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齐鲁电视台记者周昕出庭指证宋祖德内幕

  我为何出庭指证宋祖德

  文/周昕

  本文背景:2008年10月,在电影大师谢晋不幸身故后,“大嘴”宋祖德几次三番在博客以及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谢晋的死是一夜风流所致。谢晋遗孀、83岁高龄的徐大雯将一纸长达5000多字的诉状递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状告宋祖德,称“辱人者,人必辱之”。

  2009年8月12日,本文作者、齐鲁电视台记者周昕作为唯一出庭证人参加了本案的开庭。

  2009年8月12日,著名导演谢晋遗孀诉宋祖德、刘信达侵犯名誉权案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开庭。我作为该案证人出庭作证,也是唯一到场出庭作证的证人。

  意外成为证人

  事情源于2008年10月28日,在宋祖德的博客文章发表后不久,我就拨通了宋祖德的手机。手机号码是从我所在的齐鲁电视台一位编导处得到的,因为宋先生此前曾来齐鲁台做过一次辩论节目,所以编导留有他的手机号。手机很快接通,我先问:“是不是宋祖德先生?”对方回答说:“是。”然后我表明身份,对他进行了关于谢晋博客文章的电话采访。

  当时电话那头的宋祖德是这样说的:“我们有确凿的证据我才敢写到这个博客上,包括他(谢晋)和刘晓庆有私生子,我们也都有材料有图片,所以我才会写。”他还说:“我能够对我所写的一切负法律责任,如果他们敢打官司的话也要准备输,因为我有确凿的证据。”

  这次电话采访的主要内容,在当晚齐鲁电视台《每日新闻》中播出。我没想到将近一年之后,它会成为重要的呈堂证供。

  原告谢晋遗孀徐大雯委托的律师富敏荣为该案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多达49套,仅文字证据就有1000多页的复印件,这些证据用来充分佐证宋祖德在博客上所说谢晋“性猝死”、谢晋与刘晓庆有私生子等事是凭空捏造。但富律师可能事先料到了宋祖德方面会否认博客文章是自己所写,所以他也在媒体报道的取证方面下了很大的工夫。因为媒体对宋祖德的采访,可以更有力地证明那些关于谢晋的言论是出自宋祖德之口。

  我所做的节目也被收集了进去。本以为提供了那期节目的光盘并出具了证明就可以了,但在开庭前大约1个月,我正忙于其他采访的时候,却意外地接到了富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函件,问我能不能来一趟上海出庭作证。

  作为记者,我采访过不少法律纠纷,也参加过庭审,但作为证人出庭,我还从来没经历过。以记者的身份出庭作证,是否会违背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原则?这一点我也曾犹疑过,但后来考虑,作为记者和作为证人,其实要求是一样的,那就是陈述客观事实。作证只是需要告诉法庭——我采访过宋祖德,宋祖德也说过那些话,就OK了。而如果我的证言能对本案的判决有帮助,那也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

  庭审现场

  于是,我来到了上海,以双重身份——采访这次庭审的记者,和为本案出庭的证人。

  8月12日上午9点,案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准时开庭,法院法警全部出动维持秩序,全国各路媒体记者纷纷赶来,很多上海市民也来旁听。谢晋遗孀徐大雯由于身体原因,全权委托富敏荣律师出庭,宋祖德方面一周前刚更换的代理律师崔勇也到庭。

  都来了,唯独缺一个人。

  宋祖德。

  宋祖德在此前接受别的媒体采访时,曾信誓旦旦地说要亲自来出庭作证,还说要聘请庞大的律师团。可到开庭了,他没来。这让大家很失望,但其实也并不太意外。那么,他在接受我电话采访时所说的“确凿的证据”,又有没有呢?

