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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我国可建世界主权债务交易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12:18  财经国家周刊

  “硬法”还是“软法”?

  专访联合国贸发会议债务与发展资金部主任李月芬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袁铁成 马鑫

  在主持完“促进负责任的主权借贷”厦门会议后,贸发会议债务与发展资金部主任李月芬回到日内瓦,并接受了《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电话和书面采访,就联合国关于制订主权借贷规则以及中国方面参与度等事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财经国家周刊》:此次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主题可谓重大,但中国未派出高级官员与会,也未就此在会议上发表意见。

  李月芬:整体看来,中国是愿意参与联合国的此类活动的。不过由于中国刚开始参与,首先需要学习与了解,先了解大家是如何想的、如何去做,然后再发出自己的声音。

  实际上,参会而不发言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希望所有人都了解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时才会发言。其他联合国的成员国参加会议时,列席而不发言是经常的现象。

  《财经国家周刊》:如何评价联合国主权借贷议题与中国的关联度?

  李月芬:这对中国十分重要,中国也正积极参与其中。有规则比没规则好。大家根据规则去操作,可以避免债务危机的出现和负面的影响,可以使主权借贷更有利于经济发展。从这个方面看,对中国是有利的。

  希望中国作为一个新兴的发展中国家,能在讨论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原则》(即“促进负责任的主权借贷”指导原则文件)向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继续发展的方向前进。

  《财经国家周刊》:你曾表示“对于某些特定因素的看法仍然存在分歧”。

  李月芬:分歧主要在于是否应该尽快把《原则》形成法律,是形成“soft law”(软法)还是“hard law”(硬法)?“soft law”指由成员自愿遵守,而“hard law”则是必须遵守的。

  一些非政府组织希望把《原则》形成“hard law”。不过,债权国对此有不同意见。它们很担心这会造成一些国家在没有显现有偿付问题时拒绝偿付,因此,它们不希望《原则》立即形成硬性的法律。

  联合国贸发会秘书处也认为,《原则》在短期内形成法律性、有约束力的、大家都必须接受的法律条文还不具备条件,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让大家理解、最终支持的过程。

  我们坚信,《原则》有被所有国家逐渐接受的可能性,但目前时机还不成熟。现在刚开始讨论《原则》看草案,不太可能马上变成法律。《原则》是目前囊括各类债务和各类国家最全面、最具普遍性的动议,但它还需要一个各方讨论的过程,逐渐达成共识。到2010年底,我们能够对《原则》重新修改,但是达成一个真正的国际性的共识,时间还远远不够。

  《财经国家周刊》:厦门会议在哪些方面达成了共识?

  李月芬:厦门会议意在启动国际对话,就达成一揽子协议展开讨论。会议提交的《原则》讨论稿旨在就推进共识进行对话。本次会议无意获取对《原则》讨论稿的背书,而是就达成国际公认的原则的过程进行背书。一整天的讨论涵盖各种观点,但是,所有的与会者均支持设计促进负责任的主权借贷指导原则这一倡议。

  《财经国家周刊》:贸发会议未来还有什么进一步的讨论和日程安排?

  李月芬:我们从相关专家和观察员那里获得了丰富的反馈意见。在厦门会议上,我们也获得了一些高级政府官员的意见。贸发会议秘书处会与专家们商讨,完善《原则》文本。另一场专家组会议很快就将举行。《原则》是否会成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则取决于各国政府的意愿。

  《财经国家周刊》:如果这些讨论的原则成为正式文件,未来会在哪些方面面临挑战?

  李月芬:国际社会已经感觉到,为了让主权借贷促进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富裕,减轻债务危机、减小抵御外部冲击的脆弱性,就有必要制订一些原则和准则,指导主权借贷,它们是政府从事宏观经济管理的强大工具。然而,目前在某些方面,各方的观点还有分歧。我们将以透明的、包容的方式与相关各方积极接触,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达成国际共识。

  中国可建世界“主权债务交易中心”

  创新性地发起建立全球主权债务交易中心,对于中国而言,既有条件,又有必要,也有机会

  文/郭生祥

  金融中心的建设是天然与外贸盈余配套的措施,是把“手工投资”转向“集约投资”的关键。中国在外贸盈余不断增加的前提下,为了获得更大的金融、资本、知识的发言权,必须在金融中心建设的创新上走出自己的路。中国发起建立主权债务交易中心,既有条件,又有必要,也有机会,当然也是至关重要的创新。

  创办“世界主权债务交易中心”,抢占世界特色金融中心高地,目前可以说是时髦得合适。因为目前世界主权债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增加,占GDP的比例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主权债务需要流动,而中国又掌握了较大的流动性,以我为主形成这个主权债务交易中心,是对中国和世界一种双赢的有益探索。具体做法包括:

  首先,先把一些此次金融危机中需要救助的主权基金拿过来试点,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再扩大规模。这样做的好处是抢占了市场,相对地具有主动权。

  其次,不排斥选择与国际大银行、大投行合作,以便把主要国家的政府说服,只要搞定了欧美等主要国家,扩大市场就成为理所当然。

  其三,与世界银行、IMF等合作,争取把这个市场作为世界金融市场的又一个主要指标,至少是主权债务上一个主要指标。这对于稳定世界经济的作用是不可小视的。

  如果说华尔街、伦敦金融城是私人金融的晴雨表,那么中国某个金融城市则是国家主权债务的风向标,其相得益彰的意义是深远的。

  最后,时刻注意和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对接,推动中国金融、货币、市场同步成为世界中心。

  主权债务交易中心的运作方式可为业主负责,业主单位完全为股份制度,中国股份可以是相对控股,外资大金融机构可占有相对份额,重在网络市场。

  主权基金有的是债券,有的是股票,有的是政府直接发行的,有的是政府担保的,还可以放开到部分机构债,以及部分企业债。可以直接由中国企业推荐上市,也可以让外国投行推荐上市,遵守的法律当然首先是国际惯例,也按照属地法来管理。这样可以全面地推进评估、会计、法律、上市规则的接轨,在结算体系上,还可以选择人民币或美元,或者其他的货币。

  当然,在建设主权债务市场的时候,需要中国金融市场配套,主要的配套措施还是围绕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对冲市场、结构债券市场等建立多层级的金融中心,国内可以连接区域金融中心、省级中心、地区中心,一直可延伸到农村资金批发市场。

  国外可以覆盖全世界。比如,首先连接几个主要的世界金融中心,再连接国际区域金融中心,包括不少国家的金融中心,以便形成一个全球一体化的信用系统,这个系统既是分散的,也是集中的,在集散之中发现中国对世界存在的价值和价格。

  这样的策略对于建设金融中心是纲举目张的。总之,新型的金融中心既包括围绕经常贸易的金融中心,也包括围绕资本账目的金融中心,还包括金融账目本身的金融中心,而且这几个中心在中国金融逐步对外开放中,先是分开的,再是逐步统一的,先分开符合逐步推进的实际,但最终不排除尽可能地统一。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正是这个过程,它才为提供创设更多的、更专业的、更多层级的金融中心创造了天然的条件和可能。

  (作者为澳大利亚IPIE银行研究所名誉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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