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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世界通”营业额已达20多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6日12:51   央视《新闻调查》

  解说:施永兵对未来的信心不止一次和公司的员工表露过。

  小黎:他好像说他的用户要超过,用户量要上亿。

  记者:他这个判断从哪来呢?

  小黎:这个我不知道,他就是跟我这样讲。

  解说:在“世界通”制定的营销战略里,有这样的描述,2009年要实现广告营业额5亿,实现在纳斯达克上市,这样的描述看起来有些虚妄,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世界通”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发展了13万代理商,卖出了480万张卡,除了点广告、有钱赚的刺激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营销手段呢?

  解说:我们在对世界通长春办事处总经理傅衍平采访时,他这样描述第一次听说“世界通”营销模式的感觉。

  傅衍平(原世界通公司长春分公司总经理):看了以后,我说相当高明,这个策划方案相当得好。

  记者:高明指的是什么?

  傅衍平:可以规避一些法律方面的一些问题。

  解说:据了解,傅衍平曾经于2007年在大连从事保健品传销被判缓刑两年,目前仍处在缓刑执行期。

  傅衍平:就比如说代理商互相之间他要有法人代表,要签订合同。

  解说:依据我国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规定,我们国家禁止的传销行为有三个特征,首先就是俗称的拉人头,为了避免这种嫌疑,世界通公司规定,凡是和“世界通”签约的代理商,一律要提供营业执照,这就是所谓的法人对法人的模式。在“世界通”代理商管理系统的后台。我们看到,确实每一个代理商都有执照提供的记录。那么,这些执照登记真实有效么?我们向原来负责核查执照真伪的技术部负责人作了了解。

  记者:提供这个营业执照,你们能做到审核真正的审核吗?

  王程:大概的吧。

  记者:大概是指什么?

  王程:怎么说呢,没有这么严格,可能比较松一点,大概地肉眼看一下。

  解说:而根据警方的取证,很多代理人的执照和软件经营毫无关系,甚至是借来的执照。

  费锁正(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这个公司的真实性,是不是他本人开的公司,他是不去审查的;那么第二个问题,它虽然是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但是签订合同以后,那么买它(世界通公司)的卡要支付现金,这个现金支付的方式,卡是用他个人的名义,说穿了还是跟个人之间发生了权利义务交接。

  解说:警方认为,“世界通”所宣称的法人对法人的模式实际上是逃避打击的幌子。传销的第二个特征就是组成网络,形成上下线关系,在“世界通”的代理商管理系统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设置。

  费锁正:那么我们可以打开,打开以后这是一个县级代理商的基本情况,那么要看他的下线,就点击他的下线代理商,那么他的下线代理商,总共发展了六个下级代理商。

  解说:负责鉴定的盘石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这个系统绘制了一个网状图。

  李毅:这里面每一个点上面,其实都是一个代理商,现在看实际上我们统计出来是有135574个,这个图其实是做的代理商和代理商之间的关系的,好比说我是他的上级,它可能就是一根线引出去,像类似这种图的,这里面SUPPER这个上级下面的就是每一个直接的下级,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比如这个江西团队,江西团队下面又会有很多很多。

  记者:它组成的图一定是一个辐射状的,是吗?

  李毅:这个应该是的,对。

  解说:那么,这些网状的代理商之间有没有利益关系呢?我们看到在每一个代理商资料里,都有必填的一项,就是介绍人。

  记者:为什么要设置这个呢,就是必填这一项?

  王程:我认为可能介绍商家,如果说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介绍商家来进行解答。

  记者:关于利益这一块呢,有没有关系?

  王程:有,肯定有的,因为你介绍商家,他可以拿到他的级差奖,如果是同一级别的话至少可以拿到8%。

  解说:依照“世界通”的规定,代理商一方面可以通过购买卡,点击广告赚钱,另一方面还可以帮助公司招商,也就是推荐新的代理商来赚取利润。这就是施永兵一手策划的协同分销制。

  施永兵:人在没有利益驱动的情况下,他不一定愿意或者主动地去协助其他人或者单位做一些事情。

  记者:您能具体跟我们描述一下会获得一个什么样的利益?

  施永兵:会获得赚取销售的利润以外,我还可以批发同时我还可以介绍,他成功地为公司引荐了一个商家,根据他订货之后的销售情况,给予他8%的一个提成。

  记者: 除了这个8%一次性的,还有没有其他利益?

