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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发展需要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6日17:36  南风窗
南风窗201114期封面 南风窗201114期封面

  文|本刊记者| 石 破 发自无锡灵山

  当下中国内地有2300家左右基金会,有200多万家NGO组织,其中90%以上是草根NGO,相当多的草根NGO是以“慈善黑户”的形式存在。它们都做过什么,正在做什么?其成效如何?生存前景怎样?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2011年5月28日,国内20多位慈善界大佬在无锡灵山,讨论慈善组织的“透明度与公信力”问题。他们来自一个群,群的名称叫“中华慈善百人论坛”,发起人为徐永光、王振耀等,他们都是大中华区慈善界名头响亮的人物。

  如今,放眼望去,中国的慈善组织多是“野草”,晴川历历不见树,芳草萋萋满神州,这些“野草”大多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另一个问题是:当下国内慈善领域做的人多,研究的人少,研究成果转化为行动指南的更少。而中国普通民众对慈善还是“雾里看花”,冷眼旁观。

  中国正处于现代慈善事业的初级阶段,“乱”正是慈善初级阶段的特征。

  陈光标与曹德旺

  去年至今,国内慈善界的两个风云人物,一是陈光标,二是曹德旺。两人先后获得“中国首善”的称号,但两人都不相信国内的慈善组织。陈光标不信任慈善组织,自己去灾区发现金,还让受赠者举起钱拍照。曹德旺不信任慈善组织,则对跟他合作的中国扶贫基金会提出相当苛刻的条件,并制订了“罚则”,成立独立的监督机构,监督扶贫基金会“把好事做好”。有趣的是,曹德旺说,我以后不要再这样搞了,太难了!而陈光标坚定声称,他还准备这样搞下去,哪怕是被人骂作“暴力慈善”。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说:“如果以丧失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某种满足,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他明确表态:“陈光标式慈善”是一种慈善的倒退。

  对于自己的行为被定义为“暴力慈善”,陈光标回应:“当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大发展必须要用‘大暴力’去推动。用暴力慈善才能推动慈善事业大幅度地进步。”

  对于陈光标的“挑衅”,国内慈善界公开出来说话的不多,用顾晓今的说法是:“我们有点集体的沉默。”顾晓今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

  国内慈善界名宿,72岁的NPO信息咨询中心董事长商玉生说:“中国的慈善组织如何使用善款,有个学习过程,但攻击、贬低别人,本身就有个法律问题。我主张,行业对此应该有声音,无声不对,吵架更不是本意,要有智慧的声音。”

  如果陈光标的意图在于最大限度地吸引公众眼球,他做到了。他不仅以高调的行为让公众关注自己,也让大家关注到中国慈善制度的缺陷,感受到完善国内慈善环境的迫切性。

  慈善界不是一片净土。人类所有的原罪、弱点、劣根性,在慈善界一样不少。曹德旺说他不相信扶贫基金会,“我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只相信制度和逻辑”。没有制度,没有监督,“圣人”也会犯错误。不能因为做的是慈善,就天然有了犯错误的资格;正因为做的是慈善,更不应该犯错误!

  在曹德旺与扶贫基金会的合作中,关于2亿善款的使用,曹提出非常苛刻的条件。他深刻地明了,善款就像唐僧肉,谁见了都想吃一口。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王行最说:“曹德旺要求我们,不能把钱发给当官的、有钱的。什么是当官的和有钱的?他有15条标准。”

  “钱发给谁”和“钱怎么发”看似简单,实则充满琐碎翳障。陈光标采取了最直接、最“暴力”的方法,解决了“钱怎么发”的问题,但“钱发给谁”的问题解决得如何?尚待探讨。如何避免善款援助了有钱人,而真正的贫困户只能望梅止渴?如何避免因名额限制导致条件相近的贫困人群有的受资助、有的未受资助而产生矛盾?如何平等地对待受助对象,使他们感受到尊重和温暖?受助者的感受,也是慈善活动中必须重视的。

  2010年10月,扶贫基金会委托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及公域合力管理咨询(北京)公司作为第三方,对“曹德旺曹晖2亿元扶贫善款项目”进行独立评估,这也是曹德旺本人的要求。

