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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宅楼大火调查:外墙改造项目未公开招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09:44  《新世纪》周刊
《新世纪》周刊第46期封面:上海的悲恸 《新世纪》周刊第46期封面:上海的悲恸

  上海的悲恸

  一场惨烈的大火、58位亡灵,让上海反思这个城市及其生活

  《新世纪》周刊 记者 赵何娟 毕爱芳 谢海涛 于达维

  2010年11月15日,中国上海。

  尽管世博会已经闭幕半月,但对于神经紧绷了整整半年多的上海官方和警方人员来说,这天才是世博会的最后一日。次日,上海就要为世博会的成功举行表彰大会。

  而对于大多数普通上海市民来说,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周一。天气不算好,阴转多云,风有些大,东北风4-5级。

  没有人想到,位于静安区胶州路728号的一栋28层公寓楼,将从这天起,永远被这个城市铭记——当天下午,这座楼燃起熊熊大火,击碎了半年世博会积攒的所有荣耀和光环。截至本刊发稿,火灾已导致58人丧生,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

  上海警方公开说法称,当+6日14时15分,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14时16分,消防局接警出动。但首批消防力量到达现场时,大楼已经处于立体燃烧状态。共动用各类消防车122辆,出动三架警用直升飞机,1300多官兵参与救火。

  官方称火势于15时22分得到控制,18时30分基本扑灭。一些目击群众则称,至少到20时30分,仍清晰可见高层的明火与滚滚浓烟。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紧急组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任组长。11月17日,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火灾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是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骆琳称,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两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还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使用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大火发生后,整个上海陷入了一片悲哀中。连日来,许多上海市民都自发来到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在满目疮痍的公寓楼下,放下花圈,送上红烛。许多人在路边的封锁线外默哀,间或发出哭泣声。

  他们身旁,紧挨着被烧焦大楼的隔壁工地围墙上,“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标语依然醒目。

  被转包的节能工程

  一项简单的外墙保温工程,被层层转包,转包、分包公司之间剪不断、理还乱

  失火大楼所在的静安区,是上海市最繁华的内环市区之一。该大楼处于南京西路商圈和长寿路商圈之间,紧邻地铁,地理位置优越。

  这栋大楼高8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8472平方米,1997年12月竣工,1998年3月入住。是商品住房,底层商铺,2层至28层为住宅,其中有5家单位、156户居民。实有人口440余人。

  大楼北面紧邻余姚路,西临胶州路。其东边,并排有两栋“教师公寓”。因为正在进行建筑外墙的节能改造,三栋大楼外部从今年9月被搭上铁、竹混用的脚手架,围上绿色的尼龙防护网。

  在已经被封锁的事故工地现场,施工告示牌上还保留着施工项目的详细信息:从9月24日开始,施工方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下称静安建总)受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称建交委)委托,对包括失火大楼在内的三栋公寓进行外墙节能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外墙保温、换制外窗、楼梯间刷漆等。

  该工程具体施工单位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下称上海佳艺),总承包商为上海静安建总。空调、脚手架、门窗及保温工程等具体项目则分别由袁某、张某、沈某等人负责。

  经本刊记者一一确认,告示牌上的几位负责人,无一人属于上海佳艺公司,都是上海佳艺下属转包项目的负责人或者代理人。包括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员陈某,也承认他并非佳艺员工。

  本刊记者获得的上海佳艺公司与静安建总签署的分包合同显示,该项目整体被称为“教师公寓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合同签署于2010年9月18日,工期为180天。

  不过,多位小区居民告诉本刊记者,政府大张旗鼓免费为其进行的保温改造项目,其实带有某种意义上的交换——在教师公寓南面,原上海南洋电机厂已被拆迁,准备建设一就近安置拆迁的保障房工程。这一工程预计将建设多栋高层塔楼。由于影响到教师公寓的采光和视野,教师公寓的诸多住户都表示反对,因此政府和开发商与其协商,以进行外墙保温改造作为补偿。

  根据静安区规土局于今年3月下发给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一名称为“静安区105号地块就近安置配套商品房”项目,位于常德路957号,占地16149平方米。

  105号地块的具体位置,东至常德路、南至昌平路、西至胶州路、北至教师公寓。今年6月,静安区政府成立了由一位副区长挂帅的领导小组。项目规划显示,共五幢小高层,分别是12层、14层、22层及24层,有地下车库。住宅总面积60642平方米,工程投资总额超过10亿元,全部由政府出资。

  该地块开发商为上海兴海房产综合开发公司。此公司也是静安区国有房地产企业。推进该地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也是静安区政府2010年度工作报告确定的本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教师公寓居民的反对,使该地块开发虽于去年完成了招标,但迟迟未能动工。直到今年9月开始进行保温工程后,105地块的开发工作才展开。这也使得原未被纳入年度计划的教师公寓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仓促上马。

  上海佳艺的分包协议显示,协议签署于9月18日,建设单位为静安区建交委。经过上海佳艺层层转包,各个项目施工单位从9月24日开始,正式入驻工地。有居民看到,现场脚手架在9月下旬开始搭建。通过静安区建交委网站查询,在直接招标和公开招标的所有公示中,乃至9月中标项目的公告中,都未见此项目;9月的施工许可证发放公告,也未见上海佳艺及该项目的身影。

