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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明县部分村民被拖欠粮食款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3日22:17  央视《焦点访谈》

  央视《焦点访谈》2012年4月23日播出《拖欠十二年“白条”》,山东东明县高庄村村民2000年交售粮食,9万多块粮食款被乡粮管所拖欠12年,农民们多次讨要无果,06年起诉粮管所一审胜诉后也无法执行判决。原所长称不认可判决,也没工夫打官司。而就在记者采访期间,县委县政府督促粮食部门执行了判决。以下系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焦点访谈》。

  您现在在屏幕上看到的是两张收粮的白条,这两张白条已经被拖欠了近12年了。农民交粮不能打白条,这是常识,是每年收粮季节,各级政府都要反复强调的。但是最近,山东省东明县长兴乡高庄村的村民向我们反映,他们2000年交售的粮食,到今年2月,乡粮管所还是没有给钱。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农民多次讨要,并到法院起诉,也胜诉了,但是直到记者2月下旬去采访以前,农民们仍然没有要回自己的钱。

  解说:

  高庄村位于黄河滩上,全村几百户人家主要靠外出打工和种粮为生,村里也并不富裕。2000年7月,村里像往年一样,向当时的长兴乡粮管所交售了近20万斤小麦,折合当时的收粮价9万多元。村里收到了粮管所两张欠条,但粮管所此后就一直没有给钱。

  记者:

  那你们当时交几十万斤粮食,交到粮管所了?

  高怀明 山东省东明县长兴乡高庄村:

  交到粮管所了。

  记者:

  那你没去要吗?你一直。

  高怀明:

  我刚才不说了吗,去了好几次了。

  记者:

  那粮所怎么说呢?

  高怀明:

  粮所说没有钱。

  记者:

  没有钱是当时没有钱,不可能那几年都没有钱吧?

  高怀明:

  那最后我又不干啦,因为群众跟我要钱,我也没有办法,我也不干了,不干以后这个钱还是一直拖着,当中也找人说过也没有弄成。

  记者:

  那你找粮管所,他说没有钱,就几年一直是这个理由吗?

  高怀明:

  那是,没过来,没有钱。

  解说:

  在村里的多次讨要下,后来乡粮管所不得不给了8000元,而剩下的钱一直未给。直到2003年6月,村支部换届,新上任的支部书记高怀仁又找到了乡粮管所所长贾永杰,但是他仍然是不给钱。那么,为什么长兴乡粮管所多年来执意不给高庄村农民售粮款呢?记者首先来到了乡里,找到了原粮管所会计李少锋。

  记者:

  当时是你负责经手的。

  李少锋 山东省东明县长兴乡原粮管所会计:

  经手是经手。

  记者:

  是你经手。你是当时贾所长让你怎么做你怎么做。

  李少锋:

  那你不听领导也不行。

  记者:

  对,我知道,就说经手人是你对吧?

  李少锋:

  嗯。

  记者:

  当时开的那个条子是9万多块钱欠帐是吧?

  李少锋:

  嗯。

  记者:

  粮食他们交了吧?当时粮食。

  李少锋:

  不交粮食谁给他打条子,这个我不说。

  记者:

  我跟你了解一下情况。

  解说:

  李少锋证实农民交粮属实,但又说他只听所长的,因为原所长贾永杰早已调到了县粮食局,记者几经周折在县里找到了贾永杰。

  记者:

  你们当时不是说没有钱给他们吗?当时给他们打了个条。

  贾永杰 山东省东明县长兴乡原粮管所所长:

  当时不是没有钱,有钱,因为垫付费用没算清。

  记者:

  什么垫付费用啊?

  贾永杰:

  就是打外(粮)垛的垫付费用。

  记者:

  什么?

  贾永杰:

  打外(粮)垛的垫付费用,当时县政府有规定,粮所收购粮食一斤2分钱费用。粮所收购一斤,给2分钱的垫付费用,用于打外(粮)垛。一斤2分钱的费用没有结算清,形成了这个问题。

  解说:

  原来贾永杰所说的垫付费用指的是2001年6月,县里的一位领导在全县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上讲话中说地一段话。这段话的意思是,县政府确定,需要打外垛收购粮食的乡镇,每斤小麦拿出2分钱补贴资金给粮食购销企业。据此,乡粮管所认为,这一年他们收的长兴乡的粮食是400多万斤,按每斤2分钱,应该得到9万元左右的费用。可是,乡里并没有给他们这笔钱,所以他们就把高庄村交的粮款9万多元给扣下了。

  记者:

  跟这个乡里发生矛盾或者说有一些什么纠纷和争执,那你应该去跟乡里去要这个钱,或者说通过法律途径和其它途径去找乡里要,而不应该就是反过来去扣这个村里钱啊。

  乔建府 山东省东明县原粮食局局长:

  所以他当时就是因为乡里头这个钱没有给,他是想等着乡里把这个9万块钱给了,还村里头。结果因为乡里头这个9万块钱一直没有给,所以这个钱一直没有还村里头,就是因为这样。

  解说:

  贾所长和原县粮食局领导所说的,因为与乡里有纠纷,就不付给高庄村粮款的理由,无疑是站不住脚的。更何况,记者还发现,乡粮管所给高庄村打白条的时间是2000年,而他们一再强调的县里的每斤小麦给2分钱补贴的规定出台日期是2001年。以2001年的规定为由,不给欠高庄村2000年的粮款更是难以自圆其说。

  贾永杰:

  当时我没付,当时是拿着条有经济往来。

  记者:

  什么经济往来?

