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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小波:全国控烟立法企盼决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13:58  民主与法制

  禁烟“爽约”

  预料之中

  □张铁鹰

  我的办公室里有一个“严禁吸烟”的公告牌,只是它基本不起作用,因为来办事的人,知道我不抽烟的,常常坐下后喜欢边抽边聊;与我不熟悉的,入门第一个动作是先敬烟。其中虽有的人看到“严禁吸烟”四个字,会主动放弃吸烟的念头,但更多的人是对“严禁吸烟”视而不见。我呢,因为怕影响与人的关系,大多时候也不好意思阻止来人抽烟。因为工作关系,我常和爱卫会的人在一起聚聚,有时他们说等到了2011年,再有人违反规定抽烟就罚钱。其实,我知道,这话连他们自己都是当做玩笑说的。这是有先例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写明对违反规定抽烟的个人“可处以10元罚款”,可近几年执行中,未有一人因违反规定抽烟受罚。人事交往行为落后,旧习难改,无疑使禁烟难以一帆风顺。

  我国的禁烟形势是严峻的,北京市卫生局前不久对逾2000人的抽样调查显示,男性吸烟率为60.2%,女性为4.8%,这一数字高于2002年我国吸烟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特别是中学生、职高生尝试吸烟率上升明显,分别达到了24.70%和48.7%。在全球吸烟率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我国的吸烟率上升,特别是青少年吸烟率上升,这无疑说明我国的禁烟措施不力。

  2008年11月在南非德班举行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会议,曾给我国颁过一个“烟灰缸奖”,这个由与会的非政府组织代表评出的奖项,“专门颁给控烟不积极的国家”。这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而控烟不力,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烟草管理体制。谁都知道,在烟草管理上,我国是“政企不分”,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得各种禁烟努力都归于失败。比如,按照《广告法》的规定,烟草企业不能做广告,可看看各地的媒体,再看看各类活动,烟草企业的变相广告随处可见。在烟草广告大行天下之际,无疑禁烟只是一句空话,承诺只当儿戏。

  崔小波:全国控烟立法企盼“决心”

  □本报记者 袁 婷

  在1月6日的《中外专家就中国烟草控制联合评估报告》发布会上,60余位中外医学、法学专家就改变我国控烟现状达成了共识。由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杨功焕和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主编的《评估报告》正式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免受二手烟烟雾危害法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参事马力希望将建议的声音带至全国人大和中央决策层。

  会议上,首都医科大学法学教授崔小波,神情比他前几次参加控烟会议显得轻松一些。几天来,他不断被问到对我国履行各项承诺现状的看法,他更乐于分享关于立法方面的信息。崔小波身兼卫生部全国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研究课题和北京市修订禁烟法规课题调查负责人,他正在为尽早出台全国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法律而忙碌。1月6日,在《中外专家就中国烟草控制联合评估报告》发布会间隙,崔小波教授接受了《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有消息说,北京市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目标被拖延了5年,是否如此?为什么拖延5年?

  崔小波:这个消息不准确。5年来自于“十二五规划”中的5年,我们的立法目标是在5年内达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效果。《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准则明确缔约国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无烟,因此我们要通过立法确定目标,在“十二五规划”之内实现承诺。

  无论是全国控烟立法还是北京地方立法,其实一直有一个时间表,从起草者角度说,也一直遵从这个时间表的进度。但是现在并没有确定法律出台的时间点,也没有说实现目标的时间向后顺延5年。

  记者:但是到今年1月9日我国还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控烟法律,请问目前的立法进程进行到哪一步?难关在哪儿?

  崔小波: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没有出台,但上海和广州等地方出台了在公共场所控烟的法规。北京此前适用的是《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有吸烟范围若干规定》,这是一个政府令,处罚规则是15年前的,力度明显偏弱。北京控烟法规修订正在论证,进展顺利,目前正在等待中央决策层的意见和批示。

  全国层面的控烟立法进展与北京情况差不多。全国控烟立法难于出台的根本原因恐怕还是决心。这部法律出台势必触动一些利益,产生一些变革。

  记者:将来食客在餐馆中进餐要全程禁烟,那么餐馆有权力监督和管理食客吗?餐馆有权力罚款吗?如果餐馆不能监督,如何保障法律执行? 

  崔小波:餐馆本身不具备监督权,但我们在立法中将监督权委托给餐馆,餐馆要劝阻食客,这是权力也是义务。如果餐馆对吸烟行为视而不见,执法人员要处罚餐馆。但是餐馆没有权力罚款,罚款必须遵照行政处罚程序。我们准备组建专职控烟执法队伍在吸烟的“重灾区”巡逻执法。

  记者:如果地方控烟立法面临执法的困境,国家控烟大法的执行是否更难于监管,这是否影响法律的权威性?您认为,地方控烟法规和国家大法,哪个应该先行?

  崔小波:还是国家层面的法律先出台更好,现在对控烟的一些争论比如成立国务院下属的控烟办公室、烟包警示等等,如果能由一部国家法律来约束,问题会容易解决。

  有效执法其实是我国所有法律法规都面临的问题,也有专家提出,如果不能在短时间内出台一部调整诸多关系的控烟大法,可以先就公共场所禁烟出台法律,之后随着时机不断成熟逐步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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