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诱惑
一个被称为“茂名市地下组织部长”的涉黑商人,是如何让包括市委书记在内的一连串干部落马的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刘伊曼、杨峻 | 广东茂名报道
2011年2月11日上午8点,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和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李玉妹在茂名市主持召开了茂名市四套班子成员会议,通报了广东省委对罗荫国的处理决定。
《瞭望东方周刊》从权威渠道获悉,已经成为“前任市委书记”的罗荫国是因职务犯罪,经广东省检察院报请广东省委批准,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具体的事实,是他收受某私人老板人民币25万元、港币230万元的贿赂。没有经过“双规”,直接“一步到位”被广东省检察院刑拘。
被采取措施的罗荫国开始牵出更多官员。本刊获悉:2月16日下午,前茂名市国土局局长、现任茂名市茂港区委书记钟火明,茂港区常务副区长谭伟华也已被广东省检察院带走。茂名官场的震动还在持续⋯⋯
那么,这个把市委书记拖下水的神秘“私人老板”究竟是谁?
“预言帖”的“离奇巧合”
2011年2月初,一篇举报罗荫国指使市纪委副书记华翠等人抢夺鑫龙公司资产,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网帖在互联网上出现。2月11日,罗荫国被抓的消息公开;紧接着,2月12日,经贸局副局长刘师向被宣布因侵占鑫龙公司巨额财产被“双开”。
一时间,这篇就像是“预言帖”一样的文章广为流传。许多民众都认为,罗荫国的落马,与此事必有联系。
然而,本刊记者从茂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等单位得到的回答均是“纯属巧合”、“完全无关”。
茂名市纪委副书记华翠拿着发帖人传真给她的“致歉声明”告诉本刊记者:“鑫龙公司的案子是我办的,所以他们就把矛头指向我。但这里面关于我的指控,纯属子虚乌有,我已经在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她说,鑫龙的案子是(茂名)市纪委在办,而罗荫国的案子是(广东)省检在办,罗荫国被抓之前,茂名方面完全不知情,迄今也没有接到任何要求协助调查的通知。
而茂名市纪委办公室另一位官员向本刊记者透露,罗荫国被抓,他们“两天都没有回过神来”,而刘师向的案子,是2007年的时候,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开始立案侦查的。
两个案子的办案过程,都绝非一天两天的事,只是出结果的时间刚好凑在了一起。
在罗荫国落马以前的一年多时间内,茂名市已经有一连串的官员落马。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队长程彬、国土局原局长李邵、茂港区原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分局局长杨强等等。
非常时期的茂名,民间的猜测和传说有许多版本,除了鑫龙公司案以外,也有猜测罗荫国的落马是因紫金矿业溃坝、买官卖官等问题引出。
如此多的落马官员和如此多的是是非非,牵出罗荫国的那根“导火索”究竟是什么?
柯国庆与“烂尾地”
2011年1月20日,几十名群众高举着“严查贪官,还我南香城土地”的标语,来到茂名市委大院门口聚集。
正如茂名市一位本地官员告诉本刊记者的那样,这上千亩地,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因为这块地皮的事,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上访。2009年被抓的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曾经就是协调解决这块地遗留问题的协调小组组长。而他的犯罪事实中,就有涉及这片土地的受贿行为。
向杨光亮行贿300万元的私企老板柯国庆,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而这个传奇人物,还是从茂名市委宣传部走出来的。受贿官员杨光亮早已入狱,柯国庆自己却是在罗荫国落马之前的1月中旬左右才被逮捕。
现年55岁的柯国庆,80年代末的时候曾经是茂名市委外宣办的一个副科长,90年代初的时候下海组建了富达公司,借助其市委宣传部干部的身份找另一公司借了100万创业,结果血本无归。后来,又开始涉足房地产。