  施永兵:就是这个8%。

  记者:只有吗?

  施永兵:只有8%。

  解说:依据有关规定,如果一次性给付招商者报酬这是被允许的。而如果多层计酬则构成传销的一个要件。经过警方的调查,“世界通”的上下线之间,并不仅仅存在介绍招商的一次性奖励。

  李鉴(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 大队长):介绍一个代理商来可以给你8%的介绍奖,同时又制订了一套多层次的计酬方式,就是说一条线上,上级代理商跟他这条线的下线只要级别比他高,都可以得到6%到42%的级差提成。

  记者:那这个多层次的在(世界通公司)网站上没有体现是吗?

  李鉴:对,这个他是不敢公开宣传的。

  解说:第三方鉴定机构也对“世界通”的奖金分配系统进行了分析,经过数学计算,也得出了“世界通”的代理商上下线之间存在多层计酬的结论。这块利润对于很多代理商来说,比点广告轻松的多,也更丰厚,虽然这一点不公开宣传,但在“世界通”的后台系统,上下线的利益关系体现得非常清晰,我们对一个代理商的获利记录进行了查询,这个人叫陈朝晖,他的下线代理商队伍有六千多,占到了所有“世界通”代理商人数的一半。

  记者:可以看一下他的奖金吗?

  费锁正:可以,我们可以看一下,他总共下线代理商基本资料,那么在这个资料里面,我们可以看他的下线代理商总共15页的代理商(名单),我们可以点击他的业绩奖金信息,我们现在设定的是2009年6月30日这一个时间段,总共他应该兑现的奖金分配情况,那么总共是有35000多条记录。

  记者:每个奖金的单笔是159.84元,是吗?

  费锁正:对。

  记者:这个奖金的数额等于,159再乘以35953。

  费锁正:对。

  记者:巨大的数额。

  费锁正:对,我们可以看一下,每个月不完整月度统计奖金,我们刚才讲到6月份,2009年6月份,他应该得到的奖金是18万9900多。对,那么再往前,2009年的1月份应该是53万多,2月份应该是83万多。

  解说:目前,陈朝晖已经被警方控制。正是巨大的利益驱动,使得代理商有热情协助公司招商。此外,“世界通”依据购卡数量和发展代理商的数量不同,设置了从零售代理商至市级代理商共六个等级,不同级别发展代理商的奖金也是不同的。

  费锁正:你最高级别是市级代理商,他发展了一个零售商的话,那么它相差了五个级,有一个提成比例,接近50%的提成。如果你是一个三级代理商,你发展一个零售商,那么你的层级只相差一级,那么你的提成仅仅是10%。

  记者:那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费锁正:目的就是说希望代理商不断去把自己的代理级别提高,因为你的代理级别越高的话,你可能得到的提成比例百分比就越高。

  解说:经过调查,“世界通”的传销特征已经非常明显,但是,为什么在警方查处后,还是引发巨大争议呢?

  李鉴:我个人认为正是因为世界通公司,它传销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它公开媒体宣传的提供给政府部门的、提供给相关法律部门的、咨询部门的这些资料,与它实际经营的本质存在着差异。

  解说: 实际上,在“世界通”发展的过程中,曾经多次因为涉嫌传销被举报,但是,世界通公司用各种方法死里逃生。2008年6月,世界通山东公司还曾被当地公安以涉嫌传销查处过。那次事件后,公司还专门成立了法务部,对“世界通”的营销模式进行了法律论证。

  记者:专家论证会是出于一个什么考虑?

  施永兵:搞这个专家论证会当时就是,就是负面的东西太多,我们要请更高级的专家就是法律界的人士,能不能给我们一个,因为指责的人多了,要澄清自己,所以就找了法律专家。

  解说:“世界通”先后搞了两次专家论证,请的都是著名的专家,结论是“世界通”的营销模式不构成传销,这份结论是依据什么得出来的,我们根据报告上的签名,电话采访了一位与会的专家。

  记者:您好,我是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的记者。

  专家:你好。

  记者:我想了解一下就是当时,比如说世界通公司,给你们提供了哪些材料?

