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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 将受既得利益者阻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31日16:54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瞭望东方2011001期封面。 瞭望东方2011001期封面。

  2011:改革突围

  改革动力哪里来

  要关注公平就要减弱改革开放的力度,回到计划经济体制,这完全是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误读

  文 | 郑京平(国家统计局总工程师)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从1981年“六五”计划开始,改革开放将中国带入了一个大发展时代。它使数亿人摆脱贫困,浩浩荡荡进入了小康。

  国外也有一些国家连续发展比较快:日本在倍增计划期间有连续20年经济增长7%至8%,韩国也有20年左右经济增速较快。但是像中国这样30多年连续年均增长9.8%,在国际上是不多见的。

  在过去的这个“十一五”期间,中国的崛起更加引人关注。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使中国的GDP和人均GDP分别从 2006年“十一五”初期的21.2万亿元人民币和2500美元左右,提高到进入“十二五”时的40万亿元和4300美元左右。经济总量也从世界第四位上升到第二位。

  2010年和2011年,国家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规划的主要挑战大部分是“十一五”期间没有解决的问题,或是“十一五”期间问题的延续。“十二五”规划一是注意规划的连续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另外就是要继续深化体制改革。重点放在行政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垄断行业准入制度、财政税收体制、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等方面。

  同时,通过改革,使体制、机制能够更好地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更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以及继续扩大开放,继续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公司治理经验,继续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往来,逐步平衡国际收支。

  改革已到“刺刀见红”

  改革开放成功的原因,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至少有两条。第一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初步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第二是把握住了全球化带给中国的机遇,将市场的疆域成功推向了全球,一个开放型的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在2008年改革开放30年时,我就曾经强调,盛世之下,要形成共识,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则需要更深的远见、更高的智慧、更大的勇气,去突破一系列更强的“瓶颈”制约。

  这些制约大致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首先是外在压力减缓。改革开放启动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逼上梁山”。上世纪70年代末,经过“文革”,中国当时那种封闭僵化的经济体制,极大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国民经济已经滑到了崩溃边缘,物资极度匮乏,不少人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贫困人口高达2亿。

  另一方面,从外部环境看,20世纪70年代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的新科技革命和自由贸易浪潮,推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步形成,国际竞争日趋激烈。

  可30年后的今天,13亿人民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过上小康生活。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对外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似乎也已不是问题。“逼上梁山”的外在压力变小了,盛世之下继续改革开放的动力何在?

  第二则是既得利益的制约。任何改革都会涉及既得利益。但由于30年前的改革开放是所谓“帕累托”式的改革开放,至多是只影响极小部分人局部利益的改革开放,因而阻力要小得多。可30年后的今天,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面对的是“硬骨头”。

  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垄断企业改革,需要政府让渡更多的直接配置资源的权力,需要让一些国有垄断企业放弃垄断地位。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改革,需要城镇居民让渡长期以来形成的相对优越地位。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则意味着更多的竞争者,更加激烈的竞争。总而言之,“刺刀见红”式的改革开放,会遭遇既得利益者更大的阻力。

  不要对改革开放产生曲解

  还有认识水平的制约。由于对改革开放的总体目标和实质认识不足,对开放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理解不透,一些人面对现实社会中的一系列问题,对改革开放产生了曲解,对市场经济体制产生了误读。

  一种情况是将改革开放不彻底、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带来的问题,归咎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例如,收入分配不公,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这些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就已经存在。正是改革开放才使劳动力,特别是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广大农民有了流动的机会、选择的机会,城乡之间、地域之间的藩篱正在被拆除。目前之所以还存在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种流动还有许多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人为限制。

  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最关键的是竞争机会不平等。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即法治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大体做到人们创造财富、获取收入的机会均等。

  第二种情况是将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经历和面对的问题,归咎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例如,资源破坏、环境污染问题,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都曾经历过,如美国西部开发年代矿产资源的破坏性开采;英国伦敦迟至1952年仍在出现震惊世界的“雾都劫难”---在5天时间里有4700多人因呼吸道疾病而死亡,苏联在大规模建设时期也是一样。

  第三种情况是对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解发生了偏差。例如,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二者之间并没有矛盾,而是相互促进的。但现在却有不少人把二者对立起来,认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只注重效率,会影响公平。因此,要关注公平就要减弱改革开放的力度,回到计划经济体制,这完全是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误读。

  改革的精髓其实很简单,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通过与之相适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让个人和企业有更多的活力和更大的空间,去创造财富、发展经济。

