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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肯定机长可因状态不佳取消飞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0日19:50   新浪航空航天

  2月9日深航因天气原因取消ZH9832航班后,有媒体反映民航局投诉电话表示机长情绪不好也可取消航班,正值春运之际,这种说法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为此新浪航空特与深圳航空公司及业内人士进行连线,来回答计划内的航班是否可以轻易就被取消。

  在连线深圳航空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积极调查9日晚上18:30分ZH9832航班取消的原因,他说:“从航空公司的角度来讲是非常不愿意取消航班的,取消航班不仅会造成旅客滞留等不好的影响外,航空公司也要承担由航班取消而产生的庞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决定取消航班一定是有原因的。”

  对于是否因为机长情绪不好就可以轻易取消航班一事,我们咨询了民航的其它相关人士。此人表示:在飞行期间,机长是整个飞行团队主要负责人,机组人员都要听从机长的统一安排。如果出现不符合飞行条件的状况,如旅客干扰或其他突发事件时,机长都有权决定飞机返航或迫降等重大的决定的。

  同时,该人士还表示成为机长是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经验,首先就要保证身体状况,民航局对此也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如果机长在起飞前的确感觉身体不适,情绪不稳,不适应执行飞行任务,他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请取消此次飞行,再由航空公司进行统一调配。因为作为民用航空公司,一切都要以安全飞行作为第一标准。

  目前深航还没有对外公布此次航班取消的具体原因,所以该民航业内人士表示无法判断此次是否是机长的原因取消了航班。(昙华)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五章第二节全文

  第五章 航空人员 

  第二节 机 组

  第四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机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

  第四十五条 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起飞。

  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

  第四十六条 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作出处置。

  第四十七条 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提出调整。

  第四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机长必须采取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未经机长允许,机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

  第四十九条 民用航空器发生事故,机长应当直接或者通过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如实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第五十条 机长收到船舶或者其他航空器的遇险信号,或者发现遇险的船舶、航空器及其人员,应当将遇险情况及时报告就近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并给予可能的合理的援助。

  第五十一条 飞行中,机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仅次于机长职务的驾驶员代理机长;在下一个经停地起飞前,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应当指派新机长接任。

  第五十二条 只有一名驾驶员,不需配备其他空勤人员的民用航空器,本节对机长的规定,适用于该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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