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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盛组合:视民生为“最大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9:41  法制周报

  强盛组合:视民生为“最大责任”

  本报记者 岳源

  46岁时,周强曾被称为“中国最年轻、最时尚的省长”。他的座右铭“感激、进取、敬畏”被许多人欣赏。

  在2010年4月25日被宣布为湖南省委书记的履新讲话中,周强特意强调:常怀感激之情、常葆进取之心、常存敬畏之念。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那时光里。”被周强推荐的《春天里》这首歌,之所以能引起共鸣,不少人认为,社会保障机制的缺乏,导致底层民众住房难、医疗难,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在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时任湖南省省长的周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责任。

  2008年,当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时,周强省长深入长沙人才和劳动力就业市场、企业、高校考察,了解大学生、下岗职工以及返乡务工人员的就业创业情况。

  湖南某重点大学一位学生回忆,周强省长戴着耳机和麦克风,在自己办公室电脑前召开视频会议,讨论大学生就业问题,并以“师兄”的身份谈创业经验。他在会议结束时说:“我将随时与你们连线。”

  “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第一信号,坚持不懈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周强视民生为“最大责任”。

  现任省长的徐守盛甫一上任,也将民生问题作为施政的重要举措来抓。

  “我出生在南黄海边,父亲是一位常年出海打鱼的渔民,母亲是一个普通农民。”徐守盛履新时的开场白,朴实而又饱含感情。

  在此次发言上,徐守盛还郑重承诺:“作为一个新湖南人,我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清清白白履职,兢兢业业为民。”

  从徐守盛的履历中可以看到,他从任“江苏如东县靖海公社二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到任“甘肃省省长、湖南省代省长”,再到如今的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湖南省省长,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的徐守盛,从基层“村官”起步,是全国7位出身“村官”的现任正省级干部之一,在东部地区工作27年,在西部地区工作10年,既有丰富的基层经验,又有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双重经验。

  从代省长到当选省长,徐守盛来湖南的时间不足4个月,但湖南的14个市州都留下了他的身影和足迹。记者注意到,从基层出身的徐守盛,每到新岗位总是习惯去一线了解实情,到最穷的农民家里住宿。

  徐守盛多次强调“要持之以恒地改善民生”。百姓福祉始终是徐守盛的牵挂。关于民生,徐守盛有几句经典的语录:

  “民生是第一目标,保增长就是保民生,保民生就是保稳定。”

  “为全省人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

  “坚决破除讲排场、讲规格的奢靡之风,把省下的钱,用在民生上,用在刀刃上。”

  ……

  不难看出,不管任职何种岗位,关心民生福祉成了湖南省委书记周强与省长徐守盛不谋而合的执政理念。

  法治对湖南的发展功不可没

  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的“法治湖南”思考

  本报记者 曹晓波

  “程序法治”、“法治政府”,在教授姜明安的学者事业里,他找到了无限江山,硕果累累。

  从1984年起,他几乎参与了中国行政法学相关的所有重大课题和中国行政法立法研究,重要行政法律、法规的草拟。累计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20多部法律。

  而在家乡湖南,姜明安也将自己的智识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三湘大地。自2008年担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专家组顾问,他几乎参与了湖南的每一部行政法律的立法工作。

  11月14日中午,星期日,百忙之中的姜明安接受了《法制周报》的专访。到两点钟,他才匆匆去做午饭。记者观察到,对于湖南法治的发展,姜明安的思考十分的系统。他说,作为一个湖南人,应该要为湖南做点事情。

  湖南是最有可能实现依法治省的省份

  法制周报:较之其他省份,法治湖南的示范作用在哪里?

  姜明安:其实依法治治省的概念最早是在江苏、浙江等省提出来的,湖南只能说是比较早的。但是较之其他的省份,法治湖南很有特点,很实在,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去对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七项目标,湖南基本上每一点都有很好的落实。

  法制周报:在您的观察思考中,“法治湖南”具有哪些有利的因素?

