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在胸科医院全面检查过之后,医生说你这是尘肺,是慢性病,我心有点凉了。当时医生问我,之前在打工的时候有没有拍过胸片,做过体检,我才想到2007年最后那次在振东公司的体检。
到(新密)市防疫站去要,他们不给,说是体检结果只对企业,不对个人,让我找厂里要。跑到振东公司,振动公司说防疫站根本就没给他们,两家在那扯皮。
后来防疫站的人给我说,你让村里面开个证明,证明你曾经在振东公司干过,没办法,只得找到几个工友,让他们签字村子里给我开了个证明,这才算是将我2007年体检的胸片结了出来。
当时,防疫站的人说,你怎么才来啊,当时让你来复查,你到哪去了?现在你知道着急了?
唉,不是我不去复查,振东公司根本就没告诉过我啊!
我拿到防疫站胸片的时间是2009年1月6号,记得很清楚,当天下午拿到的片子,当天晚上,我就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我要去北京的大医院检查——我还年轻,真的接受不了尘肺这个事实!
北京天蛮冷了,下了车我直奔协和医院,接下来的几天,我按照协和医生的指点,又去煤炭总医院、朝阳医院好几家,结论都一致,说是尘肺。
我说,那既然这样了,就治吧,让我没想到的是,医院的人告诉我,这是职业病,归属地管理,他们没法治。
我第一次知道还有有钱买不到药的事。
上访
2002年5月1日实施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从北京回来,我就去找了郑州职防所,他们告诉我,需要提供各种资料,不然,他们也没法给我看病。
要资料,我是一样也提供不出来。就去找振东公司。
刚开始,振东公司推脱说资料找不到,后来干脆没人见我,再到后来,保安看我来了,连门都不让我进。
春节前的那段时间,我是每天去振东公司,像上班一样,全家把这个当作工作干,但还是不行,到了最后,他们就不承认我曾经在他们厂干过。
这中间,也去了职防所多次,每趟到郑州都要花几十元,仅有的积蓄都没了。职防所的人说,不提供这些资料,他们也不能给诊断,法律上写着呢,他们不是故意刁难我。
过了春节,看着想从振东公司拿到能去职防所诊断的资料没希望了,我就去上访,找政府。没想到,也是难。
刚开始,信访局的人接待,说是帮我“协调”,结果就是,振东公司出具了一份工作证明,证明我在那里工作过,其他什么都没有。我拿着这个证明跑到职防所,职防所的人说:这哪行啊,干什么的都没写。
只好又去上访,“协调”的结果是,振东公司又给我出具一张工作证明,写明了工作岗位,但还是没有注明有“粉尘接触史”,跑到职防所,还是不行。
只能再上访,后来还被拘留了一次。
那是3月27日,天蛮冷的,我一个人在拘留所,当天夜里就发病了,喘不过气来,公安的人吓坏了,连夜把我送到家。
第二天,又派人来我们村调查了一次,看我是不是装病。
不敢重新鉴定,怕花冤枉钱
新密市公安局的一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明,“2009年3月份以来,张海超伙同其父张松峰、其母苏软妞,以张海超在振东耐火材料厂时得的职业病为由,多次到新密市委上访,并多次将新密市委市政府西大门堵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现决定对张海超行政拘留七日。”
新密有个规定,每个月市委书记要出面接待访民一次,为了能去郑州职防所拿个结论,我那一天起得特别早,四点多,天还黑着,到了信访局,就在门口排队,一直排到11点,终于见到市委书记。
书记说,他们在协调,但振东公司说没材料。我说,那怎么办,书记说,你放心吧,我们帮你协调,让你能去郑州职防所诊断。
书记的话管用,没几天,大概是5月12号,新密市信访局派了一个人,乡信访办派了一个人,陪着我一起到的郑州职防所,职防所才给我鉴定。
25号,结果出来了,说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我一下就懵了!
