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共21个社会信任对象的排序中,法官及检察官仅分别占第16名与第15名,沦落至和命理师同一方阵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杨宗澧发自台北“记者与法官,你更信哪一个?”在今年5月岛内“远见民调中心”进行的“台湾信任调查”中,大多数民众不约而同选择了“记者”。而总共21个社会信任对象的排序中,法官及检察官仅分别占第16名与第15名,沦落至和命理师、“名嘴”同一方阵。调查结果公布后,岛内司法界一片哗然。
“司法是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但事实上,今年年初的另一份调查数据就已给台法官们敲了警钟。这份源于台湾中正大学犯罪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有78%的民众对法院审理案件持质疑态度,有74%的民众质疑检察官办案公正性。
“集体受贿”与“恐龙法官”
为什么会有七成以上的民众不信任司法?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与过去一年多来两起著名的司法事件密切相关。
去年7月,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陈荣和、蔡光治、李春地及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等人,因涉嫌收受前“立委”何智辉贿赂而遭到羁押。这件集体受贿案引发台湾社会强烈反弹,而当时的“司法院长”赖英照以及“高等法院院长”黄水通更因此案引咎辞职,创下2名“司法首长”因腐败案件同时下台的首例。
然而,民众的不信任与愤怒并未停止。去年8月间,媒体接连揭露几起性侵害案件被莫名轻判,引发网民们纷纷响应“开除恐龙法官”的网络联署活动;9月25日,上万民众更开展“白玫瑰运动”,于凯达格兰大道的“总统府”前聚集,呼吁当局重视司法改革,要求淘汰不胜任的法官、检察官,避免司法与社会脱节。
“司法人员集体收贿案”与“白玫瑰运动”,普遍被认为是影响台湾司法信任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这两起突发事件的背后,却刚好凸显了台湾司法存在已久的问题。
谁来监督监督者?
国民党前秘书长许水德曾公开说,“法院是执政党开的”。一句话道出“司法不独立”的斑斑凿痕。而在后来与此有关的改革中,岛内政治社会学者王金寿认为,其中很重要一部分来自于由检察官发起一波司法独立运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由法官发起的改革运动主要包含事务分配的改革以及参加人事审议委员会(简称“人审会”)选举等。
事实上,“司法独立”是一方面,近10年来,随着民主转型与政党轮替,司法改革运动开始更积极转向对于“司法问责”的诉求,要求司法体制响应民意,接受监督,确保司法独立不会扩张为“司法滥权”。
而这一波的“问责”,多以体制外的律师或民间司改团体为主体。不过,经历二次政党轮替至今,面对来自民间、法官、检察官等三方的角力,台湾司法体系至今仍无法真正建构一个具有问责机制的“法官法”或“检察官法”。
比如,像“人审会”这样的机关,纵使有了法官自治选举的独立性,却无法回避“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人审会”委员全部源自司法系统的“自己人”,因此反而有可能演变为另一种专断或傲慢,尤其当“人审会”对法官的人事升迁、调动甚至惩处,无法积极响应民众的期待与需求时,体制保障了一部分劣质的司法人员得以继续生生不息,使司法体系看来就像一潭死水。以去年发生的司法腐败案为例,当中涉案的高院法官陈荣和即是“人审会”的成员之一。
此外,虽然近年来检察官体系的问题已逐渐去除“政治化”标签,但检察体系办案的独断、滥权问题始终为人诟病。从大型企业的经营者到社会底层一般百姓,均有人都可能是“恶检”押人取供或滥行起诉的对象。甚至过去被视为“改革派”的检察官,在近年来亦有人因办案质量与效率的低落或对当事人态度恶劣,而被公开检举为“恶检”。检察官的权力究竟应该扩张到多大?同样是影响民众对司法信任的重要课题。(作者曾任台湾民间司改基金会执行秘书)
政党遍地难出头
在100多个政党中,不乏“针锋相对”的党派。比如,“世界和平党”与“世界和平中立党”、“台湾我们的党”与“台湾吾党”、“保护台湾大联盟”与“保卫中华大同盟”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于强发自北京从1987年7月15日台湾当局正式解除党禁至今,24年时间里,2300万人口的台湾现在已经拥有了187个政党。除了国民党、民进党,大多数政党的称谓不仅大陆民众极少耳闻,就连很多台湾当地民众也道不明白。
政党命名最爱“中华”