  专家:提供的材料我现在找不到,我是搞行政法的,我对这些事情,我也搞不清楚,就从行政法的角度你们有没有许可证,有没有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有没有经过审批,如果是程序上这些东西是合法的,那么我在行政法的角度讲,应该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记者:但是比如说执照 ,许可证这些东西,可能是一个经营的,最基础的一个东西,但是要求你们论证的是,它涉不涉及传销的问题。

  专家:涉不涉及传销的问题,那就是比如搞民法、搞经济法的人,也有一些搞民法的,搞经济法的人他们谈了一些,也提出了一些疑问,当时会上不知有没有记录,他们也做了一些解释。

  记者:您是说当时我们做的这个论证基本上,依托于世界通公司给提供的材料和他们的描述,是这样吗?

  专家:是根据他们的材料,每个专家根据他们相应的知识拿了一些意见。

  解说:在论证结论中,对于“世界通”并未实现的“第三方付费”等环节都作了肯定性的描述。

  记者:我跟您核实一点,在这个论证结论当中曾经写道,他返给用户点击广告的钱是由厂家支付的,经过我们调查和警方的调查,根本没有广告商给他们支付钱,这些钱都是来自于后面购买这个软件的,直接的这些消费者的钱。

  专家:这一点还是受他们的欺骗,我还反复地跟他们讲,告诫他们。

  记者:就这一点来说,当时你们有没有要求他们提供有关的广告商支付广告费用的,一个书面的东西?比如说票据。

  专家:没有。

  记者:为什么没有要呢?

  专家:我们没有要,这个是我们的疏忽。

  解说:这份论证结论共有六页纸,据专家说,是“世界通”所委托的律师事务所起草的。

  记者:这个论证结论当时您仔细看过吗?

  专家:我现在忘了,好像没有,签字的时候我自己也讲,应该要特别慎重,对我也是一个教训。

  解说:世界通公司两次专家论证花了70万,论证会的视频随后被放到了公司网站上。

  记者:这肯定会是一个稳定人心的一个作用。

  施永兵:对,就是比如说有一些人会质疑,包括有些代理商会质疑,那我们说我们做了法律论证,是我们公司说不行,是专家说我们就没问题。

  解说:随后,“世界通”还多次出现在大型活动和慈善捐助的现场,媒体上也多次出现正面报道,甚至公司以每年150万的价钱,在海南电视台冠名制作节目专门宣传“世界通”的产品。

  记者:这些对你们,比如说开展代理商的招商有作用吧?

  强科信:这个怎么说,公司也是为了造势。

  记者:造势?

  强科信:总体上来讲都是围绕软件的功能,和我们原来预期的这样一个运营的规划在宣传。

  解说:到案发时,警方掌握“世界通”的营业额已经达到20几个亿,并且已经在海南、长春等地以投资的方式建立了分公司。不到两年的时间,“世界通”吹起一个巨大的肥皂泡。

  记者:为什么它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得到恶性的膨胀?

  李鉴:我个人认为其中重要原因是它诱惑的一些做法,就是五年内至少可以得到六倍以上的回报,就是高回报,高回报为诱饵 ,这是任何传销的一个典型特征。

  记者:但是对于传销我们国家已经打击了很多年,大家都对这个都有相应的认识。为什么对于“世界通”却还是这么趋之若鹜呢,世界通公司从事的活动?

  李鉴:它从事传销活动有不断变换手法,世界通公司这起案件有更诱人的手法,应该说采取很多更诱人的手法,它的正面宣传,就是我前面讲的很多,组织一些媒体去报道,对一些慈善机构这方面去捐赠,这些方面让人感觉它是一个合法的,它是一个正当的企业,是用一种新的经营理念,还用一些经济理论去包装自己,这是它跟传统传销相比的一个特殊性。

  演播室:10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明确了世界通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当中规定的传销行为,有关嫌疑人也将由司法机关处理。“世界通”案件给我们普通人提了个醒,鼠标点广告就来的钱不靠谱,它也给我们相关部门,媒体,学者提了个醒,这些机构和人群有着强大的话语影响力,在涉及到公众利益的问题上说话时,要想想古人的那个词,一言九鼎。

  被采访人

  刘  冬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

  费锁正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李  鉴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 大队长 

  小  黎  原世界通公司技术员

  强科信  原世界通公司营销总裁

  施永兵  原世界通公司董事长 

  王  程  原世界通公司技术部负责人

  傅衍平  原世界通公司长春分公司总经理 

  李  毅  上海盘石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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