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的眼睛遍布伦敦各个角落,紧盯街头的人群和车流。它们不是窥视隐私,而是作为一种威慑力存在,提防可能出现的违法事件。但如何在安全和隐私权之间取得平衡,是这座全球监视最严密城市所遭遇的最大难题。
文_曾向荣
安全与隐私
在伦敦市区一座不起眼的房子里,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奈乔需要监视100多个屏幕,紧盯在哪里有坏蛋出没。
这里是伦敦众多视频监控中心的一个,它们连接着全市50万个街道摄像头,凝结为一个体系。
有人专门做过研究,伦敦的摄像头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城市都多,平均每14个居民就有一个,每人每天平均被拍摄300次。伦敦有1615平方公里,里面部署50万个摄像监控头,每平方公里就有300多个。
和任何一对眼睛一样,这些摄像头通过深埋在它们监视街道底下的光缆,传送影像到视觉神经中枢——各地的视频监控中心。
“你塞在车流中的时候,突然有人和你擦身而过,冷不防走过来打破后挡风玻璃,这种意外很有可能发生。这里很少发生劫车事件,但偶尔也会出现。通常,控制中心一个月会记录700次意外事件。”奈乔说。
“我要跟着他,看看他要干什么。”奈乔盯着屏幕,发现了一位可疑人士。他敲了几下按键,屏幕拉近:一位年轻男子抽着烟,在人群中徘徊,四处张望。
奈乔擅长辨读肢体语言,由这个家伙传达的信息,他判断:自己可能碰上了扒手。
在屏幕上,奈乔看到的是断续的影像,但当发现可疑目标时,他会切换成即时影像记录下来。记录的影片能直接传送到警察局。对于警方来说,这是重要的眼线,可作为呈堂证物。
如果警方派警员到现场处理,奈乔可按键引导他们找到目标。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只要切换不同的摄像机,奈乔就能从几个街区以外拉近焦距,追踪嫌犯的速度比警 犬还快。
“他刚才穿越了鲁伯特广场,应该随时会出现在鲁伯特街,完毕。”奈乔通知前方警员。“我们从不同角度跟踪嫌犯,警方也可以加入围捕行列。嫌犯听到警笛声可能会改变方向,但我们会即时告诉警员,这样警员就能轻易地拦截到他,他连自己怎么被抓的都不知道。”
虽有侵犯隐私之嫌,但奈乔是摄像头监控的积极支持者,他把摄像头视为电子守护天使,能保护人们的安全。
自从2001年他所在的区域安装了摄像头,奈乔就看出了差异。“在伦敦还没有摄像头时,街头犯罪率很高,警方很努力,但他们能力可及的范围有限。”奈乔为他的工作感到自豪:“我上任之后,犯罪率减少了很多。可能有人反对,可能有人赞成,但对我而言,在一天工作结束后,我们的存在阻止了犯罪,我们改变了这座城市的面貌。”
十多年来,监控技术得到了显着改善。奈乔的电脑能储存数千名前科犯的脸部特征。由于脸部特征辨识技术的进步,只要摄像机拍到熟面孔,电脑就会立即辨识出来。
不过,即便有了敏锐的监视系统,奈乔的摄影机也要谨慎为上。伦敦安装的智慧型摄影机,镜头会直接拍到民宅的窗户。但民众可以要求拥有隐私区,让摄影机的镜头避开民宅。
摄影机的微处理器大脑很聪明,会记得不能任意窥伺。一旦指向民众要求的隐私区,摄影机会记着确切的地点,用数位科技避开这些区域,屏幕变成一片空白。
小说与现实
如果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在世,不知他对摄像头监控下的伦敦会作何感想。眼下,他位于伦敦的旧居,随时处在摄像头的严密监视之下。
60多年前,在这栋维多利亚风格的公寓里,这位以嘲讽极权体制着称的作家构思了《一九八四》。1950年离世前,奥威尔一直居住在这里。
公寓坐落在伦敦北部伊斯灵顿区,奥威尔只需步行几分钟,就可抵达最近的地铁站。他住在四楼,那里足以远眺整个卡能布利广场。
不过,如果奥威尔仍住在这里,那么32台监控摄像机会将他的每个举动都记录下来。
公寓外树木葱葱的小花园,有两个控制交通灯的“电子眼”,24小时都开着。只要到小花园散步,就无法摆脱电子眼的视线。卡能布利会议中心的治安摄像机,安静地注视着奥威尔公寓的后窗,永不间断。要是奥威尔想去旁边的酒吧里喝一杯,进出时间也被记录在案,因为酒吧老板停在路旁的汽车里,安装了一部摄像机。
除了上述四台摄影机,在奥威尔公寓200英尺的半径内,还装了28部摄影机。这些还不包括数百个私人的遥控治安摄像机。
摄像机的存在,给了奥威尔的新邻居许多安全感。
杂货店老板米纳什·阿明在店里装了三台摄像机,店里的每位顾客都被拍下来。他解释说:“这么做是出于安全需要。如果没有这些摄像头,可能会有人偷东西。尽管这个地方不错,但总有那么一些坏人。”