  《评估报告》和扶贫基金会的《项目执行报告》都强调了慈善组织参与的重要性,特别是扶贫基金会这样的全国性基金会,只有它可以扮演既能在广泛的范围内发动政府,同时又监督政府行为的角色;而没有政府的参与,圆满完成这件浩大的善举是不可能的。在政府中担任扶贫角色的各地扶贫办领导亦认同这个说法。

  虽然在慈善圈里,大家似都羞于谈利益,好像利益与慈善格格不入,谈利益就会遭人唾弃。但是,利益是无所不在的,慈善领域也不例外。在该项目中,如不是兼顾了曹家父子、扶贫基金会、地方政府三方的利益,就无法折衷、妥协,圆满地完成这一项目。

  当初,曹家父子选择扶贫基金会,给了他们3%即600万元管理费,曹德旺认为“3%足够了,他已经用不完了,项目执行完,最少能剩一两百万”,但扶贫基金会认为这点钱根本不够用,这是“赔钱的买卖”,那他们为何要揽下这个项目呢?王行最回答:“我们要借助这2亿元善款项目,做出一个有公信力的成功案例,以此告诉那些企业家,告诉整个社会:大家可以放心捐钱,我们是信得过的。”

  实际上,这一项目的大量执行成本由项目所在地的政府承担了。广西自治区扶贫办莫副主任说:“这个项目如果扶贫基金会自己做,2亿的项目,他们可能得花三四千万的工作经费。”该项目涉及西南五省区,从省市县到乡镇和村,大量的政府人员被上级号召投入这项工作。由于中国独特的政治文化,政府没有清晰的行政边界,才使得这个项目中的NGO出钱,政府干活式的合作成为可能。

  云南一位基层扶贫干部说:“如果基金会不与政府合作,自己到农村开展工作,几乎不可能成功。首先,老百姓不会相信陌生的外来人,即使基金会拿钱给农户,农户第一反应可能是‘假钱’;其次,即使基金会能够进入农村,也不能拿到农户的具体信息,只有地方政府最熟悉;第三,从执行成本来看也不可行。”

  广西自治区扶贫办莫副主任说:“因为乡镇、村组干部的亲属大多都被排除在受益人之外,刚开始时,部分基层干部对项目不理解、不主动、不积极甚至反感厌倦,个别干部发牢骚:‘早知道基金会做项目这么认真、这个项目又这么复杂,我们就不要这些钱了!’”

  但政府不但承担了项目部分费用,还心甘情愿地接受史无前例的透明度要求,又图的是什么呢?在这个项目中,尽管牺牲了具体官员的个人利益,在分配名额时不能照顾到自己的“三亲六故”,但是,地方政府和具体官员在分配这些名额时也获得了政绩。也就是说,政府被监督,被要求透明,其实现的条件是“利益交换”,是“利诱”,是“诱导性变迁”,而不是强制性变迁。

  在接受评估者访问时,曹德旺表示,他不会再做这样的项目了:“以后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情,确实做起来难度很大,他花这个钱有难度,我去考核也有难度。”

  国内慈善界人士亦认为:“‘曹德旺模式’不具备推广的条件。曹先生一个人捐2亿的善款,他可以亲自监管。有的公募基金,下面有1000万个投资人,如果都要来管,怎么管?”

  透明度与公信力

  商玉生说:“现在的慈善环境与20年前大不同了,那时国内慈善还在发展中,做的人很少,现在做慈善已然很时髦了,企业家、演艺明星都来做,有些人把它当官做,当话题做,当揽财的工具做,做慈善不纯粹了。”

  本次会议召集人,中华慈善百人论坛秘书长杨团说:“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因为你是非营利组织,运营的是公众信任。”而国内基金会还不习惯于将自己透明化,很多非公募基金会没有机构网站和网页,大部分基金会依靠年检报告来开展财务披露。

  有慈善界人士批评说:“民政部要求基金会每年的财务报表要在报纸上登广告披露,这是要付广告费的。因为是民政系统的报纸(《公益时报》是中国基金会管理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它可以有收入。如果财务报表在网上披露,全世界都可以看到,登在报纸上只有少数人可以看到。这种落后的规定,严重制约了信息的透明化、行业的透明化。我们一定要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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