  静安区政府一位人士在帮本刊记者仔细核查工程信息之后也表示,没有查到该项目上报的公开招标计划。

  本刊记者另获悉,总包公司静安建总、分包公司上海佳艺,以及监理公司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静安监理),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个,即静安区建交委;而开发105地块的兴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是静安区建交委出资的国有公司。

  上海佳艺将整个项目肢解转包,转给了不同的公司。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分别包括了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

  上海佳艺分包合同显示,分包所得为1200万元。这与静安建总总承包工程资金3500万相距甚远。上海佳艺再次肢解转包的各施工单位,所得必然更少。

  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上海是一个典型的建筑行业行政垄断市场,大型建设项目多被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垄断。尤其是每年政府都有大量市政投资,用于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民生等各个方面,在上海市建交委网站上公布的2009年重大工程选介项目就有84个。它们基本都由国有企业通过所谓的招标进行总包,或者由政府部门直接发包,再分包给其他各种公司。虽然《建筑法》明确规定,分包与转包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但一层层转包的现象,几乎存在于每一个大型项目中。

  从规模上而言,上海佳艺包括其直属施工队,员工数都仅50多人,拥有二级建筑装潢施工资质。以其规模,要独自承担上千万、工期耗时180天的项目,可谓难上加难。

  从静安建交委网站查询到的招标结果显示,上海佳艺此前所有的中标项目,金额基本都在200万以下,大多数在100万以下。但背靠行政垄断的支持,他们仍可获得此类大型项目。

  原本评估3500万元的工程,变成1200万元。从总包到分包,巨额差距之下,各下层转包商只能通过压缩工期、降低用料成本来获得更大收益。有居民反映,施工单位对外声称,施工时间为三个月。这仅为本刊记者看到的实际协议工期180天的一半。

  安全失控

  以静安建总的“放纵”式管理为基础,从主管部门,到监理单位,一次次危险警告被利益忽略

  火灾发生后至本刊发稿,上海警方已正式拘留12人。

  本刊记者从多方渠道了解,这12人包括三名年轻的电焊临时工,失火大楼施工项目管理员,上海佳艺法人代表黄佩信,项目总包公司静安建总一位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静安监理公司负责人,以及分包保温工程公司负责人,分包脚手架的公司负责人等等。

  上海佳艺位于火灾事故地点不远的一条窄窄的深巷里,它也是此次项目总承包方静安建总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静安建总则是静安区建交委直接出资5000万元成立的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

  上海佳艺成立于1987年,是静安建总全资子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仍常年亏损,近年业务基本呈稳定上升态势,年销售额都达数千万元,到2009年,其年收入超过1亿元,但净利润始终徘徊在数十万元不等。黄佩信从1996年开始担任上海佳艺的负责人,学历程度为初中学历。

  本刊记者在该公司所在地看到,公司办公楼是一个小旧楼,几乎无人上班,零星有人来来往往。不时有农民工跑来打听何时复工、还给不给工钱。

  国务院发布的“11•15”大火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报告称,主管单位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静安建总与上海佳艺签署的分包合同显示,静安建总早已试图撇清此次项目施工与建筑安全的所有责任。

  协议称,上海佳艺必须严格遵守静安建总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制度。凡是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或要求限期整改的措施,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协议还称,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外来人员信息卡”和“上岗证/健康证”“从业手册”等,如经查发现无证上岗,上海佳艺必须自己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及罚款费用。

  对此,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律师认为,该协议仅仅只是两个公司的内部协议,一旦发生事故,对外是无效的。静安建总作为项目总承包方,理应是该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向项目委托方负责,彼此也都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在上海建交委下属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公布的2006年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中,上海佳艺名列其中;2008年,上海建交委官方网站公示中的《关于对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企业公示的通知》中,也可看到上海佳艺的名字。名单中甚至还包括静安建总。

  即便如此,本刊记者对上海建交委所有的招标公告进行统计,发现从2008年1月至今,上海佳艺共中标42次,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总金额上千万元,大多是政府或者事业单位工程项目。蹊跷的是,有不少项目,常年反复,比如由教育局校产管理站委托的威海路730号幼儿园大修项目,在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都进行招标,且每次都由上海佳艺中标。

  作为监理单位,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也多次通报“教师公寓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安全隐患。10月24日,静安监理曾通报,“10月15日技术顾问室巡查了教师公寓外墙外保温工程,计划3个月完成。目前脚手架已搭至7层左右。对现场资料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脚手架专项方案尚未报审,且其他平安施工专项方案也未送审等现象,工地存在局部平安隐患。针对以上问题,技术顾问室巡查组要求监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教师公寓1号楼的安全管理负责人陈银怀告诉本刊记者,现在每天都开安全会议,还不知道何时开始复工。但他认为他们平时已经比较注意,一般如果工地上发现有违章操作的员工,都及时开除。

  据陈银怀介绍,失火大楼的施工一共分成八九个班组,下属不同的施工队。每个施工队的农民工都是临时统招,包括陈银怀自己在内,均不是上海佳艺的员工。他的工作也只是带着手下两个人,每天查看工地上的安全情况,不可能随时兼顾到每个点和实时的安全。

  教师公寓2号楼的一个居民透露,教师公寓大楼里已向施工单位多次投诉“建筑保温物料乱扔”“常见火星”“民工乱丢烟头”等现象,但是从未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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