  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都表明,这是一种既能体现公平又能提高效率的发展方式。相反,一些为了实现公平而采用的非市场经济的方法,看似正确,但实质上往往因其违背了效率的原则,实现成本较高,会影响发展和效率,最终又会影响公平的层次,甚至无法达到公平的目的。

  例如,改革前在收入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貌似很公平,但农民耕作时“出工不出力”,工人有无技术都拿同样的工资,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结果产出少了,公平的层次很低。而与此同时,一些掌握资源分配权又缺乏自律的人,仍然会将低水平的劳动成果非法占为己有,使得低水平的公平也很难实现。关于腐败问题也是一样,并不是市场经济体制所特有的产物。

  任何一种体制条件下,只要权力能够配置资源,就可能存在腐败。而恰恰是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政府权力最小化且受到了体制机制和法律强有力的制约,受到了公众舆论的监督,腐败问题才变得相对小一些。

  不要成为掰棒子的“黑瞎子”

  最后是行政管理体制的制约。突出表现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够清晰,政府在资源配置,尤其是在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源配置中权力过大,干预太多。例如,土地的转让权、对某些行业的垄断或准垄断经营权等等。

  同时还要注意到:要继续采取渐进性的方式进行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继续保持政局的稳定和改革开放的大方向。逐步规范县级政府间的竞争发展模式,兴利除弊,把它的消极作用消除掉,或者约束到尽可能小的范围。

  大凡要进入一个新的五年计划时,人们总要讨论新的五年计划所处的阶段会有哪些新特点,总想找些新特征。为了总结工作经验,清理发展思路,隔一段时间,5年或10年,找一个由头静下来思考一下、规划一下是完全必要的。但此时切忌只是盯着“新”,在挖掘“新”的同时,还要不忘“旧”。否则,很可能会因“新”失“旧”,把最基本的问题忽视了。因为事物的发展总是有连续性的,有些问题很难在5年内得到完全解决。不重视连续性就有可能使我们自己成为掰棒子的“黑瞎子”。

  总之,我期待着在“十二五”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能够逐步走上科学发展之路。

  1000万套保障房如何更“给力”

  我们的目标不是要让大多数老百姓继续依赖于社会的配给制的保障,而是让大多数老百姓拥有财产

  文 | 陈淮(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是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速的一年。这一年保障房建设的目标是1000万套。对这1000万套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有如下的解读。

  三到五年让“所有人都有房子住”

  第一,过去10年可以说是我国城镇住房建设“大跃进”的10年。1990年时我国城镇实有住房总面积是20亿平方米,2000年是44亿平方米,2009年末是130亿平方米。但即便是这样一个建设速度,我们在过去10年中也只建了80亿平方米住房、7000万套住宅。平均每年700万到800万套,这其中包括保障房、商品房、城镇居民自建改建住房和大型厂矿企业集资建房等多种类型的城镇住房建设。

  2011年仅保障性住房要建1000万套。这个规模可以满足3000万人口的基本住房要求,约占目前我国城镇人口的5%。按照这个规模,10年时间仅保障房就可以满足现有城镇居民一半人口的居住要求。

  第二,2011年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是以公租房为主的。公租房是没有产权、对使用者不具有财富意义的保障性住房。它的覆盖面和保障性功能比以前的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大得多。因为公租房既可以是对重度残疾人、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等低端群体进行救助的保障房,也可以是为“夹心层”年轻人提供的过渡性保障房,也可以用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配套性住房,还可以是特定领域引进专门人才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2011年的1000万套,并不意味着以后会一直按照这样的规模建设保障房。我们希望在“十二五”这样一个不太长的中期范围内,把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物质基础打好。

  在过去的发展中我们已经初步解决了“大多数人有房子住”的问题,我们希望在今后三到五年的周期中基本解决“所有人都有房子住”这个问题。

  摆脱“房荒”后如何“脱困”

  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对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对这样一个造福社会的好事情怀有三个期望。

  第一,为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的城镇住房目标,在未来一个不短的时期内仍是住有所居,即“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在过去若干年的发展中,我们已经走过了严重住房危机阶段,已经摆脱了严重的“房荒”,但我国城镇中住房“脱困”的任务并没有完结。

  下一步,我们要解决所有人都有房子住的问题。任何社会都会有一部分人群需要依靠政府、社会的救济、救助才能够满足住房需求。就是美国那样的发达国家,也有6%到7%的家庭要依靠政府提供实物性保障住房才能满足生存要求。中国作为一个发展时间短、发展不平衡的国家,这一部分人群的比重大约要达20%到25%。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需要有一个比较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曾经设想过,用货币补偿的办法来满足低端百姓的保障性需求。实践证明,“补人头”和“补砖头”不可偏废。光有货币补偿而没有物质基础的话,我国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是不稳固和难以持续的。

