻记者,了解社会各个阶层的情况,很多时候,公众对事件真相的要求是次要的,对党委政府的态度要求却是主要的。也就是说,如果党委政府态度诚恳、积极,公众并不会对事件真相本身产生太大反应;反之,公众会因为一些党委政府暧昧、粗暴和压制的工作态度产生反感,进而影响到对所有事情的怀疑,致使事件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例如“躲猫猫事件”,如果公安机关首先就说明“可能存在牢头狱霸”,并积极展开调查、公布信息,依法处理责任人,肯定不会产生这么大的风波,给云南党委政府的形象带来这么大的危害。由于许多干部、官员一直抱着“家丑不外扬”的传统观念不放,往往最后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于国家、于社会、于其自身都没有任何益处。而事件一旦形成风波,就需要花费更大的代价来应对,结果也很难保证。有这样一种说法:编了一句假话,就需要有另外十句假话来证明,可以想象其中的复杂性。

  “躲猫猫事件”的完整经历,也刚好可以从反面证明我前面所谈“什么才叫维护了党委政府的形象”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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