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方案如何预期?

2013年01月07日09:54  《决策》杂志

  ■本刊记者 杨 敏

  能否突破利益阻隔?

  《决策》:方案制定持续8年之久,一种说法是利益集团的阻挠,请问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实:整个社会对收入分配总会有预期,当你把这个问题解决之后,希望你解决更多的问题,社会总会不断有新的期望出现。

  过去几年我们做的比较多的在“提低”上,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现在收入分配改革到了这个阶段,未来几年中,大家可能期望是在调高上。现在反映比较多的是垄断部门高收入、灰色收入、政府官员以权谋私或者权力与资本结合。下一步就是怎么让合法的高收入继续增长,然后限制或者调控不合理、不公平的高收入。

  《决策》:“调高”之所以那么难,肯定牵涉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那么,谁是既得利益者?

  陈昌盛:这些年为什么动不了,背后肯定有原因。因为收入分配改革牵涉面太广,而且我们有一些基本的问题并没有搞清楚。简单说,到底什么算高收入者,收入分配差距到底有多大,什么是体制原因,什么是分配政策原因,家底都不清。至于说到“既得利益”,至少有两种情况可以包括,一种是曾经因某种制度安排,使你在某个时间获得过高且与付出不相符的收入,改变了你的状况,甚至改变了你的初始结构。另外一种,就是在现行格局下,你实际得到的高于你应得,这也应该算既得利益。

  在体制快速变革过程,很难说得清楚既得利益者是谁,但是肯定可以看得出既得利益的大者是谁。说改革难,确有既得利益阻挠因素,但又不能选择完全推倒重来,其间有体制变迁的客观因素。下一步的重点是做好福利补偿原则,让那些低收入者获得保障。

  李实:当然这是一个方面,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要求不同的政府部门能够认同,因为它需要在下一步出台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如果各部门不能认同的话,出台措施就会比较消极。新的政策如果不利于部门利益,它就会提出反对意见,但这都是正常的,是决策当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另一方面,要想破除利益部门的阻碍,需要政府高层有更大的政治决心。近年来,主要是在认识“公平与效率”上有一些分歧。收入分配改革更多涉及到公平的问题,总是有人担心这对效率和经济增长会产生影响,有这种担心存在,就不会坚决地支持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如何确定改革优先序?

  《决策》: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内容庞杂,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先做什么,后做什么?

  陈昌盛:收入分配改革要推,但是不能心急,而且要找到问题的关键。期望不要太高,“收入分配”这个筐装不下那么多东西。

  如果是一个大视野的话,收入分配改革就是整个经济社会体制的改革。所以,我强调的思路是把问题的实质一个个剥离开,然后找到重点做。收入分配改革不是简单地调工资、集体谈判等等,而根本在两大问题,一是市场的扭曲,现在没有办法在初次分配中有很好的格局,市场体制改革还得继续完善。另外就是政府怎么做,要做好自己的公共服务职责,更要走公开透明的路,要把许多特权打掉。通过透明来逐渐缩小特权,使得特权受到约束,那么扭曲就会好一点。然后,才能让规则逐渐地发挥作用。让每个人满怀希望,是最基本的收入分配激励原则。

  《决策》:在这么多问题上,您认为最亟待解决的是什么?

  李实:最亟待解决的,也是老百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在主要集中在几个热点问题,第一,垄断部门高收入的问题;第二,讨论比较多的就是灰色收入问题;第三,是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异性,最明显的就是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公务员有公务员的制度,事业单位有事业单位的制度,企业有企业的制度;第四,是公共资源的分配上,城乡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还有就是对低收入人群、弱势人群,应怎样提高他们的收入,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帮助。

  陈昌盛:我个人最强调的还是参与和流动性。只有社会有流动性,收入分配格局才会真正改变。美国19世纪末的收入差距比我们现在大得多,但是美国值得我们借鉴,是因为它强调维持活力,这个活力的核心在于流动,就是穷人可以富,富人可以穷,不会锁定。

  所以,收入分配很大程度上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出现锁定,财富的锁定和阶层的锁定。锁定就完全看不到希望,社会就不会稳定。我认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在这儿,它不在于缩小差距或者涨工资,而是不能让社会锁定,要给大家流动的机会。

  目前,全球的劳动资本格局又在变化,资本在全球配置的能力又在提高,这是一个大背景。没有哪个国家一下子能改变收入分配格局的,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东西需要慢慢调整。

  怎样才能把好事办好?