  姜明安:我认为湖南的有利条件表现在四个方面:从湖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来看,法治的贡献功不可没;湖南人民也有着比较敏锐的法律意识,在中国的法治发展上,湖南出现了较多的第一,包括第一个信息公开案例、第一个行政程序规定等;湖南也有着较先进的法律研究水平,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官方的合作,在智力上提供了保障,我想没有法学家的出谋划策是难以想象的,包括每一年都要在湖南举行湘籍法学家的研讨会,今年是在湖南师大召开的,举全国之力建设“法治湖南”;湖南的领导班子也有着较强的法治意识,周强书记是学法律的,这一点在全国也是特有的。

  法制周报:请您分析一下,在湖南的法治建设中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姜明安:从社会发展方面看,首先就是湖南与其他中等发达省份一样,面临着社会的深刻转型,湖南正在建设的“两型社会”也要注意经济和法治的矛盾和统一;有一个问题也不能忽视,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法治的常识,至今还抱着管制型政府的理念,比如出现的拆迁、城管暴力方面就是很好的体现;湖南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要兼顾各类型的群体,处理不好将会阻碍湖南的法治建设。

  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依法行政法律体系

  法制周报:有专家说,湖南行政法律体系比较健全了,您怎样认为?

  姜明安:从目前看,湖南的立法有多项在全国都是破冰之举,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但我认为这仅仅是一个前提条件,真正的实现还要看法律的具体实施状况。

  法制周报:要实现“法治湖南”的目标,您认为湖南还应从哪些方面努力?

  姜明安:依我的观察,实现法治湖南还有三个较为重要的方面要做:一是行政人员的法治观念的提升。这在于权力制约,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行政人员也要树立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市民社会的理念。同时官员还要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如果要让老百姓相信政府,政府必须诚信,这就要求湖南现在实行的法律要有稳定性,不能随意更改,同时要强有力地执行下去,老百姓才能信任政府和法律。

  二是完善法律的条件。人力上,需要忠实于法律的人。11月 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行政人员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社会问题,我认为法治思维是一大亮点;物力上,法制办、法院、检察院、行政复议机构等各类法律机构都要完善;制度上,完善各类的监督机制和法律的配套措施。

  三是法律环境方面。首先,党要依法执政。十七大以来,如何保障党的依法执政这是一个难题,至今没有太大的突破。党的一些部门权力很大,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监督无力,这在建设法治政府上是一个巨大的难题,我希望这一点能在湖南有所突破;民主政治上,要发挥人大的作用,建立人大问责制。因为现在基本上都是上级领导的问责制,很难形成民主的环境;构建市场经济秩序,企业不能只靠关系跑项目、占资源这样的恶性发展,真正的市场经济是平等有序的。所以,我认为解决上述的问题,“法治湖南”才有可能实现。

  将行政权力与私利相剥离

  访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新华

  本报记者 曹晓波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新华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法治国是一个亟待实现且能够实现的“中国梦”。“法治湖南”必将在全国形成巨大的示范效应。

  法制周报:请您分析一下,在湖南的法治建设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蒋建湘:最大阻力应当说还是来自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权一权独大”的传统和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可能使得规章的实施打折扣。而政府的自我限权必然触及行政机关的部门利益或执法人员的个人私利,因而可能遭遇相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抵触或阳奉阴违。只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将行政权力与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相剥离,才能根除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利益冲动。另外,加强行政监督以及外部监督的意义也非常重要。

  夏新华:湖南面临的压力并不能单纯地说是湖南的个案。法治中国,法治湖南,这是大势所趋。现代社会,强调的是责任型政府、服务型官员,湖南出台的这几部法律都是站在法治前沿,紧跟法治路线,其顺利实施必然能约束行政权力,使政府工作依法开展,使民众权利得到最大保障。这需要各方面的积极努力和大力宣传。

  法制周报:在您看来,目前《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什么以及如何完善?

  蒋建湘:我个人倾向于认为,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实现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及全面树立公务员的服务理念。对政府而言,一定要转变过往管制的传统,改变大包大揽的作风,同时将服务内化为自身的义务,真正将服务质量作为判断服务型政府工作绩效的最主要标准。对公务员而言,一定要将服务确定为公务员职业伦理的核心内容,公务员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公共意识,应当完善公务员的新陈代谢机制,将没有服务意识的公务员剔除出公务员队伍。

  夏新华:一方面要让部分官员改造其思想理念,端正态度,以服务大众为本位,扎实贯彻该规定;另一方面,提高民众素质,可以说,维权是正,以维权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是邪了。要让民众知晓什么是正当的权利,什么是正义,而不是在法治湖南的幌子下,让不守法的公民肆意闹事。

  法制周报:“法治湖南”是第四张“两型名片”,能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您怎么看近些年湖南在法治建设上的努力?

