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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血液中心预计年采血量同比下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6日11:00  法律与生活
法律与生活2012年2月上期封面 法律与生活2012年2月上期封面

  “红金”交易

  统筹/本刊记者赵晓秋   文/罗飞

  血荒年年有,今冬更严重。受郭美美、网传千袋过期血流入医院等事件影响,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经历了空前的信任危机,加之气候影响,预计“年采血量同比下降严重”。

  为了缓解“血荒”,管理机构临时祭出了“互助献血”大旗。可惜,老的问题没解决,新的烦恼又出现。用血紧张的常态成为“血头”滋生的温床。如同影视剧里的“吸血鬼”, 鲜血是维持大小“血头”存在的唯一能量。血液,被“血头”称作“红色的黄金”。在北京,追逐暴利的“红金”交易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在“血头”和部分急需血液的患者眼里,这样的“血生意”是在救死扶伤。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血头”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刑法》的“非法组织卖血罪”可以打击部分“血头”。但是,要真正解冻血荒、斩断“红金”交易,确是法律无法承受之重。如何调动全民的无偿献血意识、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源管理、保证血液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1.要手术,先献血

  在百度上搜索“血”,解释为:行于脉中并循环流注于全身、具有营养和滋润作用的红色液体,主要成分为血浆、血细胞和血小板,味咸而腥。事故造成的创伤失血,外科手术时体内血液的正常循环,产妇分娩大出血,烧伤、感染、消化道出血及各种血液病的治疗等,都离不开血液的补充。血液是生命的物质,输血可以抢救生命。

  可没有血,怎么办? 

  民工张大强在工地上受伤,髋臼骨折,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后说,保守治疗效果不好,决定做手术。但是北京闹“血荒”,医院血库告急,院方便通知张家人自行筹血。

  “医院说我哥做手术要用1200毫升的血,让我们家属无偿献等量的血。我献了400毫升,我妹昨天献了400毫升,工友献了400毫升。”张大强的弟弟说。为缓解血荒局面,北京各大医院采取了术前“互助献血”的方式。

  “互助献血”以前又叫“家庭互助献血”,是指在患者进行手术前,亲属朋友必须先行献血。一般的献血时间为手术前一天,紧急时亦可手术当天献血。各医院血库存量不同,对献血数量也要求不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要求患者根据医生提出的手术参考用血量,进行相应献血储备,对献血量没有统一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总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多家医院,则是根据手术血量与献血量1:1比例进行家庭互助献血。

  互助献血的基本程序为,医院方出具一张《互助献血申请单》并交由患者家属。家属到北京市血液中心献血后,填上此单相关事项,连同领取的《献血证》交回医院方。随后,血液中心会向医院发配相应血量供于患者手术。北京多数医院依照此程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有所不同:手术患者的家属献血,无需去北京市血液中心献血,而是直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捐献。

  民工张大强是幸运的,他的家属凑齐了手术需要的血液。但还有这样一些人,正苦苦地寻找血液的来源。

  2011年9月1日9时许,一位40多岁的张姓男子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内,他是准备给爱人互助献血的。他的爱人吕女士患有子宫肌瘤,医生诊断后表示,保守治疗效果不好,决定做手术。经过检查,吕女士严重贫血,血红蛋白仅为45g/l。医生说在贫血状态下做手术,术后恢复很慢;且术中会有失血,患者耐受不了,容易对其造成损伤。所以,医生要求患者术前输血。因为北京的“血荒”,院方通知吕女士的家人自行筹血。

  “医院说我爱人需要800毫升的血,让我们家属无偿献等量的血。我今天一大早就过来了,但也只能献400毫升。”张先生说。显然,这些血不够手术所需。怎样解决这个缺口,张先生还不知道。他观察了一下,来献血的人很多,但90%的人和他一样都是互助献血。

  就在此时,一位30岁出头的李姓女子也站在无偿献血窗口旁,她母亲在医院住院要做手术,医院通知要互助献血1200ml,她和姐姐各献血400ml后,还差400ml。这400毫升血的缺口,李女士还不知如何填补。“这不就是变相强制献血吗?”李女士愤愤地说道。