1992年至1993年间,集体所有制企业茂南二建公司依靠职工集资、银行贷款和购地户的数千万购地款,经电白县政府批准,征用了电白县羊角镇南香管区约1000亩土地,并将其中大部分转卖给包括富达公司在内的近700户购地户。多数土地都没有办理土地证,购地户手中的凭证就是一张收据和一纸与茂南二建的购地协议。
1994年12月,正在开工建设的购地户被政府勒令停工,购地户由此开始上访。而在“烂尾”的这段时间里,地价逐渐涨了起来,原来几万元一亩就能批出去的地,几年之内价值已经翻了几番。
在“烂尾”的这段时间之内,茂南二建因为内部原因也资产重组、改制成为私营企业。此时,茂名市的规划也做出了调整,涉及这片土地的行政区划也有了改变。纠缠数年的土地纠纷不仅没有停止,反而随着利益的越来越大而越演越烈。
按照茂名市一位官员的说法:“弄啊弄啊⋯⋯一块地就出现了好几个老板,到最后是谁最终能得到,就看谁的权力大、谁的本事高、谁的后台硬。”
这位官员告诉本刊记者,后来开始涉黑的柯国庆,2002年8月把茂南二建原来的法人弄走了,让他小弟柯国新去当法人代表,然后又伪造了一个2900万的欠条。凭借此欠条,茂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的时候将茂南二建名下价值至少数亿元的603亩土地裁定给了柯国庆的富达公司。
而这603亩土地中,有400亩早就已经卖给了680户小业主购地户。法院的这个“31-9”号民事裁定书,实际上就造成了一女二嫁,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从杨光亮到罗荫国
2001年3月,茂南二建由于资不抵债进行改制时,柯万才等20名职工出资入股,柯万才是最大的股东,首届法人代表。他告诉本刊记者,他因遭受多次人身威胁而转让出了法人资格。后来,又于2008年政府出面解决遗留问题的时候,通过董事会改选重新担任了法人。
重新担任法人代表之后,柯万才等人在2008年4月、8月向省市两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撤销“31-9”号裁决。
2008年5月,柯万才向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打了报告,并与罗见面,请求主持公道。据柯万才对本刊记者的描述,当时罗荫国很气愤地告诉他说:“这个柯国庆,拿了好处还要功名,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并让他保留证据,有朝一日要站出来维权。
“我当时觉得,罗书记很有正义感。不久,他就指示让茂名中院处理这件事。临走的时候说,你先去,看法院怎么处理,有什么情况你就向我汇报。我就以为这肯定行了嘛⋯⋯”
谁知道,常务副市长杨光亮也向法院做了批示,要求法院不要撤销。
柯万才告诉本刊记者,杨也做了批示,罗也做了批示,柯国庆大概觉得杨的批示肯定没有罗的分量大了,于是就找到罗荫国。结果,罗打了电话给中院,要求暂停撤销。
暂停撤销以后,于2007年成立、由茂南区政法委书记张肖平任组长的“化解茂南二建系列矛盾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协调小组)也进行了改组升级——茂名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光亮亲自任了组长。
新的协调小组成立后不久,杨光亮即给茂名市国土局出了一个函,要求国土局以市国土局名义,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又出了一个函,说明这个地不是购地户的,法院可以解封了。
很快,中院的认定书发到国土局,而国土局在一天时间之内,从解封到办理土地证,以极高的效率完成了一桩“政府招商引资”的土地交易,即“博汇新城”项目。
2008年底到2009年初,柯万才几次找到杨光亮要说法,很不客气地质问:“杨市长,这块土地牵涉到多少纠纷、多少个案件?你协调小组的任务本来是要解决遗留问题,你遗留问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制造出来了!这都一女三嫁了⋯⋯”
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杨光亮竟然回答他说:“这是政府招商引资的项目,你暂时还是不要说了。你自己也有责任啊,你不看好自己的东西,被小偷偷了,小偷拿了你的东西给敬老院了,我还抓他做什么?你不要说了,政府招商引资了。”
柯万才知道自己得罪了杨光亮,就又去找罗荫国。然而这一次,他却被拦在了门外,打电话请求罗给予“支持”,罗荫国却回答他说:“我已经给过一次批示了,他是政府、我是市委,他有他的做法,我怎么支持呢?”
