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我国劳资关系张力加大
东南沿海一些外向型产业中发生的劳工事件,显露出与以往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同的特点
文/单光鼐
5月份以来,一些地方的企业相继发生了因劳资矛盾引发的劳工事件,这反映了我国劳资关系中潜隐的实际张力正在加大。
这些劳工事件的形态,表现为广义社会运动的初始阶段:弱势群体、草根阶层是行动主体;以社会抗议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集体行动是反应性的行动,是利益之争而不是权力之争;追求的诉求目标仅是特殊、具体的经济、民生诉求,而不是一般、抽象的政治诉求;组织化程度较低,是依凭“熟人社会”里既有的人际关系网络发动自发性的集体抗议;抗争是地区性、地方性或行业性的“局部性的社会冲突”。
但从东南沿海地区一些外向型产业中发生的劳工事件看,它却显露出与以往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同的特点。
劳工事件新特点
其一,行动主体虽然仍是弱势的农民工,但这代农民工与上一代农民工已有显著的不同。他们不会农活,对农业、农村、农民身份均不认同;他们有丰富多彩的精神向往和理想追求,渴望留在城市,怀有融入城市的强烈愿望,对目前的生存状况并不满足。
这些80后、90后农民工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在现代化大生产的流水线上养成了工人阶级最基本的属性。共同的生活、生产经历使他们感觉到,且能较清楚地表达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利益的共同性,以及与资本群体利益的不同性和对立性。
其二,劳工事件已有了“主动”抗争的色彩。以往的群体性事件多是肇始于外源性因素,即由于他人损害了行动者的利益而引发。而近期的劳资矛盾事件则不再是权利丧失后寻找救济的抗争,而是主张伸张权利。
一些事件动员者有效地组织、动员员工,向资方的低工资、低福利制度提出了挑战,且以有理有节的行动使资方陷于被动境地。能以“和平、理性争取权益”的思想引领工友们将资方拉上谈判桌,进行协商。
其三,集体行动有了更多的理性成分。某些停工事件的牵头者,熟读三国演义,懂得纵横捭阖、进退有据的浅显道理;一些人熟读毛泽东诗词,了解简略的中国工运历史。事前,他们就确立了“和平、理性地争取权益”的总策略,将“提升工资薪酬”的斗争局限在厂区内,局限在经济诉求表达上,以“非暴力”、“不合作”为原则,停止流水线的操作。
其四,年轻的行动者在实践中学习谈判,学习妥协。停工事件,实际上就是劳资双方互动、博弈的过程。其间,既有对立、对抗、施压,也有妥协、退让,“讨价还价”。在停工的过程中,员工们逐渐懂得、学会了谈判和妥协。
劳工政策需调整
工人不满工资太低、收入差距太大、工作时间太长、生活成本不断增高,试图通过体制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分享经济增长成果,这是经济高速发展同步伴生的社会现象。
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在历经经济结构由劳动力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转化为技术密集型的过程中,都曾遭遇过这些问题。台湾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产业转型升级时期,也曾发生过员工要求增加薪酬、改善待遇,劳工事件频发,劳工运动迭起。
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这反映了过去长期忽视劳工权益的现实,是多年积累的社会矛盾的爆发。这亦表明“低工资,低福利”的廉价雇工制度已走到尽头。
当前,随着人口结构改变导致的劳动力短缺日渐明显,劳动力已由无限供给转变为有限供给;随着文化程度比父辈高,法律、权利意识比父辈强的80后、90后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当其工资水平无法应对生活成本增长和飙升的房价而陷入窘境时,类似的因劳资矛盾引发的停工事件,可能会较大幅度增多。各方应采用积极的互动方式应对这一趋势。
从各级政府的角度,应正视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转变单纯依赖出口和投资的经济增长模式,寻找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动力;应正视劳动者收入水平低、劳动时间长、工作条件差等问题,已成为不断引发社会矛盾、冲突,酿成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应着力加快劳工报酬改革进程,指导、规范、敦促企业合理分配利润;应考虑顺应工人对工会建设的呼声,使工会真正能够代表工人利益,维护工人权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政府应对新思路
一些劳资矛盾事件的解决,为政府今后处理类似的纠纷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新思路。这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中立”立场。面对劳资纠纷,政府应既不偏袒资本,也不偏袒工人,“秉公、中立、居间协调”。政府应既不寻求采用“施压”或“收买”的手段来恢复秩序,也不派警力前去镇压参与者或拘捕组织者,不让自己成为工人的“对立面”与其发生直接冲突。
“双局限原则”。政府将劳资双方的冲突限定在劳资关系的范畴内,把事件控制在企业实体内,把停工局限在厂区内,而不是任其扩展延伸到社会上去;将员工的诉求局限在具体的经济、民生利益目标上,而不是扩展上升到政治层面。这对于杜绝“连锁反应”、“放大效应”,维护社会稳定大有裨益。当然,这也会确保劳资双方的利益。
谈判、协商机制。谈判的大门敞开,暴力就不会发生。着力将双方拉回谈判桌上,敦促双方开展坦诚、务实、有效的协商谈判,既充分保证劳工的“集体议价权”,也保证资方据理的“还价权”。
中间人斡旋。中间人,即为劳资双方共同认可、信任的非利益相关者。选择合适的中间人居间斡旋、调解,能化解双方的不信任,打破僵持状态,突破困局,促成双方有效对话。□(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瞭望》文章:重视产业工人阶层
在现代化进程中,工人是中国这一巨人的脊梁
文/朱光磊 周望
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洪流,将工人阶级推向了现代化舞台的中心。作为国家力量所系并能推动国家向前发展的阶级(恩格斯语),工人阶级因其与生俱来的伟大品格,在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里都扮演着中坚力量的角色。
