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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也为食品安全烦恼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4日10:43  《小康》杂志

  发达国家也为食品安全烦恼

  所谓的“发达国家”从来就不乏食品安全事故。日本1955年发生了“毒奶粉”事件,奶粉里含有砒霜,130个婴儿中毒身亡,幸存的13400余名受害者不得不终生与后遗症为伴。美国也曾经历过香肠里有死老鼠肉以及DDT农药大面积污染的时代,而发生在2006年的“毒菠菜”事件又证明了食品安全事故防不胜防

  文|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  张旭

  2010年11月30日,美国参议院以压倒性多数票通过《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据此《法案》,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将拥有更多权力,比如强制召回有安全问题的食品、增加对高风险厂商的检查、要求食品生产者解释产品的潜在危害等。奥巴马总统在当天发表评论说:“《法案》的通过,使我们向利用新工具保护国家食品供应和消费者安全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对美国而言,之所以要迈出这一步,主要是因为这个科技领先、法规完备且其公民被认为具有较强职业自律感的“发达国家”正在为食品安全问题所困扰——来自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数据显示,近来美国每年约有5000人死于由食品引发的疾病。而事实上,所谓的“发达国家”从来就不乏食品安全事故,虽然在那些国家的新闻里,类似三氯氰胺奶粉或用荧光粉漂白蘑菇的故事并不多见。

  日本也有“毒奶粉”如今不多见,并不意味着利欲熏心的食品制造商不曾存在。

  其实在FDA成立之前,美国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不仅普遍,而且令人毛骨悚然,制肉业黑幕便是其中一例。1906年,作家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根据其在芝加哥一家肉食加工厂的生活体验写成了纪实小说《丛林》(The Jungle)。根据此书描述,美国肉联厂的绞肉机几乎与垃圾桶无异——除了产品名称所示的那种动物,曾经进入绞肉机,继而被制成各种“香肠”、“火腿”和“罐头”的东西还包括洗手的水、染料、死老鼠甚至操作机器时没有站稳的工人。

  《丛林》面世后,美国的肉制品销量大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则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迫于舆论压力,美国国会于当年通过了《纯净食品和药品法》(Pure Food and Drug Act)和《肉类检查法》(The Meat Inspection Act);11位化学、食品专家还受命组建起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930年,这个机构在改组后取名“FDA”。

  相关机制的建立使美国的食品生产有法可依。不过,并非所有国家的食品生产商都愿意依法办事,比如日本,虽然早在1947年就制定了《食品卫生法》,但最终还是没能避免1955年的奶粉中毒事件。

  当年6月,日本西部地区的一些婴儿出现腹泻、呕吐、腹部肿胀、皮肤变黑等症状。冈山大学医院在接诊过程中发现,所有患儿此前均曾食用森永乳业公司的“MF”奶粉,而这种奶粉全部产自该公司设在德岛的工厂。

  经检验,森永乳业公司的“MF”奶粉中含有砷,即“砒霜”。厚生省随即要求所有商店停止出售“MF”奶粉,并下令关闭了森永的德岛工厂。

  由于森永是当时日本最大的乳制品企业,且在婴儿奶粉市场中占有高达60%的份额,故消息传出后,关西地区所有医院的儿科立即人满为患。面对成千上万个愤怒的家庭,森永公司不得不就砒霜进入奶粉的原因以及病儿是否会有后遗症等问题做出解释。

  有研究者认为砒霜奶粉的出现,是食品大规模生产技术与唯利是图的生产者共同造成的恶果。奶粉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极易变酸腐败,所以生产者通常会在产品中添加具有保鲜作用的稳定剂磷酸二钠。森永公司本应使用日本药品管理部门指定的添加剂,但德岛工厂奶粉中的磷酸二纳却是含有砷杂质的工业废弃材料,而其收购价格仅为食用级产品的三分之一。后来调查得知,自1955年4月至7月,德岛工厂在奶粉中加入的含砷稳定剂竟有380公斤之多。

  虽然承认了上述违法行为,但对存在后遗症的可能性,森永公司却一口否定。然而几年后,当初被“治愈”的孩子中,很多人表现出智力落后、视力障碍、精神错乱、中枢神经系统病变的问题。1969年,大阪大学医学系教授丸山博(Maruyama Hiroshi)发表了长达93页的调查报告《第14年的访问》,详细说明了众多患者正饱受后遗症戕害的事实,砷奶粉事件以森永产品遭严重抵制的形式再次受到公众关注。

