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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为何屡打不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4日14:55  环球人物

  黑恶势力为何屡打不绝

  本刊记者 江玮

  “黑社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就像是人身上长的肿瘤,必须把它割除,否则它就会蚕食我们的身体。”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邱格屏对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如是说。

  在经历建国初期的肃清行动之后,黑社会一度在中国大陆绝迹。但改革开放之后,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下,出现了一些社会失范,这给黑恶势力的泛起提供了土壤。如今,黑恶势力犯罪已经成为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威胁基层政权建设的突出问题。

  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中国大陆的发展,经历了从最初的犯罪团伙开始,逐步演变成为恶势力团伙,再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过程。1982年,深圳市政府曾在正式文件中首次使用“黑社会”一词,但这一说法后来被“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替代。根据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有关条款的解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4项特征:稳定的犯罪组织和机制,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使用暴力,非法控制。

  所以,一般认为,目前我国尚没有真正意义的黑社会,而是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正在沉渣泛起。

  法律界普遍认为,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大体上以10年为一阶段,目前正处于黑社会性质犯罪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其主要特点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虽经过多次打击,仍然快速发展,组织化的程度和规模进入更加成熟的阶段,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严重。

  如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手法,也从最初的直接暴力犯罪向公司化、企业化转变,并利用合法企业作掩护,甚至以商养黑。广东警官学院反黑学专家周心捷认为:“时至今日,黑社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非法产业,以暴力为投资并获取原始积累,然后向经济和政治领域渗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秉松接受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采访时指出,官匪勾结或官匪一家,是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过程中最危险的倾向。“刘涌案”背后有沈阳原市长慕绥新、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实,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是重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等。

  南京大学教授蔡少卿说,“打黑必先反腐”。黑恶势力利用其经济实力,腐蚀、渗透官方特别是警方,以达到编织关系网、逃避打击的目的;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则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发酵。这正是过去若干年来,政府虽然发动了一次又一次严打和专项斗争,但黑恶势力始终屡打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改革开放之初,政府官员曾与黑恶团伙保持一定距离,不少政府官员对黑道人物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但有些人的价值观念在社会转型期遭受了冲击,在“金钱万能”论的价值观导向下,一些政府官员开始进行权力的寻租。邱格屏分析认为:“这种寻租活动为黑恶势力提供了生存的政治土壤,导致了黑社会犯罪的猖獗。”

  黑恶团伙的存在,不仅危害社会治安,也损害了我国的司法制度,导致社会价值观念堕落。在邱格屏看来,“打黑”是一项持续性的斗争。而要根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中央层面,可借助政治体制优势连续组织专项行动,来打击黑恶势力;但在基层,需从制度上防范黑恶势力对公权力的渗透。

  号称中国“三百年帮会第一人”的杜月笙,曾在晚年说过一句话:“蒋介石拿我当夜壶,用过了就塞到床底下。”曾在上海滩呼风唤雨的他,最终走向穷途末路。他的这句话也道破了“黑社会”的本质:虽然有时可以一手遮天,但终究是见不得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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