  没有。一条也没有。

  这一点是真让我失望了。作为记者来说,我是希望看到原被告双方都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辩驳,在庭审当中又能爆出新的“猛料”,这对报道新闻来说都是让人兴奋的。

  可宋祖德方面什么证据都没有,当初的言之凿凿,现在全成了空口无凭。也就是说,宋祖德方面完全无法证实针对谢晋的那些话是真实的。相当于他们承认了那是凭空捏造。

  但这是不是代表宋祖德方面就要接受原告方的所有诉求?不是。他们想出来的对策,是我无论如何都没想到的。

  他们一口咬定那些博客文章不是宋祖德本人写的!那些博客文章是被不知名的黑客“黑”了!

  雷啊。既然这样,那我对宋祖德做过电话采访了呀?那可是他亲口承认过的,应该能证明是宋祖德说的了吧?可是没想到啊没想到……

  他们说,那接电话的也不能证明是宋祖德本人!

  做证人也不易

  宋祖德方面的这些辩驳,是我在庭审之后才知道的。开庭之前,我一直在法庭旁边的一间小屋里候命,法警领我进去的时候,我看到原被告律师在各自的座位上,旁听席上的人们都齐刷刷地盯着我。也许是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庭审,大家看到听到的全是原告方繁多的文字和音视频证据,都有些昏昏欲睡,总算进来了一个活人作证,稍微让大家提神了吧?

  接下来的作证过程总共就几个问题,至少在表面上很简单。

  原告方律师问我:你是不是给号码为138********的手机打电话做过电话采访啊?

  我说:是啊(那是机主为宋祖德的手机号)。

  被告方律师问我:你见过宋祖德本人吗?

  我说:没有。

  然后,法官也问我:你依据什么确定电话采访的是宋祖德本人?

  我说:我拨通了电话,询问了对方是不是宋祖德,他说是啊。

  然后,法官就请我走人了。

  “你见过宋祖德本人吗?”当时我没意识到,律师这句问话是有含义的,那背后的意思就是说:你连宋祖德本人都没见过,凭什么认为电话采访的就是宋祖德?说不定是哪个“黑客”拿着宋祖德的手机冒充他的呢?又说不定是你搞了个假电话采访呢?

  哎呀,难倒我了。我这才知道做证人不容易,即便一句自以为很简单的证词,一个很确定的事实,也得做好被刁难的准备。

  对方律师这样的质疑,没有当庭问我,而是向原告律师和法官提出的。所以我也没有当庭回答的机会。如果他当庭这样质问我,我想我会这样回答——

  第一,我拨通电话后,我首先问对方是不是宋祖德,对方给予了确认。

  第二,宋祖德先生通过不懈的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名人”。他几乎是无数次出现在公众媒体上高谈阔论,让我对他独具特色的长相和声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声音很有特色,过耳难忘,我跟他电话一交流,就确定那是他本人了。在此解释一下,电话采访是在无条件面对受访者本人的情况下,新闻采访所通用的一种方式。我们的新闻播出以后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没能确定电话那头就是祖德本人,我也不敢拿出去播,没那个胆,也没那么笨。

  第三,如果这些还不够让人信服,那还是用这个办法,听听我那电话录音,再找来能确定是祖德本人说话的录音,两相比较一下,看是不是同一张嘴说出来的?

  如果被告方面还是不承认,那就只好借助先进软件或科学仪器,鉴别一下那声音是不是出自祖德的嘴?

  如果还是不行……那我也没办法了,只有等到哪一天科学高度发达了,能从电话录音里提取说话者的“DNA”了。

  这些都是我的牢骚话。因为我只是个证人,只需要回答问题,说出我所知道的。我没那义务举证说那录音就是祖德的,这个难题只好交给律师们和法官了。

  期待宣判之日

  事后我才知道,对于被告方的那些质疑,原告律师富敏荣是这样应对的:“你说宋祖德的博客不是他写的,你说接受电话采访的也不是宋祖德本人,那也请你拿出证据来证明啊?”

  没有。还是没有证据。

  听说法官也问了被告律师一个问题:“宋祖德到底接受没接受过齐鲁电视台的采访?”崔律师说:“我不清楚。”法官又说:“这不是庭上临时提供的证据,如果被告不正面回答,法院可就此推断原告所要证明的事实成立。”

  崔律师还是说:“我真的不清楚。”

  但我清楚了。

  我的感受和原告律师评价对方的那三个字一样:耍赖皮。

  行文至此,作为本案证人,我再次庄严地宣告:我所做的证词都是真实的。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最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所有记者几乎都是先奔向宋祖德聘请的律师崔勇,大家想问的问题差不多:“宋祖德为什么没到庭?”“依据什么说博客文章是被黑的?”“如果输了官司,宋祖德打算怎么办?”