  1973年,德岛地方法院重新审理了砷奶粉案,德岛工厂制造课长被判处五年徒刑,森永公司亦承诺将对受害者进行“恒久救济”赔偿。只是对于事发当年就中毒身亡的130个婴儿来说,这样的赔偿已毫无意义,而幸存的13400余名受害者则不得不终生与后遗症为伴。

  美国“毒菠菜”事件很难说人造的有毒食品是否在所有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中都必然出现,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在法规行之有效、从业者极具良知的国家,食品安全也总意味着“问题”,而这样的“问题”可能与科技发展程度、人类认知水平,甚至一些始料不及的事情颇有关联。

  比如对于欧洲人来说,这样的“问题”就时常指代口蹄疫(FMD)或疯牛病(BSE)。虽然口蹄疫早在1514年就已在意大利出现,而疯牛病自1985年首次在英国暴发以来也有20余年,但如今,当这些问题不期而至时,人们惯用的办法是对患病动物进行集体屠杀,而非治疗。还算万幸,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使人们懂得应彻底销毁受污染的食品,然而有限的科技水平却无法保证那些作为食品的动物免受疾病污染。

  不幸的是,有些时候人们甚至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DDT的故事便是个典型的例子。这种学名为“二氯二苯基三氯乙烷”的药剂早在1874年就已被一位德国化学家合成。1939年,瑞士化学家保罗·赫尔曼·穆勒(Paul Hermann Müller)首次发现DDT能够有效毒杀节肢类动物。此后,DDT作为一种杀虫剂开始被各国广泛使用,农民因DDT获得了丰收,穆勒则获得了1948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没有人意识到这种农药对食品安全的威胁,直到1962年。那一年,美国女科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在其名著《寂静的春天》(Silent Spring)中揭示,如果用有7~8/百万DDT残余的干草喂养一头奶牛,那么以其所产牛奶为原料的奶油里就会含有65/百万DDT;如果一个人不止一次地食用这种奶油,再如果这个人恰好是个正在哺乳期的妇女,那么孩子体内的DDT储量无疑将是个吓人的数字。医学研究表明,DDT有极强的致癌作用,且对人的肝脏损害巨大;而卡逊发现,在1960年代初,美国很难找到未受DDT污染的草料。

  至少应部分归功于卡逊的研究成果,1972年,美国对DDT农药下了禁用令;至1980年代初,绝大多数国家都已认识到DDT的危害,并将其从农药名单中剔除。

  更令人沮丧的是那些防不胜防的问题。

  2006年9月,美国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全美26个州和加拿大部分地区共205人因食用某品牌的袋装菠菜而患病,其中3人不治身亡。调查结果显示,该品牌的菠菜带有大肠杆菌O157:H7,而这些菠菜均产自加利福尼亚州中部海岸地区的几片农田。

  问题是农田中的大肠杆菌来自哪里?没有线索。于是调查被暂时绊倒在菠菜地里。

  不过,调查人员很快就在另外一些东西——牛的排泄物——中发现了大肠杆菌O157:H7,只是发现这些带菌排泄物的牧场距菜地有一英里之遥,如果牧场就是污染源,那么病菌又是以何种方式从牛排泄物中转移到了菠菜上?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在后来的调查报告中基本认定,这种方式就是——自由游荡的野猪们曾拱倒篱笆进入牧场,在接触到牛的排泄物后又闲逛至菜田。

  为了防范类似的食品安全事故,除了频繁检测牛排泄物和菠菜之外,显然还要及时地修好篱笆并管好野猪,如此大量的任务对于长期资金、人力不足的FDA来说显然有点沉重——据统计,美国目前约有15万家食品企业,而能力有限的FDA每年只能检查其中的7000家。这就难怪美国急于通过《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增强FDA的财力、权力,只是若想有效减少类似毒菠菜事件的问题,FDA可能还得增加一点联想能力。

  消费者还需管好自己的嘴不过即便所有的监管机构都能做到尽职尽责,有些食品安全问题还是难以避免,除非消费者在面对一些食品时自觉闭嘴。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曾在1996年将“食品安全”定义为:“在食品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没有达到危害程度的一定剂量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的加入,从而保证人体按正常剂量和以正确方式摄入这样的食品时不会受到急性或慢性的危害,这种危害包括对摄入者本身及其后代的不良影响。”

  还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信息,目前全球最常见的10种垃圾食品分别为油炸食品、腌制食品、方便食品、罐头食品、烧烤食品、饼干类食品、果脯蜜饯类食品、冷冻甜品类食品、加工类肉制品以及汽水可乐类饮料。

