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反腐法是当务之急
林喆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国际先驱导报》:如何看待“裸官”现象?
林喆:“裸官”不要轻易叫,叫了会很伤人的。所谓的“裸官”情况不同,应该区别对待。“裸官”分为三种:一是他原本在国外留学,学成归国后担任政府官员,但是妻儿仍在国外;二是官员配偶自身出国留学谋求发展。这两种情况在知识分子干部中比较多,这种行为本身不应受到谴责或怀疑。第三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裸体做官”。随着近来反腐力度的加大,这种人的“风险意识”也加大了,甚至一些贪官已经到了“不打无出逃准备之仗”的地步,在贪腐之时,就已经将家人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以便东窗事发之时,逃之夭夭。
我们要谴责的是第三种,但是或许表面上未必看得出属于是哪一种。所以我建议,对于国内的这些官员,应该一视同仁给予信任。不信任你就不要他做官嘛。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是,因为有特殊情况,对这一类的干部也应该主动关心,比如解决配偶国内工作问题。因为很多人妻儿不在身边,很容易出现“包二奶”的现象。另外,不应该将重大项目,尤其是涉及重大钱财的项目交给他们。这不是当不当“一把手”的问题,而是有没有财权的问题。
贪官外逃如何堵和抓?
我们现在很多贪官跑出去,还是工作不够细致,打草惊蛇了。他们往往利用很多地下通道,譬如与黑社会勾结,把人和钱一环一环弄出去。
另外,我觉得银行应该成为反腐败的生力军,因为银行不仅管理个人的财务,也管国家的财务。贪官要走之前肯定有大笔的资金流向国外,像这样的人,有关部门应该事前给银行提供名单,一旦他们有大笔资金迁移,就要保持警惕。
还有,官员组团出去时一定要有监督防范环节,比如护照统一管理等等。一旦有人跑掉,就应该跟当地警方、领事馆联系,华人社区和组织应该好好利用起来。还应该第一时间通报。我主张网上通缉,张榜,甚至悬赏。
如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林喆:长远来看,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反腐败惩罚体系,当务之急是出台一部反腐败的专门法律,通过借鉴各国防治腐败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在财产申报、重大事项登报、问责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上不断加强与改进。最终通过完善制度让我们的官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想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