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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事业的进步需要完善相关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6日17:36  南风窗

  徐永光把慈善组织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比作“一对舞伴”,没有舞伴,舞就跳不起来,而提升透明度,基本可以看作是慈善界的“自律”愿望,商玉生说:“希望我们加强自律,获得在他律方面的进一步松绑,获得更多的培育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如果我们完全一塌糊涂,非得给管起来,那是另一个问题。”

  但并非慈善界人人都有这个愿望。国内有一批基金会根本不在乎通过透明获得捐款,因为这些基金会是退下来的政府官员当领导,不在乎公众给他捐款,反正有人给他捐。

  灵山会议上,徐永光抛出两个提问:“现在很多公益组织就是不透明,怎么办?我们推动透明度和公信力,最重要的钥匙在哪里?”

  商玉生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没有办法”,“他还有背景,也不靠你”。公域合力管理咨询公司执行董事冯利也认为“没什么太大办法”,“有官办背景的基金会没有竞争压力,他不是玻璃口袋,一样有钱”。但她认为,推动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钥匙还是有的,它来自社会公众的舆论。

  在香港,人们相信市场力量,某个基金会不透明,业务就不能发展,竞争就会失败,自然遭到淘汰。因此,香港的NGO提高透明度是自发的。不是道德要求,而是生存的要求。

  但在内地,有官方背景的基金会固然不愿透明,近几年迅猛发展的私募基金会,以及大批草根NGO也未必都愿意透明。

  顾晓今说:“为什么有人不愿意透明?它是恶意的,还是一种无奈?现在有些税收政策并不利于基金会的发展,我把全部的成本如实披露了,对自己很不利;如果不公开透明,就要上黑名单,这种极端做法,我也不赞成。透明要体现在能力上,不是简单地晒一下财务报表。我们有些机构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应该鼓励公募基金会当典范,逐步把能力欠缺的基金会带动起来。”

  基金会中心网是由国内35家基金会共同发起的信息平台,中心网CEO程刚说:“这一年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深有感触。打开透明度的钥匙就在政府那儿。有的领导说,你们都是白忙活!基金会所有的信息我都有,就是不给你们!这也是为了保护行业发展,因为很多基金会是不规范的,全披露出来,不是害人家吗?”

  但徐永光不同意“钥匙在政府手里”的说法:“……钥匙不在政府的手里,而应该在社会手里,在捐款人手里,在公众手里。捐款是我拿出来的,我要给谁,我有选择权、监督权,有不给你钱的权力。但目前公众这种‘用脚投票’的意识还很弱,加上有些人考虑钱权交易等因素,更愿意给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捐款。”

  社会上普遍的互不信任的风气,在国内慈善界不是没有,而是更加突出。如何在一个互不信任的社会里,收获别人的信任?尤其是慈善领域,没有信任,一切都无从谈起。提升透明度是一个办法,但不是唯一的办法。

  杨团透露,两岸四地,对透明度规范最严格的是大陆。其他三地没有强迫地用法律法规去限制,有些组织,如台湾宗教组织,透明度不高,但公信力高。我们这里最大的问题,是一些慈善组织并不为公众所认知和认同。

  慈善进步不仅靠慈善界

  中国的慈善乱世,很大一部分是法律造成的,因为法律滞后于慈善事业的发展。商玉生说:“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时,大家就对有些条款有意见。《条例》反映了很多部门意志和个人利益。它执行这几年,也确实有问题,比如要求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笔钱大基金会也许用不了,小的又不够用,但它做账会做到这么多,这就是鼓励做假账了。”

  港澳台三地对NGO的发展并没有严格的法律。香港长期是英国殖民地,法律条文繁复,但民间社会组织所受的法律制约是颇为宽松的。政府鼓励NGO自律,没有太多的管制,并设有免税机制以援助第三部门发展。

  澳门理工学院公共行政学教授娄胜华说,澳门的NGO没看到政府怎么监管,但从来没出现过丑闻。像宗教组织募款,它不会公布的,照样有人愿意捐款。“真正的慈善是一种自觉,做出来,让别人信任你,签自律公约表现的是不自信。”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但政府并没有着力推动。“十二五”规划再次提出来,慈善界人士对此并不乐观。一位慈善界领袖说:“一听说我们搞行业自律联盟,政府部门吓死了。我们想通过自残,让自己变干净,你还怕什么呢?”

  商玉生认为:“政府对第三部门的发展,对公民社会的发展,有一种戒备心理,有人说第三部门就是‘小三’。国内NGO救灾时为政府做了好多事情,但政府又怕公民社会发展了,对它的执政安全是一种威胁,有矛盾心理。政府也认为慈善是好事,只是对民间慈善不放心。”

  中国的多数慈善组织由于其草根性,由于政府有意无意的打压,亦决心与政府保持距离。但是,现代慈善事业与政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各级政府都把慈善作为重点工作。躲是躲不掉的,慈善组织面临着一个怎样既能跟政府保持合作、又能独立协调发展的问题。

  发达国家的传统是有钱人肯定要做慈善,中国没有这个传统。慈善意识如何从一种外界的号召甚至逼迫,内化为人的基本道德,一种自觉意识?陈光标之问:“中国的富豪太多,但有多少企业家愿意从内心里想捐钱?”现代慈善观念,在中国仍处于萌芽阶段。不光是企业家,还有政府和相当一部分公众,仍然把“慈善”等同于“施舍”。所谓的“救急不救穷”,就是典型的“施舍”式慈善观,所以才会有汶川大地震后,全民举国捐助灾区,而王石的“不能让慈善成为负担”之说,在网上招致铺天盖地挞伐;也才会有2008年,中国慈善捐赠总量超过1000亿元,而到了2009年,这一数据却回落到500亿元的尴尬水平。

  中国人的慈善意识,远不及劫富济贫意识来得坚定。新中国消灭了慈善,“仇富”更加名正言顺。这种思想流布至今,一方面很多人抱定“为富不仁”情结,另一方面,大家又认为做慈善就是富人的事,做得不好就该骂他,骂得越狠就越痛快;一些地方政府也把慈善捐款作为第二“税源”,频繁的“被捐款”、“被慈善”对企业家的慈善热情造成巨大伤害。

  中国慈善事业必将从富人慈善过渡到全民慈善,而如何顺应、引领这股潮流,对慈善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中国慈善事业的进步,将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反过来说,中国慈善事业进步的速度有多快,还要看中国社会进步的速度究竟有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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