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的认同与实践
中国人正逐渐由“国家人”、“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过去10年,其雏形已得到相当的发育成长
本刊记者 杨政文
一位在上海生活的台湾朋友说他经常听到看到的一句话是,“这事政府怎么不管一管”,这些大陆人想要政府管的事,从小区环境卫生到文体娱乐设施缺乏,从街头的乞丐多了到被套怎么做成国旗样式,从白菜价格到商品房价格,包罗万象。在这位朋友看来,这些事如果在台湾,要么就不用管,要管也不一定是政府来管,比如,小区的卫生不好、娱乐设施缺乏就直接找物业管理和发展商了;街上游民(乞丐)多了会有不少NGO组织和慈善团体介入;至于菜价和房价,那基本上是市场调控的范畴,与政府没什么关系;至于被套做成国旗样式,那就纯粹是个人私事了。
一个大政府小社会的形态,与一个小政府大社会的形态,由此可以对号入座。后者,通常被称为公民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民众习惯于自我组织、自我管理,他们与政府是一种互相合作、监督、斗争与妥协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而一个宪政民主的国家领域,一个自由法治的市场领域,以及一个多元人本的公共领域,是一个现代国家的3块基石。
虽然中国距离成熟的公民社会形态还有相当的距离,但在过去10年中,其雏形已经得到相当的发育成长。
中国在过去10年中,公民社会从概念的提出、传播到逐渐被社会认同和实践,无不体现出各种形式的抗争,在一个高度集权的体制下争取自己的空间。从抗议血迁到结石宝宝的哭喊,从厦门PX事件到广州番禺业主反对垃圾焚烧,再到乙肝维权,为了自己的尊严和基本权利,中国公民社会的道路上充满了蒺藜和血泪。
公民社会原本是与制约政府公权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制约公权是公民社会的前提条件。产生于民间,崛起于民间,自发和自治才是公民社会存在和壮大的根本。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关系是让路、放开、尊重、互补和对等的关系,而不是推动与被推动、加强与被加强、引导和被引导、鼓励与被鼓励、支持与被支持的等级关系。
公民社会涉及到一项非常关键的经济制度,要求对私有产权的地位予以承认和保护。
2007年3月,中国出台的《物权法》,规定:“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物权法》又加上了这么一条“例外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什么是“公共利益”?什么是“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事实上,这两条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为日后政府和开发商的权力滥用埋下了伏笔,《物权法》出台后的许多暴力拆迁都假“公共利益”之名。
可以预见,在小城镇建设大战略的推进下,如果政府及全社会对此问题没有根本性的认识与措施的转变,“血迁”将愈演愈烈,公民抗争也会由点及面,迅速扩展。
违法拆迁如果没有媒体特别是网络的关注,其危害将更加泛滥。微博的兴起,见证了一个“人人都可做记者”的新媒体时代的来临。正是因为媒体的不懈努力,冲破重重障碍,社会阴暗面才得以曝光,社会正义才得以伸张,在一定程度上,媒体的强烈反应反而有助于政府还信于民,是给政府“帮忙”。作为社会管理者,政府不应对媒体心怀恐惧和憎恨。
媒体要能为公民社会的成长创造条件,关键是要有一定组织力和动员力的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运动的兴起,公民社会的架构才能搭建起来。2008年的汶川地震让非政府组织看到了希望,但到目前为止,NGO在中国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特别是草根NGO,必须依附于他者才能生存,这和中国民间资本发展受限的命运完全吻合。
上世纪20年代,逃亡到美国的前苏联作家艾因·兰德写下了这样一段惊心动魄的文字:“一个社会如果掠夺个人通过努力而获得的财产,或者奴役他,限制他进行思想的自由,强迫他去做违背理性的行动,那么,这个社会一定会引发社会法令与人的自然需要之间的冲突。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不是一个社会,而是一个通过帮规组织起来的暴民集团。”
中国正经历前所未有的转型期,政府的强势和公民社会的催生过程并存。宽容,理性,是公民社会能否建成的根本,不仅是公民和社会组织自己应该做到的,也是政府和官员特别要以身作则的。
找寻与确定中国在世界的坐标
——中国外交10年的变和不变
特约撰稿 陈斌
2001年世界发生了两件大事。12月11日,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第143个成员国。3个月前,美国纽约发生“9·11事件”。
这两件大事,对中国外交——尤其是21世纪前10年的中国外交——均有重大影响。前者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中国经济实力和外交实力的提升;后者将美国的外交视界转向反恐、转向中东,减少了中国与美国因外交政策目标不同而碰撞的频度和烈度,为中国施行既定的外交政策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力之变与目标之不变
中国外交10年最大的变是什么?