真的,特别的失望,北京、郑州那么多家大医院,诊断我是“尘肺”,他们竟然说是肺结核,我特别不理解。当时,我就问医生,对这个结论不同意怎么办?他们说,可以去郑州市卫生局申请重新鉴定。
6月1号,我去郑州市卫生局申请重新鉴定。8号拿到批复。因为重新鉴定要一大笔钱,父母把刚收的小麦给卖了,又到处借,凑了7000元,9号准备去鉴定。
找到鉴定委员会,我傻眼了——和郑州市职防所在同一栋楼办公!
一个工作人员好心地告诉我:你让他们(郑州职防所)推翻自己的结论,不太可能!我害怕了。
但是,既然申请了重新鉴定,也来了,就去备了个案——这个重新鉴定的时间是90天,之内都有效。
不过,我没敢去重新鉴定,怕花冤枉钱。
我真的不死心,就又到了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大概是11点,我把之前拍的片子给大夫看了,当时那个大夫就说,你这个是职业病尘肺。后来,我又把郑州职防所的鉴定结论给她看,她不吭声了。
看着没办法,这个大夫说,你要不就住院观察一段,再把你全方面地检查一遍,等到各项检查结果都出来了,应该能确诊。
开胸
6月9号那一天,我问大夫,怎么样才能对我的病进行确诊,她说,要不就是穿刺,要不就开胸,开胸肯定能确诊。
我说,那就开胸。
大夫不建议我这么做,因为开胸不能治病,反而对身体有很大伤害,最关键的,手术有风险,“有可能不下了手术台”。
我为什么坚持呢?
我是这么考虑的,按照郑州职防所的这个结论,我索赔肯定无望,只能在家活活等死。与其这样在家等死,我不如去搏一把,都说我是尘肺,怎么到了郑州职防所就成了肺结核了呢?
我不信!
开胸又要花钱,6月9号那天,我拿着重新鉴定的7000元钱,住进了郑大一附院,等到16号各项检查做完,7000元也花得差不多了。还要借钱,实在是没办法,我一个朋友帮我贷了款。
开胸这事,我没敢和父母说,怕他们担心,就说要动个小手术,需要钱,让他们在家帮忙借。21号,好不容易凑够了手术用的钱,等签手术合同的时候,我老婆死活不签字,我是第一个签了。没办法,家属签字这一栏,只好让我姐签。
22号下午,我上了手术台。
手术前,医生问我用不用止痛泵,我先问的就是,这个要多少钱,医生说,大概要1000元,我问不用行不?医生说,疼痛剧烈些,其他没啥。我说,不用。都是为了省钱。不能因为我,家里背太多的负担。
手术前,我给医生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大夫,帮忙看清楚点!
快7点的时候,手术之后的我醒过来,在重症监护室,不能说话,也不能吃饭,睡觉也没法睡,疼得睡不着。
看我醒了,医生过来告诉我:开胸证明确实尘肺!
我很平静,终于等到这个结论了。可我太天真了,因为,郑州职防所根本不承认,他们认为“郑大一附院没资质”。
给郑州职防所打电话是在6月29号,钱基本花完了,想出院,但身体还没恢复好,在发烧。我就给郑州职防所打电话,想到他们那儿住,因为我已经确诊是尘肺了啊。
当时,我情绪比较激动,告诉他们:我是尘肺,确诊了。没想到,他们反问我,咋诊断的啊?我说,开胸,接电话的那人就说,那我去问问领导。
过了一个小时,我又打电话,他们问我,给你做诊断的医院有职业病诊断资质吗?我也很气愤,说,已经开胸了,尘肺,想去你们那住院。他们说,我们这没床位,没法住,我说,那我就自己带着行李去住,总行吧?
当时,我真的是这么想,胸已经开了,也确诊是尘肺了,可其他医院没法治,也没钱了,不去职防所去哪呢?可他们又不认我这个结果……
7月26号我被职防所重新鉴定为尘肺三期,鉴定书夜里送了过来。第二天,职防所的所长一行人来我家道歉,慌慌张张,呆了几分钟就走了,说专家水平不高、医技不行,请我原谅,还带来两箱饮料。
当时我挺理智,没说什么,可是,我的家人,为了这份迟来的鉴定,泪都哭干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