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官员”的踢馆效应
■杨 敏
“何谓新锐”?新锐之“新”,就在有别于传统;新锐之“锐”,则在于破除陈规。
今年,入选“2011十大地方决策新锐人物”的,就有@御史在途、@中一在线、@医生哥波子这三位微博达人,而@伍皓红河微语、@杨宏星1968等官员微博在2011年也大放异彩。我们将这些微博问政的官员代表,称为“@系官员”。
官场是一个文火慢炖的场域,讲究人贵语迟,讲究允执厥中,讲究人情练达,讲究静水深流。而“@系官员”,则以微博之名,颠覆了这些“官常”与“道统”。
神秘感与距离感,一直被视为领导威仪的核心构成要素。1932年,戴高乐在《剑刃》一书中说,“没有神秘感就没有威望可言”。在他看来,领导与下属之间,因为过于熟悉,尊敬之情就不会油然而生。
因此,戴高乐建议领导者“只有像神像一样隐居深庙,才能显出凛凛的威风。无论是运筹帷幄,还是所思所为,都要令人捉摸不透。”
“隐居深庙”,是领导者维持距离感,制造神秘感的要诀。但是@系官员,则利用微博直播工作与生活,走进一个“玻璃房子”里,置身于众目睽睽之下。
“@杨宏星1968”,在微博上不仅晒自己的“八小时之内”,也时常晒晒“八小时之外”。读书、会友,甚至是下菜场、做午饭,也在发布之列。县委书记买菜下厨,无异于无马可骑的“步行将军”,如果李商隐在世,会将其列入“十二大煞风景事”。因为,没有了神秘感,就缺乏“威仪”。
但是,挑起县委书记神秘帷幔的杨宏星,却赢得近万粉丝的拥趸。
官场不仅仅讲究威仪,还讲究圆融。话语谨慎、行事得体,也是行走官场的要诀之一。孔子曾向弟子子张传授为官之道,“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意思是说,说话错误的少,行为后悔的少,俸禄就在这里面了。将这句话诠释得再浅白点:说话做事小心谨慎,就能入仕为官了。
在这样的文化积淀下,混迹官场之人,如果话语直率、锋芒显露,就会被视为“愣头青”。这也是曾国藩那句“低调做官,不越雷池”一直大受追捧的原因。
然而,2011年的中国官场,却因“@御史在途”的出现,一扫陈腐之气。陆群,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曾为了讨薪农民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处置,在微博上叫板长沙县委书记和公安局长。他说,“如果这些民工的诉求不合理,我立即辞职以谢天下”。
言辞激烈地与同僚大动肝火,不符合“低调做官,不越雷池”的准则,但是,金刚怒目、“火气”极大的“@御史在途”却拥有9万粉丝的拥护。
身在官场,不仅讲究允执厥中,恪守中庸大道,还讲究眼光向上,唯长官意志行事。明代吕坤所著《呻吟语》里的生存智慧,也多为官员熟知,他所推崇的“公卿大夫、百司庶官,各有定法,可使持循”的所谓“官常”,就是推销官场等级和秩序观念。
等级分明,要求官员聚焦上级,于是,体制内者就不得不专注于察言观色、俯首帖耳。
但是,“@医生哥波子”,和“@中一在线”,一个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一个海宁市司法局局长,他们则眼光向下,关注老百姓是否瞧得起病,关注老百姓是否打得赢官司。
前日,一个网民给廖新波留言说,“廖厅,他是一个大写的官员”,廖新波很快回复说,“我很感动,但我还真的不是官,还差的很远”。对一个老百姓的赞美,廖新波表现出了“惶恐”和敬畏。而金中一则在微博上,称自己只是一个“低级政治家、无照旧律师、法治营销商和破旧网民”。
但是,“@医生哥波子”有74万粉丝,破旧网民“中一在线”则是全国政法官员微博问政热度排名的NO.1。
既然“新锐”二字本身意味着有别于传统,意味着与大多数成员的非一致性,那么,“@系官员”的“踢馆”举动,也就意味着他们要承担官场发生排异性反应的风险。这种风险,他们一定是心知肚明的。
有谁留意过陆群微博上的那句话?“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当奈公何!”如果仔细咀嚼,就会明白他的决绝与执着。
2011,属于@系官员。我们想说的是:新锐者,大勇也!