  这里的逻辑是:只要能确保一包饼干或一袋方便面中不利于健康的因素“没有达到危害程度的一定剂量”,那么法规、监管机构和食品生产者就不应受到责备;但只要炸薯条、汉堡包、冰淇淋和大杯的可乐汽水连续被送进嘴里,“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就极有可能累积“达到危害程度的一定剂量”,食品安全问题就极有可能发生,尽管这种问题带来的危害极有可能是慢性的或将体现在后代身上。

  此刻保卫食品安全的防线,或许只能是消费者自己。

  一个相关的例子是欧美国家消费者对反式脂肪酸的态度。由于兼具优化食物口感、延长产品货架期和长期,和大量食用易导致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双刃特性,存在于人造奶油、炸薯片以及几乎所有快餐产品中的反式脂肪酸一直备受争议。

  在科研机构和消费者的力促下,2003年,丹麦在全球率先对反式脂肪酸的使用发出限令:禁止出售反式脂肪酸含量超过2%的油脂产品。2005年,美国消费者也开始对反式脂肪酸说“不”。当年,旧金山地区的一些消费者在律师史蒂芬·约瑟夫(Stephen Joseph)的带领下起诉麦当劳未能按其承诺及时改用反式脂肪酸含量较低的烹调油。虽然当时麦当劳所用烹调油的安全性并不低于相关法规要求,但麦当劳还是同意以支付850万美元的方式来解决诉讼,其中700万捐给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另150万用于向顾客警示麦当劳产品中含有反式脂肪酸的公共宣传。与此同时,麦当劳还表示将在未来主动减少其产品中的反式脂肪酸。

  事实上,消费者自身这道防线是否牢固还要看“消费者教育”(consumer education)的水平。日本在这方面有一些反例。比如战后初期,美国的小麦作为援助物资大量进入日本,或许是基于非常复杂的原因,那时的日本开始大力宣传面食优于米食。在大阪一家百货商店举办的饮食展览会上,主办方还为宣传“饮食生活合理化”制定了一个口号——“吃米饭会变成傻瓜”!

  不过,后来日本的许多经验还是非常值得借鉴,比如日本政府在1960年代初设立了专门进行消费者教育的“国民生活中心”,而在中、小学教育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课程也不少见。在美国,食品安全教育更是正规学校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为了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自1994年起,美国还将每年的9月定为“国家食品安全教育月”,其间,政府和民间团体会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并宣传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

  消费者会知道,确保食品安全,不只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

  “国际观察员”谈中国食品安全

  “国际观察员”感受到了中国政府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但在增强从业者的职业技能、加大违法分子的违法成本、提高监管者的执行能力,以及在食品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化、提高相关机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加强消费者教育等方面,他们认为中国政府还需做不懈的努力

  文|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  张旭

  2010年12月,《小康》邀请世界卫生组织驻中国代表处食品安全和营养专家康彼德博士(Dr.Peter BEN EMBAREK)、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食品安全、卫生和消费者保护事务一等参赞白玛丽女士(Marie-Paule BENASSI),以及日本驻中国大使馆经济部参赞佐竹健次(Kenji SATAKE)三位驻华食品安全问题专家,作为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国际观察员”,来谈谈他们对于中国食品安全现状的看法。

  违法行为成本太低《小康》:您认为目前中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康彼德:食品安全涉及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许多环节,我认为中国在所有环节上都需要进一步增强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我们曾经看到很多农民滥用化肥和杀虫剂,因为他们不懂使用农化产品的正确方法;在一些餐馆里,工作人员会将食品和清洁剂等化学品混放在一起,或者忘了把食料放进冰箱,这说明他们可能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此外,有些食品在售出之前应该冷冻保存,因此冷冻链在食品运输、储藏过程中都是必需的,中国在这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白玛丽:威胁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太多,我认为这是目前中国最大的问题。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人们很难掌握所有食品生产者的每一个工作细节,欧洲也是如此。但是如果欧洲的某家食品企业有违法行为,那么这家企业很可能被起诉,有时候,报警者就是违法企业的员工,所以企业对违法行为会有强烈的畏惧感。中国的情况似乎与欧洲并不相同。我知道中国有些养殖者在卖猪之前会把水管插到猪的胃里灌水,从而增加猪的重量。这样做不仅欺骗了消费者,而且很不安全,因为那些水可能不适宜动物饮用,被猪吸收后猪肉就会受到污染。但是做这些事的人并不在乎,而且他们会在人来人往的地方当众为之。我想,他们不害怕的一个原因是这种违法行为的成本很低,但经济利益很大。

  佐竹健次:三氯氰胺奶粉事件发生后,中国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方面有了明显进步,但机制能否很好地运作还要取决于执行者。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正当行为,比如给不合格的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那么食品安全就会受到影响。就企业而言,我认为中国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还有待提高。据我所知,由于生产加工人员缺乏相关知识,有些本该用冷冻车送货的食品会在常温下运输,而有些运输人员甚至会利用这样的机会在途中偷吃。

  机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小康》:您对目前中国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有何评价?