只要了解了中国工人阶级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也就掌握了理解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金钥匙。分析中国的重大社会经济、政治问题也是如此。
工人是中国最大阶层
中国工人阶级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发展状况,对中国工人阶级概念及构成的界定有着重要而深刻的影响。新中国建立后,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的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工人阶级”在中国主要是一个政治概念,讲的是政权的阶级基础。这个“工人阶级”,主体自然是在企业中从事操作性工作的工人,也一直包括党政干部,也即现在的公务员阶层。
1978年以后,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论断,知识分子阶层也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所以,中国工人阶级的概念,要比其他国家大,是个复合性的社会利益群体。其区别于其他阶级的主要特征,是不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其外延大致等同于近年来俗称的“工薪阶层”。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形式的多样化,中国的工人阶级队伍已经发生了分化。
从企业背景的角度看,他们包括公有制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等)职工、私营企业员工、外资企业员工、乡镇企业职工。从劳动形态的角度看,又可以划分为蓝领和白领两部分。
在城市化提速的过程中,工人队伍必然会扩大。在今后10年左右的时间里,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形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综合发挥作用的条件中,蓝领工人阶层将处于边扩大、边分化、边整合,并逐步由以分化为主转向以整合为主的过程之中,并由此形成一个世界上最为庞大的工人集团。
人们常说,“中国有9亿农民”,这是很不准确的。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每年从农村中转移出的人数以千万计,仅以农民工等形式离土离乡的人员就有约1亿人,另有乡镇企业职工1.5亿人左右;至少还有1亿多剩余劳动力亟待转移。
其实早在1997年,中国就越过了一个重要的“临界点”。
这一年第一产业劳动者在所有经济活动人口中历史性地下降到了49.9%。2008年全国乡村总人口,也即作为“广义农民”的户籍人口为7.213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54.32%。但真正从事种植养殖业劳动取得全部或大部分收入的为3.0654亿,也即农业劳动者阶层占经济活动人口的39.6%。这个关键性的比例,由50%下降到40%以内,用了11年的时间,速度是相当快的。
现在,如果把国企乡企职工和私企外企从业人员相加(3.6492亿,参见附表),减去一定比例的经营者、投资者(比如20%),再加上农民工(1.5亿),扣除重复计算的成分(比如乡镇企业与私企、外企之间肯定会有交叉),中国工人人数应当已经跃过了3亿大关。
这是阶层分化的主基调。只是有关数据系为折算所得,还缺少权威统计的认定。但不论如何,这个态势在21世纪初的中国是一定的。这是中国从传统农业国家向现代工业化国家迈进的重要标志,也表明中国的蓝领工人已经超过农业劳动者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中国的政治发展,特别是民主和法制建设,都将由此具有了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
在现代化进程中,工人是中国这一巨人的脊梁。美国《时代》周刊将“中国工人”群体评为2009年的年度人物,确实是看到了中国的根本性问题和最基本的社会力量。其编辑者是懂行和有专业水准的,他们对中国的研究是跟踪式的。
在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条件下,有人对工人,特别是蓝领阶层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持怀疑态度。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也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逻辑。在一个拥有3亿多工人的国家里,任何轻视工人地位和体力劳动者作用的想法都是幼稚的。
正确把握劳资关系走向
从推动社会发展和国家进步的角度看,工人,包括占工人大多数的蓝领工人,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用“伟大”一词来形容他们也不为过。这是规模和数量上的优势,“团结”和整体的优势,也是阶级阶层的力量。
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和政府坚定地维护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保护他们享有的收入和必要劳动保护的权利,并且要加快建设不尽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市场上,相对于资本、技术和管理因素,作为操作者的蓝领工人和相当一部分白领工人,在掌握具体资源方面不占优势,在劳动技能的通用性、适应性等方面有一定差距,并将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民工荒”只是局部现象。
再者,对工人本身收入水平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不同行业、职业、工种、岗位之间的收入水平有高有低。比如,高级技工和某些特殊岗位的收入并不低,有“绝活儿”的蓝领工人会高于白领工人。营销等岗位上的员工,如果效益好,会高于一般的科技人员和相当层次的公务员。
从20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蓝领工人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被不断强化,造成劳动关系失调,劳资关系失衡,劳动争议或劳资纠纷日趋增多,今后一段时间仍会处于多发期。