行政大于司法吗
2009年6月到8月,仍然努力要讨说法的柯万才搜集到一些证据向几级公安部门分别报了案,内容涉及柯国庆等人非法侵占等。包括:柯国庆、柯国新等人伪造文书,将茂南二建公司一块57.5亩、价值7475万元的土地非法转出并对外销售,用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段非法获利1.03亿元(从建行转款3700万元,余款6600万元交现金)⋯⋯
对于以上报警的内容,2010年1月11日,在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向分局领导提交并获得盖章批准的《呈请暂缓立案报告书》中是这样写的:
经查,柯万才等股东人员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而且此案有犯罪事实的存在,柯国新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涉嫌职务侵占罪,该案并属于我局的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本应立职务侵占案进行侦查。
但是,根据茂府办函【2009】10号《关于成立化解茂南二建系列矛盾纠纷领导协调小组的通知》,以及茂府办2009年8月18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化解茂南二建系列矛盾纠纷的会议纪要》,暂由茂名市化解茂南二建系列矛盾纠纷领导小组作调处化解处理。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柯国新团伙等人暂缓立此案。
这跟早在2009年8月10日茂名市公安局出具给报警人的《答复意见书》口径统一:“你反映的问题我局经侦支队已立案侦查。目前,茂名市人民政府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对茂南二建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待市政府工作告一段落后,我局经侦支队再采取措施进一步侦查。”
二建公司的一位股东告诉本刊记者,这真的是很“扯淡”,明明就是一个涉及犯罪的法律问题,应该进入司法渠道解决,怎么会竟然要行政部门来“调解”?而且,杨光亮等人,明显还是向着柯国庆一方的。
这位股东还告诉本刊记者,让他觉得更匪夷所思的是,报警之后没多久的9月11日,被举报人那边没有任何消息,报警人柯万才却被检察机关抓了起来。签字批捕他的,正是几个月后被官方通报因“抑郁”而跳楼自杀的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
就在柯万才被关进去之后一个月,事情又起了变化。2009年10月,杨光亮因牵涉到陈绍基案被“双规”,紧接着,国土局局长李邵、刑警支队长程彬相继被抓。
柯国庆在收到风声后,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行贿的事实,然后就被取保候审放了出来。
本刊记者从茂名市官方获得证实:柯国庆最大的保护伞,还真不是杨光亮。杨光亮出事以后,柯国庆就向检方交代了一个情况:这个事跟罗荫国有关。
茂名一位官员对本刊记者慨叹:“理论上,行贿和受贿都是同罪的。但是我们处理的时候,受贿的重了,行贿的轻了。这是国家的法律不够完善。”
他觉得,这一次,柯国庆“理论上”是再也放不出来了。这个被称作茂名市“地下组织部长”的涉黑商人,竟然玩转了几个厅级领导。
茂名市委宣传部一位官员告诉本刊记者,柯国庆的组织关系好像一直挂在宣传部,甚至有时还回来缴纳党费。
2011年2月15日,本刊记者在茂名见到了几个月前因“犯罪证据不足”已经取保出来的柯万才,他感叹说:“我一开始真以为罗书记是很有正义感的,到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才是真正幕后的,唉⋯⋯好深,想起来都后怕!”
陈亚春裙带的“覆灭”
不仅是“行政大于司法”,在茂名市,“权大于法”的现象已经渗透于整个官场。在罗荫国出事之后,关于他个人的“裙带关系图谱”也在网络上疯传,并被不少媒体公开报道。本刊记者从茂名市一些政府官员处获得确认,“亲戚关系”基本属实,然而,这其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违规提拔等行为,茂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乃忠向《望东方周刊》表示,还要更详细地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给予答复。
就在调查罗荫国案的同时,本刊记者从茂名市委宣传部、茂名市纪委获得确认:之前落马的茂名市副市长陈亚春的“家族裙带”已经是“全军覆没”。就在陈亚春被省纪委带走后不久,陈亚春之妻、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秀珍也被抓,朱秀珍之弟、化州市副市长朱亚日也被抓,朱秀珍另一个任派出所副所长的弟弟也被抓,这些都是发生在去年底的事。
茂名市纪委告知本刊,这几个人都是省纪委办的案子,具体的情况也不太清楚。但是奇怪的是,朱亚日被抓的消息,一直没有公开,几个月了,他的名字迄今为止还挂在化州政府官方网站的领导班子名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