三个店面之外,是马里科·扎法尔的干洗店。“我得知道谁在我店里。”扎法尔称。为此,他花400英镑装了两台摄像机。
如今,摄像机遍布伦敦的各个角落,这座超级城市已经成为监控之都。这些摄像机仔细查看每一个路人,无论你是返家,还是出门购物、上班,摄像机都注视着你,不离不弃。从繁忙的皮卡迪利广场走到特拉法加广场,你都在摄影机的监视之下。
于是,人们想起奥威尔在小说里的名言:“老大哥正看着你。”
他的小说似乎已成为现实。依仗技术的飞跃,“老大哥”不再满足于看着你,他还尝试开口说话。在伦敦东部的公共场合,当你听到有声音提醒你把垃圾捡起来或者不要在墙上涂鸦时,你可能备感尴尬,但不必奇怪:那是视频监控中心的人向你发话。
这是一些新玩意——“会说话”的监视器,实际上就是给监控摄像头装上扬声器,用这个高科技武器对付乱扔垃圾、乱涂乱画或其他不良行为。
2007年,“会说话”的监视器开始在英国北部城市米德尔斯堡投入使用。时任英国内政大臣到访米德尔斯堡一个视频监控中心(“老大哥”的指令正是从这里发出的),监控人员坐在监控室里,只需旋转按钮就能观察到不同的监视画面,一旦发现有不良行为发生,他们就通过扬声器发布警告和指令。
不过,监控人员在发出警告时,必须使用“请、谢谢”等礼貌用语,不能使用过于强硬或指令性的词汇。
运行一年后,当局认为效果不错,因此在2008年推广到伦敦市区。
当局对视频监控的成效十分乐观,人们也认为自己更安全了,语音监控系统的存在,让居民注意到,政府在时刻关注和维护着社会治安。让官员引以自得的是,由于摄像头的存在,犯罪率下降了,会“说话”的监视器还令居民收敛乱扔垃圾这样的不良行为,街道也变得整洁干净。
但也有人提出异议:“听起来很荒谬,一些没有面容的机器冲着你发号施令,这太令人难过了。”一名居民说。
罪与罚
随着摄像头越来越多,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负责人理查德·托马斯发出警告,称英国正成为一个“监视社会”。他对视频监控持审慎态度,过度使用监视和其他收集信息的手法会制造一种“怀疑氛围”。
英国大规模的视频监视行为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爱尔兰共和军在人口密集的伦敦金融区引爆两枚炸弹,促使政府在该城市的8个入口处安装摄像机。但不安全感并未消失,政府开始安装更多的摄像头。特别是1997年前首相布莱尔上台后,摄像头与政绩联系在了一起。为了打击犯罪、提高工党支持率,布莱尔政府大举增设摄像头。
十多年来,作为一种威慑力存在的视频监控变得越发普遍,无处不在的监控被视为解决所有痼疾的万能办法。2005年7月伦敦遭遇恐怖袭击后,警方24小时内就公布了嫌疑犯的画面,摄像头更是成了反恐功臣。
据估计,总共有420万台摄像机监控英国人的生活。全国的停车场都安装了摄像机,以震慑偷窃汽车的行为;中小学在校车、操场和教室里安装摄像头,防止学生损害公物、抽烟;公路、地铁、商场也安装了监控系统,甚至连垃圾桶旁都装了摄像头。
整个伦敦的中央监控系统进行了联网。也就是说,商场、停车场、私人安保监控等各类监控摄像头拍摄的实时画面,都进入到伦敦警察局中央数据库。这意味着,伦敦的中央监控系统处在警方的控制之下。
摄像头无处不在,人们无地遁形,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眼皮底下,你什么都藏不了,这种感觉并不美妙。因此有人说,在浴室里脱下内裤前,应该关好浴室的门。人人都会为时刻提防感到疲惫,只有特殊类型的人,才愿意在公众面前暴露自己的一切。
遍布街道的视频监控已经令许多人权人士不满,他们认为现在政府的做法侵犯了隐私和人权。有一种担心是,政府雇员渎职受贿或电脑黑客都可能会盗用视频监控系统的个人数据。
1996年,摄像机拍摄到一个英国男子在购物中心割腕自杀的情景,监控人员发现后,这位男子被送往医院救治。康复出院后,让他感到惊讶的是,监控中心在没有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割腕那幕的录像卖给了电视公司,然后被制作成纪录片在电视台播出。
这引发了一场诉讼。几年后,新的《数据保护法》生效,英国成立信息专员办公室,专事大众隐私和数据保护。信息专员有权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确保这些系统没有用于非法目的。法律还规定,公共场所安装的摄像头必须有明确标志。比如,如果商店安装了摄像头,店门口必须贴上“监控摄像头已开启”的标志。
虽然安全官员们津津乐道于安装视频监控和犯罪率降低之间的因果联系,但参与暴力事件的犯罪分子并没有怯场。今年8月,伦敦、伯明翰、利物浦等多个城市的骚乱就是很好的例证。那些在街头“打砸抢烧”的年轻人,无视摄像头,大脚踹开店门,提着衣服、香水、电脑、电视机就走。更多的暴乱者则使用面具、头巾遮住面部,甚至用衣服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令其面目难以辨认。