  贾永杰:

  经济往来就是乡里差这个垫付费用。

  解说:

  无奈之下,村委会只好诉诸法律,把乡粮管所告上法庭。

  崔同随 山东省东明县长兴乡高庄村:

  群众意见很大,俺村委班子通过多次进粮管所进行交涉,说这个事,他一直不给这个钱,这个帐,后来俺就起诉到法院了。

  解说:

  经法院审理,一审判村里胜诉。

  崔胜利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当时法院判的依据就是说,粮所给高庄村委会出具了欠条。

  记者:

  那当时不是对方也提出了几条反驳的理由吗?那你们对这个理由为什么没有采纳呢?

  崔胜利:

  粮所没有举出有效的证据,举证不能。所以根据这个情况,依据欠条进行了判决。

  记者:

  乡里没有给按照县里的规定,给一些建粮库的费用,他们才不给这个村民钱的,你觉得这个理由能成立吗?

  崔胜利:

  这个理由不能成立,因为这个粮所给高庄村委会出具的欠条,他们是一个法律关系。这个粮所和乡政府,他们之间有什么经济往来,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所以他们提出这个理由,在这个案件中是站不住脚的。

  记者:

  如果说对乡政府有不同的意见,有了欠费这样的要求的话,怎么办?

  崔胜利:

  如果粮所认为乡政府欠他钱,他可以举出证据,进行另外起诉。

  解说:

  此后,长兴乡粮管所也没有上诉。村里以为,这下卖粮钱该拿回来了吧,可这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记者:

  那你觉得这个法院判决,你觉得怎么样呢?一审判决。

  贾永杰:

  我不认可它的判决,也没工夫打这个官司,无可奉告,无可奉告。

  记者:

  那整个这个过程中,你觉得你们有什么问题没有?

  贾永杰:

  没什么问题。

  高怀仁 山东省东明县长兴乡高庄村党支部书记:

  法院找了他们几次,执行不下来。

  记者:

  判决书上有要求吗?

  高怀仁:

  有,让他15日之内把这个钱给了。15日之内他没给,从2006年到现在又6年了。

  记者:

  那你们中间找过他们吗?

  高怀仁:

  经常找的,找法院这个执行庭。

  记者:

  法院执行了几年,为什么高庄的这笔被欠款没有执行回来呢?

  刘勇 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主要是被执行人长兴粮管所还是没有偿还能力,2005年就改制了。

  解说:

  据法官介绍,长兴粮管所于2005年进行了改制,由国有企业变成了公司。改制时,为安排下岗职工,花了不少钱。改制后,所里一直声称没有能力还钱。

  记者:

  因为按照法规定的话,你转制也好,你应该清理债权债务,应该有这个以后才能转制。转制的时候应该有一个相应的一个办法。

  刘勇:

  应该是粮食局承担的,但是这一块还是弄得不明确。你从法律这个渠道,你要按说的话,我们可以查清这个事情以后,可以下裁定变更执行主体。

  记者:

  对呀。

  刘勇:

  但是这一块。

  记者:

  你们也没有做啊,这个事。

  刘勇:

  也交谈了几次,也谈了几次,也是没有结果。中间有很多法律上的程序要走,也不是说一下能够办的。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

  记者:

  你们耗了6年,这个时间也太长了。

  刘勇:

  是,这个时间确实有点长。粮食局一直搪塞,搪塞过去了。

  解说:

  粮食局不愿意承担,乡粮管所又称没有钱还,那么,这笔专项收粮款又到哪里去了呢?

  记者:

  按照国家规定,收粮款应该是专户的,而且专款专用的。那么既然村里交了粮食,它也收了粮食,那么这个肯定是有相应的国家拨付的这个收粮款。那么这个款呢,应该是在它的账户上,既然没给的话。而且按照国家规定,这个款也是不能挪作它用的。这个你们查没查呢?

  刘勇:

  那这个钱当时我们就调查了,账户上没有这个钱。

  记者:

  给的什么钱这是?

  贾永杰:

  支建筑款。

  解说:

  记者在调查时,原乡粮管所所长贾永杰承认,这笔专款已经被粮管所挪作它用了。而就是这位给高庄村打了白条,7年不兑付,最后又挪用了专项收粮款的贾所长,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反而在2007年被调到了县粮食局任纪检书记。

  记者:

  这个事情的主要责任人,贾所长不是已经调到你们局里,还成为你们局里的纪检委的这个干部了。

  乔建府:

  哎,那个时候他就调过来吧。

  记者:

  那他调过来了,那这个帐?

  乔建府:

  有新的法人代表,这个帐不归贾还了。

  敬一丹:

  在记者采访期间,东明县委县政府督促粮食部门执行法院判决,给高庄村支付了全部应还欠款和利息,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这件事本身并不复杂,是非曲直也很明白,但是由于有关部门的不负责,踢皮球,才使得这件事久拖不决。法院判决以后,被执行者漠视法律,执行者执行不利,结果又拖了6年。人们常说,农民利益无小事,如果这些相关部门能够真正把这句话落到实处,这两张白条,怎么会一拖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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