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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溢油事故被指隐瞒一个月 海洋污染缺少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1日17:13  财经国家周刊

  一场海洋石油污染被隐瞒了一个月,肇事者和监管部门均难辞其咎

  记者 王康鹏

  7月5日,下午2点。70余家媒体、90余位记者,将国家海洋局大楼二层偌大的会议室,挤得满满当当。一个月前,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0883.HK)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合作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附近海域840平方公里的海水,一夜之间从一类水变成了劣四类。

  事故发生后,中海油、康菲均未及时对公众就污染情况做公布、说明。关于渤海油田漏油的消息,最早见诸网络论坛和微博。6月21日,网络上传出消息称,中海油渤海油田发生泄漏事故,但对泄漏地点、严重程度等都语焉不详,仅有一些零星的回复。

  事实上,早在6月4日,国家海洋局就接到报告,位于渤海湾中部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发现少量来源不明的油膜;6月8日,B平台附近海底发现了溢油点。

  随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立即派员登检平台,并提取油样进行油指纹鉴定分析。结果显示,溢油样品与19-3 B平台生产原油样品油指纹一致。国家海洋局据此确认,是19-3发生了原油泄漏。

  6月17日,溢油源再度扩大;国家海洋局派出的海监船也在巡视中发现,蓬莱19-3油田C平台也发现大量溢油;

  随后,康菲报告国家海洋局,称C平台C20井在钻井作业中发生了小型井涌事故。

  6月17日当天,国家海洋局紧急约见了康菲中国区总裁和中海油领导,要求采取停止作业、减轻底层压力、围控海上溢油等措施。到了6月19日,B平台溢油基本得到控制;C平台进行了水泥封井后,6月21日溢油也得到基本控制。

  但是,外界依然一无所知。

  6月下旬,《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曾多次致电中海油和康菲方面,询问污染情况,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直到6月30日此次漏油的消息被《财经国家周刊》网站率先报道后,康菲才最终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发来了简单的回应。

  康菲称:“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作为蓬莱19-3油田的作业方,针对最近其渤海湾作业油田附近出现的油膜,迅速采取措施、启动应急程序,包括部署设施、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渗油点控制和油膜回收。”

  国家海洋局的调查称,此次污染造成了840平方公里海域海水的严重污染,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达158平方公里;海水石油类平均浓度超过历史值40余倍,最高浓度是历史背景值的86.4倍。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称,“渤海是半封闭的内海,水交换比较差。目前已经回收了油水混合物近70立方米,剩余残存于环境中的油污会产生长期的影响,环境危害程度需要长期、持续地去评估、研究。”。中海油和康菲隐瞒污染事故的态度和做法,遭到了外界强烈质疑。

  7月4日,包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在内的11家民间环保NGO联合向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公司及总部发出了公开信,要求“尽快向公众公布事故详情以及油污清理情况,并就环境污染和瞒报事故的行为向公众道歉。”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蓬莱19-3采用合作开发的模式进行开采。中海油拥有油田51%的权益;康菲拥有49%权益,并担任作业者。

  按照相关法律,作业者需要承担开采的一切法律责任。

  据媒体报道,中海油去年在海南的石油管道曾发生过漏油事故。2009年9月,中海油旗下海南福山油田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漏油事故,油田输送油管发生渗漏,对附近的一个小水库造成污染,还对当地一村庄的200亩水田造成了污染。这些污染事故,中海油从未做出过完整披露。

  根据2007年4月发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违规者将会受到罚款、行政处罚等。

  但此次,受到质疑的不光是肇事者,监管者也在其列。诸多网民对政府部门至今才公布初步调查结果表示不解。

  就此,在7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称,“这是国内第一次出现海底漏油事故,由于技术局限性等相关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得出结论”。

  “海洋污染隐瞒比陆地更容易,公众缺少监督的便利条件,这也是他们试图隐瞒的原因之一”,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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