当然,监控录像为警方破案帮了大忙,当局依据视频截图逮捕了上千人。对奈乔来说,为了破案,他必须花更多时间坐在死气沉沉的监控器前面。在伦敦骚乱期间,伦敦的摄像头共拍下了60万小时的监控录像,即便是24小时连续播放,一个人全部看完也需要4万多天。
“任何对于公布这些照片的虚假人权关注,都不会阻碍将这些罪犯绳之以法。”英国首相卡梅隆的表态斩钉截铁。
但显然,伦敦骚乱事件表明,摄像头的威慑力到底有多大,还远远是个未知数。科技专栏作家科瑞·达科特罗在《卫报》上写道:“监控摄像头无法防止骚乱的发生。因此,在伦敦骚乱之后,只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任何人想通过增加摄像头来增加威慑力的话,似乎都意味着他们在卖东西,很可能就是在卖摄像头。”
在对公共行为进行监控管理的过程中,公权力如何做到既高效运行,又理性节制,同时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这是在中国城市管理公共监控系统急剧扩张的背景下不可回避的话题。
汤啸天
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国务院法制办《公共场所监控图像采集利用与隐私权保护研究报告》课题组作者之一。
在反恐和维稳的双重刺激下,几乎所有的大型赛事,都成了中国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升级的契机。
2008年奥运会,北京增加了9万多个探头用于反恐;世博会期间,上海实现每个人从进入轨交区域到离开期间,至少被拍摄截取到4次以上的正面图像。而亚运会、大运会也让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迅速织造了一张“天网”。
这样的大手笔是西方大城市的管理者望尘莫及的。出于监控的特殊性,很多欧美国家不得不在社会管理和公民权利之间谨慎地寻找平衡点,代议机构和民权组织的制衡与阻击,更是很难轻易越过的门槛....。。
大规模赛事和盛会只是中国城市监控系统高速发展的诱因之一。各地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和管理的力度, 反映出的是对反恐、打击犯罪、维稳等多方面的迫切要求。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9年,山东龙口市一村民北京上访归来,发现对面土墙里装了摄像头,正对着她家门口;而上海袭警案主角杨佳在北京福田公墓的墓地附近也安装了两个探头。
在对公共行为进行监控管理的过程中,公权力如何做到既高效运行,又理性节制,同时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这是在中国城市管理公共监控系统急剧扩张的背景下不可回避的话题。
更进一步的发问是,现代都市的治安管理,这是必须经历的一条路吗?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汤同时也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共场所监控图像采集利用和隐私权保护研究报告》的课题组作者之一。
摄像头是否侵权,要看是“看自己的门”还是“盯别人的窗”
南都周刊:摄像头在城市无处不在,哪些机构才有资格安装这些摄像头?
汤啸天:公共场所的监控由公安部门负责,单位内部的重点区域,比如仓库、实验室等可以自行安装,也是谁规划,谁安装,谁管理,实行责任制。公安机关和单位内部监控管理之间的关系,北京的地方法规已经有一些规定,但还是不够细化。
南都周刊:但是在监控过程中,最令人担心的是,如何杜绝公权力对公民隐私的侵犯?
汤啸天:探头的分布,应遵循谁规划谁负责的原则,哪些地方该设,哪些地方不该设,都要有明确的规定;设置的密度、安装的角度,则要执行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图纸进行建造,比如探头的安装,若朝向稍作变化,就会出现问题;此外,图像信息资料,谁管理就谁负责,每分钟都有新的图像资料形成,管理很重要。规划、安装、管理,环环相扣,都必须要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南都周刊:在这三个原则之下,保护隐私权又有哪些具体做法?比如,摄像头该建在哪里?应该指向什么地方?
