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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慈善试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8日13:29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像“壹基金”这种民间发起的公募基金会,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成立,只不过我们这么多年有一些约定俗成的惯例,觉得要谨慎再谨慎,到最后就成了“不可以”

  《望东方周刊》记者王晓 | 深圳报道

  “起来得早了,原先这扇门是不开的,我只好绕道走,当然,你也可以等等,就会芝麻开门啦”,7月5日,在呼和浩特开会的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在新浪微博上记录着。

  很快,有网友指出,“刘局此句有深意。”

  “我当然可以攀爬过去,但是会很累,还可能损坏公物;我也可以等着开门,但我选择了绕行。”刘润华向《望东方周刊》解释,“改革和创新最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方向,其次要讲究策略和推进的力度。”

  如同30多年前的经济改革一样,这些年,深圳又站在了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前沿。

  2008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的意见》规定:社会福利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无需业务主管部门。公益组织的注册“门槛”从此被打破。

  2011年1月11日,“壹基金”落户深圳。紧接着,越来越多的民间慈善组织选择在深圳安家。截至2011年6月30底,深圳市的社会组织已有4213家。其中,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有581家。

  “像‘壹基金’这种民间发起的公募基金会,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成立,只不过我们这么多年有一些约定俗成的惯例,觉得要谨慎再谨慎,到最后就成了‘不可以’。”刘润华认为,深圳只不过打破了一些约定俗成的东西,“但有些时候,谁先试水,谁遇到的矛盾、受到的质疑越多。”

  最近的一次质疑是在2011年7月。

  新浪微博上网名为“网眼八分斋”的网友称,其所在的团队“爱心特区”从2004年以来,专门救助深圳落难的打工仔、打工妹,在街头募捐132次,加上其个人捐助,合计过300万。2006年起,该团队多次向深圳市民政局申请注册,但均被告知“不能登记注册”。

  “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不允许一个在国内外媒体都长期关注的民间慈善组织注册?”接连几天,该网友频频发问。

  次日,深圳市民政局在官方微博上作出回应,指出“发起人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曾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开展活动,并认为,其在未取得公众募捐资格的情况下,多次擅自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该微博的近200条评论中,大多将矛头指向深圳市民政局。

  “我不想回应这个事件。”刘润华有些无奈,“因为网络上是双重标准,民间人士可以随便讲,讲错一万句没关系。但你是公职人员的话,讲错一个字,会被人咬死。”

  刘润华对本刊记者反复强调,他只是在评价这个现象,不针对个人。“在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体制下,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只是承担登记以及与登记有关的监管责任,其日常管理都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即使社会组织出了什么问题,首先追究的就是业务主管单位的责任。同时,在社会人士要求成立社会组织时,也需要先找一个政府机构‘挂靠’,否则,民政部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登记。但是,取消业务主管单位之后,民政部门就直接面对许多新的问题。不改革就没有这些压力。”

  目前,我国的公益组织注册采取的是审批制而不是核准制。“这意味着,我们有一定酌情权,就是凭我们的职业良心在做事。这就要求民政部门必须做到公平公正,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

  正在为微博上的质疑焦虑的同时,来自高层的声音给刘润华注入了“强心剂”。

  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汪洋提出,要推动“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一些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这条微博,刘润华接连转了几次。

  “客观地说,如果早期政府各部门都不参与的话,慈善事业不会有今天这样欣欣向荣的景象。”刘润华告诉本刊记者,“但是,现在民间积极性很高,如果这个时候不让民间力量参与的话,慈善事业就不会有更加美好的未来。在进与退之间,我们还是应该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当年政府的‘进’,是为了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现在的‘退’,更是为了让慈善事业更好地发展。”

  在把“壹基金”请进深圳后不久,刘润华辞去了深圳市慈善会法定代表人和常务副会长的职务。“民政局和慈善会的关系就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慈善组织的关系。如果我一方面管着全行业的发展,一方面又担任一些慈善组织领导的话,等于我又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样是不行的。”

  尽管一直声称给“壹基金”当“园丁”,不干涉其具体项目。但7月15日深圳壹基金战略发布会上,刘润华还是以志愿者的身份出现了。他说自己之所以参加,是为看一下李连杰、王石、冯仑等“大腕”,“我是他们的‘粉丝’。”

  发布会上,有媒体问到刘润华,“壹基金”转型成功后,深圳市民政局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我在年初的时候说过,我要再等等,再看看。现在我已经看到曙光了,我觉得我将来的担子会越来越重,但是我还要再看看。”刘润华称,“我不是一个学者,我是体制内的人,我是负责登记管理的机关,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度。”

  在过去需要“业务主管部门”方可进行注册的情况下,基金会一旦出了问题,首先要被问责的是业务主管部门。而没有了双重管理体制,登记机关就很可能被问责。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创新,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刘润华向本刊记者指出,“民政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就像工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一样,只承担登记以及与登记有关的监管责任。企业违法了,除非是虚假注册,否则,不会有人追究工商部门登记的责任。同样,社会组织违法了,除非是在登记环节出了问题,否则,不应追究民政部门的责任,否则,民政部门就不会给社会组织登记松绑。”

  眼看着深圳对公益组织敞开了大门,深圳人张志军也想为他的儿子张昊霖注册一个社会团体了。

  “他是粘多糖症,是罕见病中的罕见病,得病的几率是30万分之一。”张志军告诉本刊记者,在不用药的情况下,患者寿命一般不超过20岁,而如果用药,则意味着负担每年200万左右的医药费。

  “得这种病的孩子就像一个慢慢坏下去的苹果。”张志军叹息着。说这话时是在上午,阳光正好,小昊霖呈45度角躺在床上,睡得正酣,瘦小的身体支撑着硕大的头。

  “我们QQ群里的40多个家长凑了3万块钱的注册资金,打算这几天去注册。”张志军说,香港有一个类似团体,用了5年才申请下来,“路虽漫长,但还是可以往前走的”。

  “深圳这方面的环境总体是很好的。这里有很多高科技企业,一步步发展过来,是需要为社会做出担当的时候了。”某基金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认为,“现在看来,深圳已经切切实实把公益作为未来竞争力的组成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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