  康彼德:中国在2009年有了新的《食品安全法》,这是个重要的进步,现在关键是执行能力。中国有来自不同机构的食品安全检查者和服务者,但这些机构和人员之间缺少沟通与合作,而且工作人员的检查、服务能力较低。政府应该对他们加强培训,我认为这些工作人员需要更多与食品加工、微生物学和化学相关的知识。

  白玛丽:我认为中国在食品安全法规建设方面正不断发展,不过,任何法规系统都不会毫无瑕疵。欧盟的食品安全保障监管机制比较完善,但欧洲还是存在很严重的食品安全威胁,比如疯牛病,当然也有人为问题。2008年爱尔兰就曾发生二恶英污染事件,那里的一家猪饲料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食用油而代之以工业用油,这些油在受热后释放出二恶英,猪吃了这样的饲料后,猪肉中就有了二恶英。所以无论如何防范,问题总会存在。因此,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相关机制能准确迅速地发现问题,并使消费者免受其害。

  佐竹健次:我能感到中国政府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设方面的努力,但是有些时候,仅靠法规还不能完全阻止违法行为。类似三氯氰胺奶粉事件中的故意违法行为,无论法规多么完备,都难以防范。所以我认为在立法的同时,还要提高食品相关从业者的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此外,现有法规的一些缺陷只能在问题发生后才会暴露。比如1950年代时,日本有很多人因为吃了被含甲基汞工业废水污染的海产品而罹患水俣病。没有人故意让这样的事发生,法律也不会预测到这样的问题。但是当事件发生之后,日本不仅对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加以改进,而且还意识到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恶劣影响并积极应对。所以,关键在于人们能从问题中获得怎样的经验教训,人们只能追求比以往都好的机制,而无法使机制达到完美。

  食品信息应公开透明《小康》:您对中国改善食品安全还有哪些建议?

  康彼德:我认为消费者教育非常重要。政府和专业机构应该教会消费者读产品标签,掌握食品的储藏方法,并且在购买食品时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比如多想想为什么有些加工食品的价格很低,或者有些东西的口味格外香美诱人。以丹麦为例,那里的麦当劳已经决定进一步减少其产品中的反式脂肪酸。这并不是因为麦当劳有多高尚,而是因为他们明白,丹麦消费者对反式脂肪酸非常敏感,如果麦当劳的食品更安全,那么麦当劳就会有更大的市场。消费者、生产者和政府是食品安全的三个利益攸关方,当具有较高食品安全意识的消费者与政府有更多合作时,生产者就需要通过进一步提高产品安全水平来跟进。

  白玛丽:中国已经有了很多不错的法规,如果进一步建立起基于风险的控制系统(risk based control system),那么我想法规的执行效率会更高。基于风险的控制系统意味着检查者知道食品安全链条的哪个环节或者哪些企业最容易出问题,然后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强化对这些环节和企业监管。事实上,这个概念在中国尚未得到很好的普及,这可能是因为中国的人力资源丰富。同样的问题,发生在中国时可以有100个人被派去解决问题,而在欧洲,我们也许只能找到2个人。所以我们必须把力量集中用于关键环节,但中国不能因为人力资源优势而弱化对重点的特别关注。

  佐竹健次:中国与食品相关的各种信息应该更好地向消费者公开。日本的一些经验也许值得参考。比如日本的很多食品生产企业会主动邀请消费者参观生产现场;如果消费者对产品有疑问,企业会积极地给予答复;在日本的超市里,有些农产品在标签上会注明产地农场的信息,有些生产企业甚至还会在产品上公布其合作伙伴的信息。另外,媒体传播信息的效率也应该提高。我能够理解,人们都希望在事故发生时将信息的影响最小化,但如果信息不能及时传达给消费者,那么问题可能会更严重。事实上,人们无法了解食品的配方、制作方式、运输渠道和潜在危害本身就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问题。

  (感谢吉姝婉小姐为本次采访所做的日本语翻译工作)

  消费者、生产者和政府是食品安全的三个利益攸关方,当具有较高食品安全意识的消费者与政府有更多合作时,生产者就需要通过进一步提高产品安全水平来跟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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