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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调整引发利益冲突

  这起股权转让纠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双菱集团于2002年10月9日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草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的土地面积计308886平方米(编者注:合计约463亩)。自2002年10月至2007年8月间,双菱集团共支付土地出让金3500万元。后应建设用地项目报批需要,双菱集团将该块土地分割成8块,分别以自己及其控股的7个企业的名义上报建设用地项目……

  “这不是中央曾明令禁止的‘化整为零’的报批方式吗?”罗华恩向记者解释。

  对此,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用地科工作人员表示,国土部门审批时是依据项目审批的,一个项目一宗地,他们不了解有企业以这种方式审批用地。

  此外,当台州市政府决定按工业用地市场价回购土地时,有人举报称,开发区发布公告停止办理一切土地出让手续后,有两家企业竟然在市政府某领导的干涉下强行办理了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而这两家企业正是双菱集团8家企业中的两家,此次也位列回购土地之中。

  这位举报人对记者称,在办证初期,被举报的两家企业曾遭到开发区拒绝,后因某市领导强行指示对这两家企业“先发证、后收购”,终致开发区对这两家企业让步,支付了每亩60万元补偿费。而这两家公司以每亩8万元价格拿到的土地被政府回购未及1年,就获得高达7000万元的收益。

  记者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用地科,查询了被举报公司的档案。这家公司于2004年8月19日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批准日期为2007年8月17日。奇怪的是,那11家企业的土地出让合同都是与开发区国土分局签订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企业是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年后才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而这家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日期距2007年9月9日《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台州市城市中心区详细规划》在通过会审前的仅20天,距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公布《城市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前仅3个月。

  举报人称:该企业这是突击办的土地证,当提前知晓开发区回购土地将实行不同补偿方式的内幕后,不惜动用一切手段“挤进”受补偿企业的行列……

  一些企业家还发现,就在他们的土地被冻结无法开工建设时,同时期进入开发区东扩地块的双菱集团下属的两家企业却造起了厂房,但至今仍然空置。该厂区一位守门人也向记者证实,该厂房建成至今从未进行生产。

  而一位同时间进入开发区却从未办成土地证的电器公司老总回想当年,同样是由开发区帮助挑选的地块,同样按规定交纳了足够的资金,怎么他申请的地块后来就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成了历史遗留问题。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退还该公司土地款等费用3427464.1元”。开发区声称退还他交纳的300多万元土地款,仅支付利息。

  让这位企业家愤懑的是,与他同时进开发区的企业,却获得了每亩15万元的赔偿。

  他质疑,现在要收回土地了,说是属于基本农田办不下来,那么为什么6年前要把农保用地卖给他呢?“如果要说有责任那也是开发区管委会的责任,他们现在的做法没诚信,也不公平”。

  开发区一份文件材料显示,截止到2005年2月,开发区企业中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达70家。

  在政府回购土地中,对这些不同情况的企业采取了不同的补偿方式。

  规划调整引发利益冲突

  “政府不要把规划讲得天花乱坠,规划要有严肃性,哪能随意改来改去”

  一边是美好蓝图,一边是现实纠葛。

  记者从台州市规划局了解到,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5年一修编”。

  台州市建设局工程师管理办公室主任顾群介绍,2003年着手修编时,对于开发区几十家企业的用地问题,规划部门当时也是考虑到了,“局里面商量了很久,一开始也是不想给的,但开发区不同意,开发区认为如果不给,稳定、和谐的问题解决不了”。

  在顾群看来,没有一成不变的规划,即使已经制定好的20年规划,也要遵循时代发展的规律和需要适时进行修编。无论在远期规划还是近期规划中,工业发展与城市发展、农村发展与城市发展、企业利益与大众利益,每个城市都会面临相似的问题,面临各方利益的政策博弈。在城市规划调整中,利益格局调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个更替确实很痛苦。“城市要走向现代化,其发展必然会面临不得不割舍的痛苦”,顾群说,为城市更长远更健康地发展,国家与各级政府、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大众、居民与村民等关系,需要在利益冲突上和谐过渡。在矛盾冲突难以避免时,总会有一方或几方受到损害。“时代在变,规划也要变,市领导干几年也要换届,新领导就任后的发展思路不尽相同,如何找出各方利益的平衡点非常难”。而在台州,10年间已经更换了4任书记,5任市长。

  但对于规划的更改,多位企业家则感慨“政府不要把规划讲得天花乱坠,规划要有严肃性,哪能随意改来改去!”

  一个摆在眼前的问题是,台州经济开发区东扩地段部分土地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中,政府、企业、农民在土地收益的分配上的冲突即将显现。

  11家企业与开发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签订协议,统一收购了企业的土地,价格每亩60万元左右。协议双方定下的付款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前,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承诺一次性付清11家企业的土地补偿总额2652.9812万元。多数企业家称,土地回购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而是迫于无奈。

  2009年10月,离此处不足两公里的开发区东海大道南侧一宗160.78亩的国有土地竞拍出让,根据规划该幅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市场、城镇住宅,按照15.2亿元的成交价格测算,该区块土地价格达到了每亩945万元。

  按此价格估算,当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住用地后,仅这11家企业270亩地的价格就将高达25亿元。

  (摘自《法律与生活》杂志2010年1月下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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