  《决策》: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经历这么多曲折,您怎么看待这种“好事多磨”现象?

  杨宜勇:至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为什么会出现“好事多磨”的现象,这是因为中央领导反复强调收入分配改革一定要好事办好。

  这个改革方案是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设计,关键是体现大的要求、搭好大的框架、解决大的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具体细节还要通过相关法律的修改和相关制度的完善来加以全面落实。

  这次收入分配改革重在机制建设和完善,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各产业职工都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主体,改革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可能都搭便车。我们不仅要做好收入分配改革的守望者,更要做收入分配改革的参与者。这就需要各个主体之间依法良性互动,才有可能形成收入分配的合理局面,从而充分调动大家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和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决策》:在您看来,这个方案中哪些内容是特别值得期待的?

  杨宜勇:在收入分配改革中,我们必须把提高“两个比重”和实现“两个同步”落到实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具体的措施是通过建立最低工资制度、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来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具体的措施是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同步。

  初次分配改革和再分配改革同等重要,分配条件的改革与分配过程的改革同等重要。只要我们坚持科学的收入分配改革观,求真务实,一定能够实现收入分配起点更高、收入差距更小,分配关系更加合理的共同富裕目标。未来5年不仅对建成小康社会有决定意义,而且对于收入分配改革具有决定意义。

  《决策》:在您看来,下一步的重点和难点又在何处?

  杨宜勇: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是如何缩小收入差距,比如加大提高低收入的力度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基石,适当限制高收入群体的增长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作为。

  收入分配改革的难点是如何理顺社会分配关系,特别是如何通过加强规制理顺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关系,如何通过促进健康城市化理顺城乡收入分配关系,如何通过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理顺资本所有者、经理层与一般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

  接下来的5年,收入分配改革重点是确定改革的方向,难点是实现改革的效果。由于当今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想把好事办好其实很不容易。■

  收入分配改革,准备好了吗?

  ■ 本刊记者 徐浩程

  收入分配改革的“脚步声”逐渐临近,杨宜勇却露出“近乡尤怯”的思绪。

  作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多年来一直关注、呼吁、推动收入分配改革。面对渐行渐近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他告诉《决策》:“期望越大,失望可能越大。”

  这并非是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失望,而是“收入分配改革要很多支撑,我们准备好了吗?”他停了几秒钟,尽量让语气显得轻松些,“我们可能都没有准备好。”

  在采访中,“期望越大,失望可能越大”、“准备好了吗”被不同人士一再提及。理由也大致相同。

  脱离收入分配改革纷乱而热闹的世相,发问人引发的命题无疑更加冷静:当多年企盼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正在逐步走向台前的时候,我们会不会因准备不足而变得无所适从?

  公众准备好了吗?

  8年“难产”,但又不断留下等待空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吊足了社会的胃口,也让公众对其期望不降反升。

  最近,有媒体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公众期待做了一次调查,期待“工资正常增长和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者不在少数,占20%以上。用最直白的语言表述这一期待,就是希望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能帮大家涨工资”。

  这是出自公众生活需求的最朴素期待,无可厚非。但从另一方面而言,这正暴露出公众对收入分配方案的准备不足。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提低、扩中、调高”将继续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主线。在这其中,“改革的主体是谁?”杨宜勇反问道。

  在他看来,一方面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虽然不断“回炉”,另一方面单项改革措施也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即将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可能更多是原则性、框架性的内容”。也就是说方案重在“营造一个环境,创建一个多元主体之间良性互动的平台。”