在187个政党中,有“中华民国自由自在党”、“中华正统党”、“大中华梅花党”、“先进党”、“东方红党”,也有“白党”、“红党”、“绿党”;有“凤凰党”、“台湾黄金党”、“人民声音广播党”、“人民最大党”,也有“孝道党”、“尊严党”、“全民忠义党”等。
仔细观察这些政党的名称就不难发现,许多政党起名时都钟爱“中国”、“中华”等词,紧随其后受欢迎的还有“台湾”、“民主”等。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台湾地区的政治生态。
中国人模仿的能力从来不落人后。很多政党的名字也颇有针锋相对、互相竞争之势:比如“世界和平党”与“世界和平中立党”,“台湾我们的党”与“台湾吾党”,“保护台湾大联盟”与“保卫中华大同盟”。
2005年7月,政治立场上倾向泛绿的“台湾国民党”在南投县埔里成立,时任中国国民党党主席的马英九表示“两党党名不会造成混淆”,但是泛蓝的支持者还是难以咽下这口“被山寨”的气。同年10月,以周庆峻为党主席的“中国民主进步党”在台北成立,与泛绿的民主进步党不同,“中国民主进步党”政治立场上倾向泛蓝。这场“政党山寨战”终以蓝绿两大阵营打成平手而告终。
组党容易解散难
早在戒严时期,在台湾筹组新政党是违法的,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两次组党尝试都最终以失败而告终。刚刚解除戒严时,台湾地区还不允许主张共产主义的政党备案登记。直到2008年6月,才正式解除了对组织“主张共产主义”的政党的限制。于是,在随后不到两年时间内,台湾一下成立了4个党名中含有“共产”的政党,他们是“台湾共产党”、“中华民国共产党”、“中国共产联盟”以及“台湾民主共产党”。
这些年来,新设立的政党不断涌现,但是被撤销的政党却少之又少。这个现象与台湾现行政党管理制度有关。按照台湾《人民团体法》的规定,设立一个新政党其实十分容易——在政党成立大会之后,把政党章程和负责人名册拿到“内政部”备案,只要新政党的名字与现有其他政党名字不重复,就算成立了一个新政党。
但是要撤销一个政党就比较困难。如果某个政党自愿撤销,需要经过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出席,在三分之二的出席代表同意撤销政党的情况下,报“内政部”备案。1994年12月,“中华社会民主党”创党元老、首任党主席朱高正致函台“内政部”,要求撤销“中华社会民主党”备案。“内政部”就依照“政党撤销必须经党员大会同意”的规定,认为朱高正虽为创党主席,但由于撤销程序不合法而对其要求予以拒绝。近些年来,作出类似撤销决定的政党一个都没有。
如果想撤销某个政党,更是难上加难。“内政部”有一个政党审议委员会,专门负责做出对政党的处罚决定。这个委员会由社会人士组成,而且同一党籍的人士数量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一半。当这个审议委员会决定解散某个政党的时候,必须把相关证据送“司法院”,由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审理决定。这些年还没有政党被行政机关解散的前例。
小党生存举步维艰
虽然“解严”已有时日,且政党数量逐年有增而无减,但如今成立的新党再无法与今天的国民党、民进党相抗衡。
1993年,国民党内的少壮派团体“新国民党连线”脱离国民党,筹组“新党”,一时间,台湾政坛形成了三党竞争的局面。不过随后不久,由于新党陷入严重的内斗,元气大伤,台湾的政党政治开始渐渐偏向两党制。
200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之后,失败的宋楚瑜筹组亲民党,分享本属于国民党的泛蓝政治资源。而李登辉则筹组“台湾团结联盟”,抢夺本属于民进党的泛绿政治资源。此举让台湾政坛又回到多党政治的轨道上。
此后几年间,国民党必须凡事与亲民党协商,而民进党必须时刻关注“台联”的感受。于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痛定思痛,原来势不两立的国民党和民进党在“告别与友党协商时代”的这个议题上取得了空前一致。
在2005年的最后一届“国民大会”中,台湾政坛一改过去依靠蓝绿划分政治阵营的方式,变成“大党阵营”对阵“小党阵营”。在国民党与民进党史上第一次联合的情况下,“国民大会”通过了“单一选区两票制”的“立法委员”选举制度。这意味着,小党和比较极端的候选人失去了足够的当选空间和可能。随后,亲民党和“台湾团结联盟”的政治人物纷纷回流国民党、民进党,台湾政坛两大党竞争的局面再次形成。
今天,如果有人想从政,他必须选择加入国民党或者民进党。失去两大党支持的政治人物,在台湾政坛脱颖而出的机会少之又少。在所有的阳光雨露、肥料都被两大党吸收殆尽的情况下,众多小党因营养不良而发育受阻也就不足为奇了。(作者系国际关系学院青年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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