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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同比例选举有助改变民主政治二元结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9日13:37   央视《今日关注》

  主持人:

  对。李所长原来我们的这个比例是多少?

  李林:

  最早是8:1,然后调整到5:1、4:1,然后这一次是1:1。

  主持人:

  在这之前是4:1?

  李林:

  对。

  主持人:

  4:1是什么意思?4是什么意思?1是什么意思?

  李林:

  基本上应该说是在农村人口当中,4应该是……

  陈斯喜:

  是这样的,4:1是指农村人口要选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以城镇为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它的比例关系是4:1。比如说城市人口如果1000人可以选一名代表的话,那么你在农村这个人口选出的代表,要4000人才能选一名代表,是这么一个比例关系。

  主持人:

  对,现在就是城乡同比例了。

  陈斯喜:

  对。

  主持人:

  在城镇1000人选一个代表。

  陈斯喜:

  对,农村也一样。

  主持人:

  那么将来,农村也是1000人选一个代表了。这样的一个修正案的草案通过之后,对中国的民主政治来说意义在哪里?

  李林:

  我想意义是很大的,一方面它可以调动最广泛的民众参与中国的民主政治,特别是农村广大的农民,关心政治、参与政治,行使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另外一方面,可以夯实我们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因为我们知道选举是纵向民主的起点,纵向民主在选举的过程当中,如果它越公平、越充分、越合理,那么这个制度的基础就越好。所以我想它从基础上、从起点上,对于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优越性的充分发挥是有积极作用和意义的。

  陈斯喜:

  我想补充一点,这个确实是这样的。城乡同比例以后,对调动选民参选积极性有很大的好处,所以它是我国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所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

  另外一个重要意义,实际上也是我们国家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个重要基础。因为城乡二元结构反映在方方面面,过去我们更多的可能关注到户籍的二元结构、教育的二元结构、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其实在我们民主政治发展方面,过去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平等。它实际上也是一种二元结构。那么这一次城乡同比例,在这方面也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李林:

  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角度讲,我想城乡同比例对于农村选民,他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平等的保障和实现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它是落实我们《宪法》人权路线基本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

  刚才陈主任提到了二元结构的问题,实际上这是逐渐地要改变二元结构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步骤。

  陈斯喜:

  对。

  主持人:

  说到二元结构我们知道,中国现在比如说有农民工这个问题。

  陈斯喜:

  对。

  主持人:

  有流动人口的问题,比如像东莞这样的城市,它可能有80%的人户籍不在这儿,那未来城乡同比例选举了,那么他们到底是在哪儿投票呢,是在这个居住、工作的地方投票呢?还是说还要回到户籍地投票呢?

  陈斯喜:

  按照我们现在的《选举法》规定,对这一部分人的选举有三个选择,第一个选择,他可以回到原户籍地去参加选举,因为他是那里的最初的选民,这是一个选择。

  另外一个选择,他如果不能回去,他可以采取委托投票的办法,委托选区选民代他投票。那么在这个方面,这次《选举法》也有所改进,特别的规定,要求受委托的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来进行投票。

  第三个就是你既不想回去,或者回去有困难,又不想委托。

  主持人:

  不想委托人。

  陈斯喜:

  那么你可以参加现居住地,或者现工作地的选举。但是参加现居住地或者现工作地选举的,你要在原户籍地的选举委员会去开出一个选民资格证明,选举委员会证明你是具备选民资格的,这样你拿到这个证明,可以到现居住地,或者现工作地的地方去进行选民登记,参加这个地方的选举。

  主持人:

  未来修订完了以后的《选举法》是会作出这样的规定的?

  李林:

  这是现行《选举法》,修改之前的《选举法》。

  主持人:

  那修改以后的呢?

  李林:

  这一次是对流动人口的投票问题、选举问题没有作具体的规定。

  主持人:

  就还是按原来《选举法》里面的规定。

  李林:

  对。还是按原来这个,因为就是说现在条件还不具备,王兆国副委员长在解释当中讲到了,条件还不具备,可能要等到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到位,城镇化进一步推进,我们在实践当中关于这一次城乡同比例选举的操作和实施程序进一步完善以后,可能来解决这一部分流动人口的投票和选举问题会更有力、更成熟一些。

  陈斯喜:

  因为流动人口选举,大家也很关注。刚才我是讲了,我们从制度安排上有三个选择,但这三个选择在实际操作起来的时候,确实有时候比较困难,所以许多农民工或者其他的流动人口就放弃了行使这个权利。所以这次修改很多方面提出来,要在这方面有所进一步的改进,但是刚才讲了,解决这个问题它涉及到我们的户籍制度,还涉及到我们选民登记制度。我们选民登记制度规定是要选民去登记,但实际上我们都是选举委员会去登记选民,而不是选民主动去登记。那么你选举委员会去登记选民,你不在这个原来户籍地,它就很难找到他,所以有这些困难。那么他开选民资格证明,有时候也比较困难,所以要求改进,但是这改进又涉及到一系列的制度的完善,所以这一次条件还不太成熟。

  主持人: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注意到在“两会”正式召开之前,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之前,大家都已经开始热议这个问题了。因为关于这个《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的问题,很多人都非常关注。为什么关注呢?实际上这里面涉及到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改变吧,就是跟每一个人的权利都有关系。

  说到这个问题,大家也在议论,我注意到李肇星发言人在记者会上他曾经这么说过,他说在选举上不同比例的规定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完全平等的,但是在当时,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反映我国的现实生活。大家比较关心,1953年的时候,最早的时候,那个时候它的合理性在哪儿?

  陈斯喜:

  这个问题,因为当时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作出这样一个城乡不同比例的规定,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呢?因为从我们国家的国体来讲,我们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主导地位,那么工人阶级主要是集中在城市。但是我们当时城市人口在整个全国的人口当中所占的比例很低,只有百分之十三点几,所以如果完全按照同比例,可能工人代表就会偏少,所以作了这么一个不同的规定。那么农民相对来讲,确实当时经济也不太发达,接受的教育程度也比较低一点,所以如果是过多的农民代表,确实对这个人大制度作用的发挥可能有一点影响,所以当时这个规定是适应这个需要的。另外,代表大会也要有广泛性,对吧?

  主持人:

  对,实际上在当时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

  陈斯喜:

  对。带有广泛性。

  主持人:

  那么李所长您看,从8:1、4:1、5:1,到现在1:1一步到位了。

  李林:

  对。

  主持人:

  为什么现在这样的一个,我们这个一步到位,1:1城乡比例,这个背景提供了一个什么样的基础,为什么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实现城乡同比例?

  李林:

  我认为有好几个因素决定了我们能够城乡同比例的行使选举权。一个就是最重要的城乡的人口比例结构现在  发生巨大的变化。

  主持人:

  对。

  李林:

  基本上是46%、54%这样一个接近对半开,我想还有就是我们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政治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参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民主建设过程当中,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会行使这样一个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主持人:

  从目前的背景上来看,提供了这样的一个条件,这样一个基础,可以一步到位了。

  李林:

  对。

  主持人:

  那么除了我们大家关注的城乡同比例,这次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还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陈斯喜:

  除了选举权实行城乡同比例以外,我们在加强代表的广泛性、选举的竞争性以及选举的公平性方面也有许多改进。选举权城乡同比例实际上反映的是选举的平等性;在广泛性方面,这一次特别强调,就是各级人大代表都要有广泛性,尤其是提出来要有适当数量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代表;在竞争性方面,这一次特别强调,选举委员会要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情况,回答选民问题;在公正性方面,这一次特别的规定,要增加设立秘密写票处等等;还有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等,来保证选举的公正进行。

  李林:

  这次平等性不仅是城乡同比例的一个选举,同时还有地区平等,还有民族平等,应该把三大平等结合起来完整地来理解我们这次《选举法》修改的平等性原则。包括竞争性原则,那么竞争性原则其实过去我们候选人和代表是“可以见面”,这一次改为“应当见面”。那么在见面过程当中,首先候选人之间他有各种各样的一些竞争,你要把自己的各种素质、能力,一些想法、意见等等展示给选民,选民在听取他们的介绍和全面了解他们的过程当中做出自己的选择。所以这种竞争性我觉得是进一步展开和深化了我们民主政治的内容。

  主持人:

  接下来还有哪些方面的改进吗?

  陈斯喜:

  应该说这次修改是一个比较大的修改,是一个比较大的进步,但是也不是说通过这次修改就一蹴而就,以后就不需要再发展、再改进了,应该说还有其它一些方面的,还需要继续地改进。特别是在选举程序方面怎么进一步地细化,这个是很重要的。

  主持人:

  好。今天就全国人大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这个话题,我们请两位嘉宾为我们作了深入的解读,感谢你们到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节目,谢谢你们。

  陈斯喜:

  谢谢。

  李林:

  好,谢谢。

  主持人:

  观众朋友,今天的《中国焦点2010》就到这里结束了,感谢您的收看,明天的同一时间我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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