是中国外交实力的提升。这得益于中国30年实行以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政策、融入经济全球化潮流的开放政策,这些政策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达到了顶点。10年来,中国经济实力不断走强,2010年已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这必然导致中国外交实力的提升。
这种实力的提升得到了惟一超级大国美国的承认。
第二个问题:中国外交10年最大的不变是什么?是中国外交目标的一贯性,不仅是10年一贯,而且是60年一贯。
一个多月前,2010年12月7日,外交部网站刊出国务委员戴秉国的长文《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戴秉国再次阐述中国的三大“核心利益”,“一是中国的国体、政体和政治稳定,即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中国的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三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些利益是不容侵犯和破坏的”。
这可以说是对中国“核心利益”优先性序列最清晰的表述,因而也可以视为对中国外交目标优先性序列的表述,是理解中国外交的一个总体性纲领。据此,我们可以把中国外交分成3个层次:外线为经济外交;中线为与主权相关的政治外交;内线为与基本制度相关的政治外交。
经济外交
要谈中国新世纪10年的经济外交,绕不开2001年中国加入WTO。中国是以非市场经济国家身份加入的。在最终签署的加入议定书中,有一些限制性条款,其中一条很要害,在针对中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中国享受的待遇是“非市场经济地位”。
由此,中国在加入WTO后频频遭受反倾销调查,以2009年为例。根据WTO的《Globe Trade Alert Study》,2009年全球共发生130多起贸易制裁案,中国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多达55起反倾销诉讼针对中国。
为此,中国经济外交的一个基本点就是推进自由贸易。方法之一是由商务部主导,与相关国家进行一对一的谈判,逐一让对方承认中国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是双边外交。截至2008年2月,共有77国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包括新西兰、新加坡和瑞士等发达国家,但不包括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美国、欧盟和日本。
在2010年5月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国承诺将“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以一种合作的方式迅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美国态度的软化,是中国经济实力乃至外交实力提升的体现。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就像20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外交承认一样,其他国家是唯美国马首是瞻的,美国挑了头,其他国家就会赶上。
方法之二是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多边外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启动。2004年中国提议中日韩三国研究“建立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问题”,目前中韩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仍在进行之中。
中国的经济外交,除了体现普遍性、世界性的价值与原则如自由贸易(主要动机也是为了保出口、保增长、保就业,即受发展主义驱动的)外,更有直接的、鲜明的发展主义导向,这一点从“外交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口号中看出来。在中国,有一种说法,认为中国经济就像骑动着的自行车,速度不能太慢,GDP增长率不能低于8%,否则自行车就会倒下来,就会有就业及社会问题甚至危机,因此中国的政府必须是强势的发展主义政府,对内有“产业政策”,对外保出口,时不时要推经济一把;对内力撑国企,对外助国企走出去。
随着经济增长,中国企业大步走出去,演绎出许多传奇,如2010年中国民企吉利完成了对Volvo的并购。但走出去的主体仍是国企,经济外交为之开路,背后有政府撑腰,这与2003年以来“国进民退”的趋势相一致,均是发展主义逻辑的必然结果。
以中国在非洲的存在为例,基本特征是经济外交为国企走出去服务,也即为发展主义服务。中国对非洲国家,通常既投资改善该国的基础设施,也投资开采该国的能源、资源,以基建换资源开采权。如2009年,中国意向在5年内给几内亚投资70至90亿美元,用于修建道路、桥梁、国家电网系统和灌溉引用水系统等基础设施,以换取采矿权。几内亚有全世界超过一半的铝矾土矿藏,还储藏有40亿吨高品位铁矿石等。在几内亚,不难发现中国铝业、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央企的踪影。
中国在非洲地区的经济合作特别是资源开采,被西方某些国家无端指责为“新殖民主义”,中国只有在这些问题上做得更好才能让这些非议消失。
与领土主权相关的政治外交