  面对记者伸过来的话筒,崔律师一直在说:“我不方便回答。”随即匆匆离开人们的视线。

  人群散去之后,我面对镜头出了一个现场,我当时说的是:“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里,我们听到的是被告律师空口无凭的一味否认,原告律师把这种言行称之为‘耍赖皮’,那么这种耍赖皮能否让宋祖德全身而退呢?我们期待着宣判的那一天。”

  再谈两点感受

  1.我想对祖德先生说

  祖德先生的博文我经常拜读,看你写的那些东西确实很“提神”,而且我也一向欣赏敢于说话的人,尤其是针对演艺明星之类的公众人物,更不用太客气。

  但问题是,你在说别人的事情时,撇开揭人隐私是否道德不谈,你必须保证说的是真实的吧?如果说你以前揭秘的那些明星轶事,是真是假还难以判定,但这次说谢晋的那些事,你们任何证据都提不出来,那就是胡说八道了。这样子胡说八道,就不应该了。

  更不应该的是,你既然是胡说八道了,就应该勇于站出来承担后果和责任。可现在呢?博客文章还历历在目,电话里的豪言壮语犹在耳畔,你竟然愣是不承认那是自己干的了,还硬扯出个什么“黑客”来,你这是在跟大家玩过家家、躲猫猫吗?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使出这种手段。咱是个成年人,还是个“名人”,以后再怎么混啊?

  祖德先生,在以后的日子里,欢迎您继续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说出来,但一定要保证是真实的,一定要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

  否则,不论多有钱,也赔不起啊。

  2.关于出庭作证

  这次到了法庭我才知道,按规定作为证人是不能参加旁听的,只能在休息室等候。那样的话,法庭里发生什么情况我就不得而知了。当然,如果我放弃作证,就可以以记者的身份进去了。怎么办?两相权衡,还是得作证,只好先放弃记者的工作了。

  能做个合格的证人,能做个称职的记者,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这次去作证,值得。期待宣判之日。

  【链接】宋祖德炮轰娱乐圈

  ◎2006年,《我不是女生》电影新闻发布会

  我的目标是两三年内冲出中国成为国际明星,章子怡都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我的文化底蕴比她高,我的综合素质无论哪方面都比她好。

  如果冯小刚能拿到奥斯卡奖,第一秒钟告诉我,我第一秒钟就把脑袋砍下来。

  黄圣依已堕落,不再是金童玉女。现在的黄圣依比较势利、圆滑、虚伪,她已经“瞎了一只眼”。

  我和许纯美这个垃圾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许纯美像芙蓉姐姐,就是垃圾;而宋祖德是娱乐圈的精品。

  ◎2006年,代言某壮阳药签约仪式

  我觉得阴盛阳衰的娱乐圈也该壮阳了,男演员群体总体上呈现青黄不接的状况,一些有实力的男明星如今也都50开外了,那些25岁到40岁的正当年的男演员都没有实力,在国内各种奖项出风头的是女演员,而在海外甚至好莱坞得到认可的也是章子怡、巩俐等几个女演员,男演员有几个走得出去的?

  李宇春是个不真实的泡沫,是皇帝的新装。就像我当年预测刀郎注定要消失一样,李宇春顶多不会红过2006年的年底。

  ◎2007年,宋祖德的blog

  郭德纲典型的猪头,高中没有毕业,通过恶意炒作,刚刚过了春节很多人正在谈论央视春晚,觉得相声小品很糟糕,一看郭德纲的东西有点意思,讲了一些时弊的东西,讽刺的东西有点意思,郭德纲就恶意炒作一下。完了就红起来了,其实他红得很空虚,实在没有什么文化底蕴。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9月下半月刊)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