劳资矛盾是任何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必须面对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虽然不可避免,但矛盾的范围和强度可以控制。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可以通过各种相关制度安排的调整和完善,但基本“抓手”还是在于把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结合起来,努力发展社会保障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而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工人通过施加各种压力,让老板涨500元工资,是好事,但还是富不了。特别是蓝领工人在市场经济进程中,失去过去在企业中曾经有过的一些权利,但又没有取得以新的劳动力所有者的地位而应有的一些社会权利和市场性权利。
比如,原来属于公益性质的教育、医疗、住房等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减少了工人获得公共性资源的份额,加重了他们的生活负担。因此,只有通过健全的社会机制,通过发展社会保障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家普遍小康,衣食无忧,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
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保证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都要求中国一定要坚持“劳资两利”、“四面八方”的原则,尊重工人的合法经济地位和他们作为公民的政治地位,妥善解决他们的社会福利问题。
同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利益关系是不可能在全体人群中平均分配的,只能实行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总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兼顾。当然,这些都需要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在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工人,特别是蓝领工人(相当一部分是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将会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现在,相关迹象已经出现。在这个过程中,劳资关系将会逐步趋于平衡和规范。
调结构的可能与限度
现在经常有人提出,中国亟须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应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到生产资本密集型产业,甚至有人提出通过发展高科技来解决问题。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过时论”者不乏其人,诸如“发展楼宇经济”、“开发核心技术”之类的响亮口号此起彼伏。在笔者看来,理想成分大于现实成分。
在发达国家,白领工人占据了工人阶级的多数,有的国家甚至达到了80%以上。但那是以不合理的国际分工为前提的,是通过“两头在内”实现的。中国如果也像美国那样80%以上的人都是白领工人和其他脑力劳动者,那么全世界的人都给中国“打工”也不够。
巨大的人口规模,决定了中国必须以高度现实的态度来规划自己的事业发展和生活方式。爱尔兰可以靠软件业来支撑,圣马力诺可以把邮票作为重要产业,但是中国不行。中国现阶段的资源禀赋和整体经济结构决定了产业升级的难度很大,这种努力有可能在少数发达城市和少数优势产业领域取得成功,要想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地收获果实,目前看难度极大。
大多数劳动者从事制造业是中国发展的现实选择。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一点不可能改变。在综合成本不断增加和币值上升的情况下,我们需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稍纵即逝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发展的紧迫性,不允许我们再走弯路和回头路。应当站在时代的高度、历史的高度、发展的高度,以理性和务实的态度来分析和处理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人阶级结构调整问题,既不主观臆断,也不追赶时髦。
发展中国家的最大忌讳之一,就是总想着一下子变得“高级”。有人提出要摘掉“世界工厂”、“廉价劳动力”的标签,热衷于介绍邻近国家和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经验,殊不知这些所谓的成功典型只是“看上去很美”。
例如,台湾在制造经济奇迹的出口加工业出走后,经济靠着高科技产业勉强挣扎取得4%左右的年增长率;连勤勉的新加坡在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新兴产业后,也还是免不了用建赌场来“贴补家用”。
我们在为新中国60年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自豪的同时,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脱离中国的实际和世界的现实。中国庞大的人口决定了白领阶层占总人口的比例在可预见的未来,难以达到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都会是主要依靠国内不同地带之间产业依次升级的途径来进行劳动力的比例调整。
中国工人阶级的数量还会增加,他们在政治上的地位也不会因为其内部分化与重组而削弱。我们要旗帜鲜明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乱吊胃口,也是没有好处的。
一个社会,既要有保障,又要有压力,既要讲温情,又要讲竞争。社会就是在这种动态平衡中得到发展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确实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而目标正是达到“先富、后富、共同富”的理想和现实的有机统一。□(作者朱光磊为南开大学校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