  蒋建湘: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湖南”的既有内涵。但“法治湖南”不仅限于此,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在其他领域进行推广,力求形成立法、行政、司法和执政权的良性互动,这也必将助推湖南在新的更高起点持续推进又好又快发展,为“两型社会”发展和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这些也是其形成示范效应的源泉。

  夏新华:湖南这几年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法治湖南”必将在全国其他省市区形成巨大的示范效应。

  入湘博士后畅谈法治心得

  2006年12月,9名北京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博士后在经过慎重考察和双向选择之后,如愿入湘工作。

  三年后,现任涟源市委常委、副市长的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博士邱化蛟仍然记得来湖南时的誓言“我想在新的岗位上把我所学应用到新的岗位上去”。湘潭市政府副秘书长卓翔,工作之余还编辑出版了《公民自救》、《走向法治》等书,前者曾获“全国抗震救灾图书特别奖”。

  “法治湖南”是三湘强盛的基石

  (卓翔:湘潭市政府副秘书长)

  法治进步不仅成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成为推动生产力的一股强劲动力。这也应验了法治湖南总设计师周强书记“抓依法行政也是抓发展”的精辟论断。法治就是生产力和发展力的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法治湖南已成为孕育三湘强盛的基石!

  法治湖南不仅是湖南的名片,也是时代的典范,更是中国的缩影。法治湖南是践行科学为民务实的时代样本,法治风起云涌于中部大省湖南,是社会主义法治大发展大繁荣的缩影。我们有理由对方兴未艾的法治湖南美好愿景寄予无限的想象空间!

  政府及其官员要做依法行政的典范

  (邱化蛟:涟源市委常委、副市长)

  从社会民众来讲,人民群众的需求目前已经并将继续趋向多样化,而在当前我国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个特定阶段,满足这些需求的主体基本上都指向了政府。

  要让人民群众知法并养成守法的习惯,首先要有人去示范、引导,这个任务理所当然地落在政府及其官员的身上。政府要号召人民守法,自己首先要守法;政府要提倡人民革除陋习,自己首先要兴利除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政府。政府及其官员要做守法、依法行政的典范,人民群众才会学习并实践之。

  本报记者 曹晓波 整理

  “强盛时代”是历史的呼唤

  张明

  2010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决定周强同志任湖南省委书记。6月5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决定徐守盛同志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9月29日上午,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周强为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徐守盛为省人民政府省长。至此,湖南正式迎来了一个“强盛组合”的新时代。

  如果以为宣称湖南进入“强盛时代”,只是官方默许网络舆论的高调造势,那是一种简单的解读;如果以为宣称湖南进入“强盛时代”,只是网民从两位主政湖南领导的名字辞格谐音角度来表达,那也是一种浅显的理解。

  湖南走进“强盛时代”,最有力的依托是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英明决策。改革开放30多年来,湖南省委和政府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抓住了一些重大历史机遇,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建设经济强省、教育强省和文化强省,2009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2930.7亿元,增长13.6%,湖南省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湖南走进“强盛时代”,既凝聚着往届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的心血和智慧,也离不开各级干部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值得指出的是,告别三湘儿女,去新疆主政的张春贤书记提出的“弯道超车”战略,为湖南的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宝贵经验,也奠定了坚实基础。