道德底线与人心向背
■贺海峰
这是一个高歌猛进的时代,也是一个普遍焦虑的时代。此为急剧转型之社会必然呈现的现实图景。真正让人不安的是,这种焦虑,并非来自个体欲念的普遍提升,而是源于伦理底线的屡屡失守。
2011年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经历数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痛斥“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回望2011年,不难发现,类似的事件反复发生,同样的悲剧一再重演,常常只是更换了一些人物、时间和地点而已。
譬如,在小悦悦被撞之后,18个路人冷眼旁观,无人试图伸出援手。最终,一名拾破烂的阿婆将她抱到路边。一位高官对此痛心疾首:“我看的时候恨不得跳进荧屏去唤醒那些麻木的路人。”美国《时代》周刊记者甚至联想到鲁迅的旧作《一件小事》,文中鲁迅讲述了主人公“我”对搀扶跌倒路人的黄包车夫从蔑视到敬仰的心理变化:“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
道德确有层次之分。中国古代儒家的一些人,以道德高尚、内圣外王作为其人生最高的甚至唯一的目标。时至今日,人们的价值追求逐渐走向多元化。例如很多人未必会有很高的道德追求,他们不想加害于人,不想成为英雄,只求本本分分赚钱、平平安安生活,这也无可指摘。并且,必须承认,绝大多数个体普遍具有的恻隐之心与向善之心,恰恰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动力所在。
不过,我们同时也应看到,伴随着多年来形成的生活共同体趋于瓦解,原本比较亲密的同事、朋友乃至家庭的情感纽带,逐渐在利己主义的冰水中淡化甚至消融。深圳公务员廖某对父母拳脚相加,媒体问其为什么这样做,廖某回应:“你们还要管啥,(我和父母)反正都这样了,无所谓了。”
从更深的层面来看,整个社会实际上还潜藏着一种精神信仰的缺失。在成功地解决了人们最初级的生存需要之后,我们已经在向着更高的需求,即对权利和尊严的需求迈进。然而,财富的分配却不尽合理,对低收入者的刺激不断放大。他们的收入尽管在提高,但始终赶不上贫富差距拉大对精神刺激的强度。倘若到处都是物欲的肆虐横行、功利的甚嚣尘上,凡事都以外在的成败论英雄,每时每刻都以权力、金钱划分人的等级,弱者势必痛感在精神上缺乏寄托,找不到一块足以安身立命的绿洲。
值得警惕的是,那些突破伦理底线的人,对于公共权力和法律机构往往缺乏起码的信任。在介入公共事务过程中,也多充满了挫败感,其结果就是觉得个人很渺小,甚至选择用绝望的暴力“说话”,毁人而又毁己。以抚州连环爆炸案为例,由于当地政府迟迟没有兑现拆迁补偿,肇事者钱明奇在事发前多次致电区长、区政法委书记,暗示其将采取极端行动。就在政府再度失信之时,钱明奇终于失去了耐心。
由此,我们需要铭记,走投无路者很可能铤而走险,日暮途穷者则容易孤注一掷。而抚慰一个绝望者就是减少一份社会风险。国家以尊重每个个体生命的价值,保护每个公民的自由、幸福、安全为立国之本。政府应当努力通过法治的轨道来解决问题,通过法律来关怀和救济“穷民而无告者”,通过法律来援助和支持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来运行和实现公平正义。
最近,深圳开全国之先河,向社会公布了《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从举证规则、免责原则、损害赔偿等多方面对见义勇为者予以保护,在舆论界引发一片喝彩之声。此前,南京“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导向,打压了本来就已狭小的道德生存空间,导致“老人街头倒地无人敢扶”现象接连发生。对于一个法治社会而言,承认判决的错误并勇于纠正错误,无疑是挽救世道人心的必要之举。
更为根本的是,我们需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权力本为天下公器,执掌权柄者理当成为社会道德之表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日前,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要求突出德在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注重群众公论。可见,总是要有一只“天眼”监督政府,这“天眼”其实是所有公民;而公民为了更好地监督政府,也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国之命,在人心。只有往改善社会生态、个体心态两个方向上努力,在制度、环境、道德、信仰诸多层面上协力,才是人心向善、长治久安之道。
以更大魄力推进改革
■贺海峰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的“社会管理年”。从年初中央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确定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到各级“综治委”更名,再到地方如火如荼的探索与尝试,一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追求社会公正的攻坚战已然打响。