  有多家医院输血科人士称,由于医院血库告急,一些并不紧急的手术已被推迟。所以,如不事先献血,手术就无法如期进行。没办法,为了患者,家属们只能去互助献血。 因为他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亲人遭受病痛折磨。在患者及其家属看来,此项互助献血举措,说是动员,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执行,人为地抬高了手术门槛。一些患者提出了强烈质疑,比如张先生和李女士。

  此外,虽然互助献血能够解决一部分病人的需求,可如果病人没有足够多的亲友或者其亲友都远在外地,一旦病人手术用血量大,便可能献不出等量血,譬如张先生和李女士的情况;况且,献血家属也可能存在验血不达标的风险。就在张先生和李女士为缺少的血液发愁时,有一些人,找到了他们。

  2.地下贩血网络里的“血头”们

  2011年8月18日下午3点,北京某知名医院内,患者家属王海娜(化名)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走出血站,向站在花坛边的“血头”招手。顺着方向望去,只见刚才组织人员献血的穿绿色半袖的男子(简称“绿半袖”)和旁边站着的黑衣男子(简称“黑衣男”)就站在花坛边上。

  “都办完了?”绿半袖问道。

  “都办完了。”王海娜回答着,然后递给黑衣男1600元人民币。

  随后,绿半袖和黑衣男进了附近一家网吧。其间,不断有人来与绿半袖接头,然后去医院内的血站献血,再拿着献血证回来交给黑衣男。黑衣男也频频拿出钱包付钱,完成交易。

  大约一个小时后,警方突然出现,当场将绿半袖和黑衣男抓获。从二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有一张“招临时工”的招聘广告单。此外,两个人的手机中,都存有一些与血液买卖相关的短信和电话。

  目前,绿半袖和黑衣男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接下来的一个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连续受理非法组织卖血案4件10人,均已批准逮捕,涉及的卖血人员高达20余名。

  “小血头”的疑问:“我犯了什么罪?”

  是什么原因让这些 “血头”快速涌现?他们又是如何找到这牟利的空间的呢?一个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犯罪嫌疑人小江说,在北京,现在吃这碗饭的人不少,因为北京很缺血。小江今年34岁,陕西人,在人群里他很普通,不会引起别人的特别注意。

  小江说他本来是到北京投奔朋友准备当保安的。可当了一段时间的保安后,他觉得这份工作挣得太少,钱不够花。

  一天,小江在网络上查看招工消息的时候,无意中浏览到有招兼职的帖子,帖子上面写着“需要有业余时间,懂得基本上网知识。简单易做,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兼顾。工资日结为 每天100元到400元……”帖子中还留下了联系人的QQ号码。这个帖子引起了小江的极大兴趣,他马上通过QQ和对方联系后约好了见面地点。

  到了约定地点,一个东北籍的大胡子男人接待了小江。很快,小江就知道这个兼职的工作就是在医院替人献血。此时的小江早已是口袋空空,所以他并不排斥这件事情。

  不巧的是,当天小江忘了带身份证。按照规定,在医院献血一定要出示身份证。就这样,小江没干成这个兼职。但大胡子说,小江如果有朋友愿意做这个,可以介绍过来,也不会让小江白干,介绍一个人头会给他100元钱的提成。

  小江一想,不就介绍几个人吗?这活不难,钱也好赚。小江兴冲冲地忙活去了。可没想到,装在口袋里的钱还没有捂热,他就被警察抓了起来。

  身陷囹圄的小江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他认为自己只不过找了几个人献血。可如今,待在看守所里的小江不清楚的是,虽然他找人参加了无偿献血,但献血后又有一些被人叫做“血头”的人进行了献血证买卖,并从中赚取了差价。这种间接性变相卖血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小江是第一次知道还有这样一项罪名。

  非法组织卖血罪,指的是“血头”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委托,擅自组织他人向血站、红十字会或者其他采集血液的医疗机构提供血液的行为。在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犯罪中,供血者一般是自愿出卖血液的。我国《刑法》第333条第1款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江干的就是找人献血的活。其实,这是一种组织行为,这也是他被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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