与领土疆界相关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欧美发达国家面临的领土或边界争议极少,几乎没有;发展中国家则面临着大量的领土及边界争议,甚至走向局部冲突和战争。
中国现代民族国家仍在建设中。与中国陆地接壤的国家有14个,其中12个与中国签订了边界条约。第一轮是20世纪60年代,中国与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尼泊尔、缅甸和朝鲜6国签订了边界条约。第二轮是20世纪90年代,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老挝5国签订了边界条约,与越南签订了陆地边界条约。
中国的民族主义,在20世纪80年代并不显著,在90年代滥觞而成为一股显著的思潮,在新世纪10年继续鼓而不泄,由思潮而成浪潮。2005年3至4月,由于反对日本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北京、上海和广州等二十多个大中城市均出现了大规模反日游行。
这是由于中国可催生民族主义的题材(与领土主权相关的问题)丰富。在陆地上,中国与印度尚未有边界条约。在海域上,中国与韩国有黄海划界争议,与日本有钓鱼岛和东海划界争议,与越南、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和文莱有南海诸岛和南海划界争议。此外还有台湾问题、西藏问题和新疆问题。
就中国与领土主权相关的政治外交而言,作为第二线(中线)外交,在新世纪10年有不俗的进展。2005年4月,中国与印度签署《解决边界问题的政治指导原则协定》,称“边界应沿着双方同意的标识清晰和易于辨认的天然地理特征划定”。
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2010年3月,中国向美国表示“南海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在渔权(背后是主权)争夺上,2009年12月和2010年3月,在西沙群岛附近海域,中国海军分别查扣了3艘和1艘越南渔船;2010年6月底至7月初,在北部湾海域,中国渔政、海警查扣5艘越南渔船。
对日外交也日益强硬。去年中日钓鱼岛渔船事件即是证明。
这些行为为中国政府在国内增加了威望和合法性,但也有一些反弹,即周边国家产生了又一波(因中国民族主义而起的)“中国威胁论”。
与基本制度相关的政治外交
新世纪10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提升,反向经济外交原则适用的国家范围日益扩大,手法也越来越娴熟。以前,为了换取一些小国“支持中国对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等政治目标,中国常常是先期提供各种经济援助,到后来就是减免贷款,实力所限,威力只能及于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些年来,尤其是2007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坐拥巨额外汇储备,威力广及世界,包括欧美发达国家。为了平息美国解决贸易逆差及让人民币升值的要求,中国常在战略对话前夕或领导人访问期间,对美国进行大单采购,自2006至2009年4年间,商务部每年去美国采购一次,采购金额分别为162亿、326亿、136亿和163亿美元。2009年,中国赴德国、瑞士、西班牙和英国4国,采购金额130亿美元;2010年10月和2011年1月,中国分别承诺向希腊和西班牙购买债券。
与基本制度相关的政治外交,除了反向经济外交,也有直接政治外交,这就涉及到谈判和斡旋等。如2010年3月韩国天安舰被击沉、9月朝鲜炮击延坪岛,朝鲜半岛因之剑拔弩张,美国三大航母战斗群更是齐聚西太平洋。理论上中国与朝鲜有同盟关系,签于1961年的《中朝友好互助条约》,经过两次自动续期,新的有效期截至2021年。中国仍是希望在六方会谈的框架内和平解决目前的危机。
目前,有两个版本的中国威胁论,一个是存在于中国周边国家的,与领土主权相关的政治外交(第二政治外交),例如,中国的民族主义,在南海和钓鱼岛的强烈立场,引起了东盟和日本的反弹,越南强烈希望美国介入南海,8月越美在南海举行了联合军演;日本则博得了美国日美安保条约适用于钓鱼岛的承诺。
另一个是存在于世界,尤其是美国的,同与基本制度相关的政治外交(第一政治外交),例如,在朝鲜半岛危机中,中国态度柔和,韩日美态度强硬,觉得中国不给力,美国三艘航母为此齐聚西太平洋,这一行为强化了美韩、美日同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治标或许在于“韬光养晦”,治本就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
宣示“和平崛起”与“和平发展”是一个环节。2003年11月,官方智囊郑必坚在海南博鳌论坛发表题为《中国和平崛起新道路和亚洲的未来》的讲演,首次提出中国要“和平崛起”(Peaceful Rise);12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哈佛大学发表题为《把目光投向中国》的演讲,阐释了中国为何选择“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2005年3月,温家宝在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和平发展”(PeacefulDevelopment)的概念,说“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是一条和平发展的道路”。
更重要的是,中国政府要做实自己对世界、对国民的每一个庄严承诺,在人权保护与经济发展两方面都有建树,才能在这个不断走向“普遍同质国家”的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