  第二,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我们期望,这样一个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够有助于我们在城镇化过程中规避三个国际上共性的难题,并化解中国的三个特有难题。

  从国际经验看,城镇化过程中的低端人群住房往往陷于三个难题。其一是贫民窟现象。伦敦用了整整100年时间,从19世纪中叶到上个世纪中后期才基本消除了贫民窟;纽约用了50年才消除贫民窟,至今仍有一批在地铁里栖身的“无家可归者”,包括非法移民、家庭暴力受害者、未婚先孕的单亲母亲等;在新兴经济体中,马尼拉、雅加达、孟买、约翰内斯堡、里约热内卢都被严重的贫民窟现象所困扰。

  二是“夹心层”问题。即便在发达国家,“无缝对接”也是一个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难题。如果不是因为这个难题的存在,美国就不会有“次级债”这种金融品种,也就不会发生后来的次贷危机。

  三是过度福利化的问题。现在欧盟一些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相当程度上就是因为这种过度福利化把政府财政拖入了长期入不敷出的陷阱。在那里,金融危机已经演变为财政危机,和压缩政府支出引起的社会危机。我们希望,中国能够走出一条对世界有所贡献的、协调合理的城镇化之路,在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规避上述三大世界性难题。

  目前,我们城镇化过程中也存在着特有的难题:一是“农民工进城定居落户”;二是城中村;第三个小产权房。这三个问题也和低端群体的住房保障密切相关。我们希望新一轮保障房的建设和配置过程,也能为解决中国城镇化过程的这些特有问题闯出一条新路。

  第三,大规模推进住房的产业化和资源优化配置。

  首先要利用好这样一个成规模建设保障房的有利历史时期,加速住房建设的产业化。

  其次应和城市结构的调整密切联系起来。过度向沿海特大城市集中的城市结构不可能满足低端老百姓的住房需求,因为特大城市不可能满足大规模保障房建设的廉价土地需求。保障房空间合理配置的过程,同时应当是形成大、中、小城市合理结构的过程。

  其三要利用这样一个规模化的建设过程,大力发展节水、节材、节能、节地以及环境友好的建设技术,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等。

  另外,不仅在住房面积和住房质量上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而且要通过共享性的公共资源福利配置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

  保障房政策要有助于百姓“有产”

  在2011年的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也有可能产生三个弊端。我们希望这个为民造福的措施不要演变成一种让社会矛盾更加激化的不利事情。

  第一,不要让大规模保障房建设成为少数强势群体侵占公共资源的“盛宴”。事实上,在过去一段时间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中,有多少建了公务员小区,这恐怕是人所共知的。一些掌握行政权力的阶层能够获得低价配售住房的秘密就在于土地不要钱。

  土地是公共资源、社会资源、国有资源。一些人无偿侵占了这些资源,另一些人就要为此多付出代价。一些垄断性行业超低价的“团购”实际上肯定也有利用公共资源的利益交换。不仅如此,我们也不希望这种由政府建、政府分、政府管的资源配置体系最终又演变成一个新的权力寻租的资源配置体系。

  第二,不要让这样一个大规模扩张的非经营性资产最终成为长期的财政包袱。现在由政府来建的公租房将来可能是得政府长期持有的。这种非经营性资产是需要不断维护的。我们不希望这种需要长期投入的管理、维护费用成为一个新的财政包袱;而且我们也不希望借口管理和维护的需要而再形成一个庞大的、低效率和高成本的管理机构,一个靠纳税人养活的庞大财政供养群体。

  第三,不要让大规模保障房建设迟滞居民财产积累和中产阶层发育的历史进程。城镇化过程中的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完善等都是一定要有投入的。如果在一个特定时期内保障房建设的规模很大,那么这一成本就有可能被集中地、过度地摊付到商品房上。这显然会加重那些改善性需求群体的负担。

  普通商品住房并不是像劳斯莱斯汽车、LV包一样的奢侈品。我们不能把普通商品的市场价格推高成稀缺品价格,奢侈品价格。有必要特别强调,全面小康社会绝不是大多数老百姓住保障房的社会。全面小康社会是大多数老百姓“有产”的社会。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社会叫做全面小康社会。2001到2020年的全面小康目标是收入增长与财富累积并存的小康目标。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人民群众拥有财产和财产性收入。

  老百姓从没有产到有产,从有少量的金融资产到拥有不动产,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合理过程。我们的目标不是要让大多数老百姓继续依赖于社会的配给制的保障,而是让大多数老百姓拥有财产。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有助于,而不是有悖于实现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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