汤啸天:这就是我们首先要说的镜头指向原则。监控探头的设置要合理。指向,只能指向公共区域,不能指向公民的个人空间。(也就是说)指向马路、街区是可以,但不能对准某某人家。这一点必须明确。
受监控应该是高风险地区,交通枢纽、储藏重要物资等场所,这是合法的,但必须明确,受控制的是空间,不能有其他的侵入。摄像头监控的对象是特定的空间,而不是空间里的人,更不应针对个人隐私。比如,正面是公共楼道,背面是住户家门。摄像头旋转180度,监控的性质就改变了。而且,在楼道等半公共空间安装摄像头,最容易引发监控争议。区分是否侵权的界限是,该摄像头是“看自己的门”,还是“盯别人的窗”。
现在在社区里,有高空抛物的隐患,物业安了探头,这个探头就有可能对某些业主的隐私构成侵犯。他要监控高空抛物,就要控制高楼外的空间,如果设置不准,探头就可能对准某些人家。高楼抛物的监控难度比较大,举证不易,所以既要解决获取证据的问题,又要避免对公民隐私的侵犯。我的观点是必须细化有关法律的规定,比如我们现在还涉及出租车是否可以安装探头的问题,这也存在争议。这都必须在实践当中去细化。
南都周刊:是否摄像头安装位置远离私密空间,就不大可能侵犯隐私了呢?
汤啸天:即使摄像头安装位置远离私密空间,仍然有可能侵犯隐私,因为其具有旋转、变焦、红外等功能,特别是球形摄像头,它可以360度扫描。
曾有这样的案例:房东安装的摄像头较为隐蔽,被房客发现正对其卫生间之后报警。警察接到举报,实地勘察后拆走了摄像头和主机硬盘,而硬盘中记录的信息就足以证明该摄像头的安装者是否侵权。如果你觉得隐私被侵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从录像实际效果中获取证据。
在摄像头下暴露自己的隐私是一种弃权
南都周刊:现在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都拥有数十万监控摄像头,市民是否有权利知道这些摄像头都藏在哪里?
汤啸天:管理者要明示告知,用以建立被监控者的“心理边界”。公共场所的摄像头是可以设置的,但必须公开化,应该明确标示“此场所在图像监控范围内”等。只要公开化了,就是合法的。比如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上的视频监控系统都是公开的,有明确标示的。其他公共区域,比如街面,也应当公开化。监控画面中的人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监控者的管理责任也更明确。
南都周刊:既然在摄像头下已经无处遁形,我们又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汤啸天:公民对公共空间安装摄像头应该坦然对待,公民在公共摄像头监控范围内做出的暴露个人隐私的行为,是对个人隐私保密权利的一种放弃。比如你在车站、地铁里衣着暴露,或做出过分亲昵的行为,那是你自己的一种弃权。
南都周刊:司法实践中,出现过公权力部门对一些特殊人士的住所进行视频监控的情况,这符合法律规定么?
汤啸天:这就是打擦边球的情况。他可以说我没有把摄像头装你家里去,只是装到了你从家出来的必经之路上。还有一种情况是,城市空间学里面定义的半公共空间。比如说一部电梯上来有四户人家,过道是四家共有的,这个过道就是半公共空间,很难区分哪一块是张家,哪一块是李家的。还有就是单位内部的办公区、经营性的商场等。在半开放空间,公共场所和私人场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管理和责任都比较模糊。监控技术广为应用,使半开放空间产生的争议大大增多。
中国的监控最大问题是立法跟不上
南都周刊:前段时间,四川出现“摸奶门”事件,交通监控到的公民车内隐私画面出现在网络上,监控管理中如何避免此类问题出现?
汤啸天:图像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要规范。监控系统是全天候工作的,前端是设备,后端是监控室的人,这些人的资质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四川的“摸奶门”事件就是教训。要防止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和能够接近监控资料的人员,把为维护公共安全而获得的数据资料倒卖、泄露,或者用以其他非法的目的,这必须严格控制。
南都周刊:反过来说,如果该设视频监控的地方却没有装,而恰恰在这个地方出现了案件,政府部门有没有赔偿责任?
汤啸天:我们国家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关于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的法律法规。你如果想告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目前比较难,他可以说我们的视频监控建设还处于商业谈判,筹集资金,安装建设中,怎么告他行政不作为?这也是我们的国情。
南都周刊:横向比较其他国家,中国的监控管理处于什么水平?
汤啸天:我们国家还处于起步阶段,最大的问题是立法跟不上,都是粗线条的,没有统一的法规,只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全国性的还没有。所以目前监控摄像头的安装、管理仍然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
关于监控摄像头的现有立法欠缺具体细化,而只有细化的法令才方便管理。比如,针对摄像头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就做出过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条法令没有明确界定:什么是个人信息、什么是公布个人信息的行为、什么是滥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但可以见到的是,个别原则性的条款已经开始付诸实施,比如2009年开始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固定式的交通监控设备的安装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但其他公共场所的监控,是不是也应该出台这样一些细则呢?从目前来看,公安部也处在一个边建设、边摸索的阶段,同时也是在找公权力和私权之间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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