值得注意的是,从各界传递出的信息看,普遍对于加快改革有着强烈期待,用“改革焦虑”甚或“改革饥渴”来形容之似不为过。舆论锋芒所指,主要针对阻挠和反对改革的既得利益群体。按照吴敬琏先生的说法,这是“当前中国面临的最严重危险”。
应当承认,早先以分税制为代表的中央集权改革极其必要,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红利。问题在于,在这之后,配套改革没有及时跟进,由此造成权力和责任的严重脱节。地方政府由于缺乏财政能力,只好另辟新途,无限制地闯入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社会领域,导致了地方和社会之间摩擦不断。而在中央层面,权力同样分散在各部委,权力的碎片化直接导致“寻租”泛滥,集中起来的财富纷纷流向了各个既得利益集团。仅以垄断行业为例,2008年,全国在垄断行业就业的人群只占全国就业人群8%,但是却拿走了全国工资福利的一半,形成了巨大的行业不公。
改革本来应给人以希望,尤其给普通民众以希望。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竞相打着“改革”的旗号,扭曲市场机制,侵害群众利益。本应负有责任引导社会成员走向共同富裕的“领路人”和“先行者”,现在被社会广泛视为是相对剥夺感的源头。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使得政府的改革举措难以引起社会的积极回应,往往新政一出,随之而来的大多是猜疑、嘲讽,甚至抵制。
在权力、资本和社会三大领域,社会从来都是最薄弱的部分。权力可以保护自己,资本可以保护自己,惟独社会无力保护自己。社会是必须被保护的。西方发达国家有保护社会的机制,例如福利制度。积极推行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以及针对社会底层的生活、教育、就业保障,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关头。
让人欣慰的是,综观2011年地方政府创新案例,我们发现,社会改革占了半壁江山。无论是广东放松社团登记、铜官山撤销街道办,还是贵阳第三方介入社会治理、浦东推出公益服务园、深圳打造公民社会试验田,其出发点均是约束政府在社会领域的特权、行政干预、寻租能力,在建设平等的“公民权”的旗帜下重建国家和人民的直接联系。
但是,要进行社会改革和建立社会制度,还应当确定中央政府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国际经验表明,社会制度属于基本国家制度,是国家迈向崛起的重要基石,其建立必须从中央层面率先取得突破。2003年,专司改革、相对超脱的机构国家体改委,被并入国家发改委。而国家发改委这几年则全力以赴处理经济高速增长中碰到的各种紧迫问题,无力顾及改革,或者抽不出更多精力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以既得利益集团之强势来看,改革若想取得进一步的突破,逻辑只有一个,就是向社会再开放。只有一个开放的社会才能克服既得利益的阻力。如果民众能够掌握足够信息,能够真正参与政策制定,能够监督、制约政府以及政府官员,包括官员的升迁与任免,即使某些荒唐政策可能依然存在,但是也会大大减少,不足以危害大局了。
同时,在政府内部改革问题上,我们也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1980年代,撒切尔夫人发起的新公共管理改革,在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严重忽视了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造成了碎片化的制度结构,使改革陷入了困境。1997年,布莱尔上台后,大胆超越既得利益,颁布《现代化政府白皮书》,提出了建立“整体政府”的构想。其精髓在于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的内部整合和外部协作,以及相应的政府职能转变和组织文化塑造。由于切中了时弊、触及了根本,这一改革思路很快风靡整个欧美国家。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说:“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今天,对于已经穿越30多年改革开放风雨的中国来说,又到了用足够的勇气、智慧和理性去推动新一轮改革的时候了。让我们汇入到这股澎湃的历史洪流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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