  湖南走进“强盛时代”,靠的是依法执政的理念,这与周强书记的法学专业背景息息相关。据人民网6月4日发布的消息,2010年4月“十大地方新政”网络评选,“《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以279253票拔得头筹。规范行政裁量权是“世界级难题”,但湖南通过立法试图消除阻力,破解这一难题。该举措在目前体制环境下,尽可能地将一切可以预期的漏洞堵塞,最大化地体现制度的公平公正。其本质上是对政府公权力的约束,并由此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湖南走进“强盛时代”,乃民意所向,众望所归。现年50周岁的周强,在省委书记的岗位上,可谓年富力强。从其履新感言和省长经历中,公众也能体会到他的责任和智慧。而省长徐守盛同志既有沿海富庶省份基层奋斗的历练,也有西部贫困省份工作的经验。人们注意到,从6月6日“强盛组合”形成之日起,两人科学分工、团结协作,让全省各级干部感觉职责明确,战斗力更强。这点在今年湖南抗洪救灾中已得到充分见证。“强盛组合”应对洪灾挑战,以人为本,科学调度,组织得力,取得了抗洪救灾工作的胜利,得到了中央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湖南走进“强盛时代”,既是历史的呼唤,也是现实的旨归。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敢为人先、心忧天下”为特征的湖湘文化源远流长。湖南省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是毛主席的故乡,是人口大省和中部经济强省。当前,湖南省正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进一步推进以长株潭为龙头的“3+5”城市群地区率先发展,着力培植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保持湖南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强盛组合”既是赞美之词,也是期望之词。我们既要仰望“强盛时代”的灿烂星空,也要脚踏实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责任政府,创造一个风清、气正、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我们相信,低调务实,重视民生,关切网络民意,充满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湖南省委和省政府,一定能开创“强盛时代”,把湖南省建设得更加美好。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武汉大学新闻学博士)

  谈“四张名片”与“四化两型”

  刘解龙

  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在改革发展竞争创新的时代能够清醒准确地“打印”出“四张名片”,体现了湖南省决策者对现实、对历史、对规律的深刻认识和高超把握,有利于湖南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省委书记周强提出绿色湖南、创新型湖南、数字湖南和法治湖南,使之成为转方式、建“两型”叫得响的“四张名片”。显而易见,“四张名片”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和一个充满活力的开放系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体现,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将使得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难以为继,发展结局倾斜失衡。

  关于法治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众所周知,法治既是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有序发展的重要标志。从市场化的发展进程来看,法治社会是滞后地形成和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为了社会更加有序有效可持续的发展而系统建立和不断完善的。在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的水平以及国际化水平都不高的前提下明确提出法治湖南的发展方式与发展目标,体现了对法律精神的充分尊重,对法律制度的深刻理解,对法治功能的科学运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系统科学的法律制度对广泛复杂的交易行为与交易关系进行清晰界定和明确规范,创新经济也是法治经济,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激励创新动力和保护创新成果。我们知道,市场机制与创新机制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主要机制。

  在法治社会中,一方面能够更好地规范交易行为,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成效,为促进经济协调有序有效地发展提供权威的规范机制与保障机制,促进讲信用、重信誉的社会风气发展,另一方面能够更加有力地激励创新动力,保护创新成果,特别是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创新成效,以法治湖南推动创新湖南,以法治湖南保障绿色湖南。因此,没有法治就没有活力和效率,就没有秩序、公平与正义,提出建设法治湖南的目标,为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与创新机制在推动经济发展,形成竞争优势等起到了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设法治湖南,就要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的现代性与有效性,就要以法治规范权益,以法治保障改善民生与公平正义,以法治激励创新,以法治保障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比如劳动尊严与体面生活等),以法治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以法治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以法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等。

  然而,在发展过程中,我们要重视发展中创新探索改革与法律制度之间可能产生的问题。比如,改革发展创新往往会突破一些原来的规范与标准,这既需要法律制度的保护,也可能导致对法律制度的挑战,因此,不能将法治湖南理解为对改革创新发展探索的束缚,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健全,要与时俱进地为湖南的改革发展探索创新服务。同时也要发挥好制度机制的引领与规范作用,引导和促进绿色湖南、创新湖南、数字湖南建设,特别是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阶段,要通过包括政策法规、评价指标等法律制度来改变过去的一些发展模式与评价标准,改变过于注重GDP数量与速度,忽视质量与结构,过于重视经济发展,忽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忽视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过于重视经济效益,忽视公平正义等社会与文化效益的发展方式,以“四张名片”彰显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有序发展的内涵与特色,增强湖南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和持续发展动力。这也就是“四化两型”的科学关系和协同推进。

  我相信,绿色湖南、创新型湖南、数字湖南和法治湖南,不仅能够成为转方式、建“两型”叫得响的“四张名片”,理会成为加快湖南发展进程,保障湖南科学发展和持续发展的四大动力,成为标识湖南发展内涵,体现发展成效的四大品质。

  (作者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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