  而这个平台上的主角不完全是政府,公众也需要担当重要的角色。“公众不是收入分配改革砧板上的肉,而是它的主体。”杨宜勇称。

  收入分配改革的主体是公众,但公众却少有主体意识。

  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工资谈判机制为例。收入分配改革最多只能就此建立一个平台,不可能直接干预市场分配,为工人加工资,代替工人去谈工资。最终谈判的主体还是工人自己。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过去一些改革可以搭便车,现在随着改革向深入发展,利益格局多元化,不可能‘搭便车’。工资谈判是要有报酬的,是要付出成本的。”如果没有主体意识的觉醒,工资谈判机制也只能成为一个摆设。

  那么,中产阶层的改革主体意识又如何?收入分配改革一个重要的目标是调整收入结构,扩大中产阶层,以逐步形成、巩固橄榄型社会。“这不仅需要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更需要中产阶层改革主体意识的觉醒。”杨宜勇称。

  当下,中产阶层最为关心的还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在杨宜勇看来,这不是“扩中”应有的举措,反而会进一步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个税起征点提升,只会进一步减少高收入群体的赋税,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改变毫无影响。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会随之拉大。”

  而且“减税也减不出中产阶层,中产阶层必须要有纳税意识,‘中产’不是靠政府养出来的,是靠自己的能力赛出来的,不是‘注水’出来的。”杨宜勇称。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也指出,对于中产阶层的认定也是多维度的,并非取决于“收入”一项指标,而且标准也不尽一致。

  “亚洲开发银行2011年公布的数据说,每天消费额在2到20美元之间的群体就属于亚洲的中产人群,而世界银行设定的贫困线标准也才1美元,你能说刚脱贫的人就是中产了吗?”李实说。

  所以“‘扩中’是靠自己,不是靠政策,也不是靠政府。”杨宜勇称。唯有意识到这一点,意识到改革主体角色,才能正确解读、利用收入分配改革措施。

  政策准备好了吗?

  2011年9月,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至7级。到了11月,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虽然还未出台,但单项的收入分配改革措施,近年来纷纷出笼。例如2007年全国取消农业税,终结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2006年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等等。容易改的都做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

  如果继续“单兵突进”,可能让任何一项政策都面临选择的困境。

  “过去的政策都是单向度的,比如税收政策,就只会考虑税收政策,不会考虑与其他的政策衔接。政策与政策之间的联系不会很多,这样就会出现一种情况:一项政策出台后,调节了一个方面的收入分配问题,但可能带来新的收入分配问题。”李实说。

  以公务员工资为例。如果要缩小地区之间的公务员工资差距,不可能压低东部地区的工资,最可能的是提高西部地区的工资。“但是西部地区公务员的工资可能已经比当地其他行业人群高很多。那么,提高其工资虽然缩小了公务员内部差距,但是可能带来地区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这就是一个悖论。”

  也就是说,在李实看来,“现在到了建设一个政策体系来调整收入分配的问题,不是靠单一的政策。”这需要一个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

  不仅如此,政策的出台,还需要完善、调整更多的基础工作,理清更多的基本概念。

  以个人收入为例。虽然现在个税是按照十一类来征收,但是个人收入有多少,哪些应该计入个人收入,可能很难理清。“事实上你说其他人拿了多少,那都是说不清楚的。别人可能认为其他人多拿了,但你到企业去一查,都符合规定。而事实上他享受的远远不只这些。”相关专家称。

  第一,没有说清楚应该拿多少,第二,没有说清楚拿了不该拿的怎么办?第三,从什么渠道能统计出来拿了不该拿的?这三个根本问题到现在没有解决,且普遍存在于国企高管、机关事业单位中。

  这涉及到一个深层次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有的统计信息,所有的基础数据,不是说不真实,至少是不完全真实。越是涉及到财产方面的或是财政拨款有关的,或者是有权力的、能够享受到福利好处的,越是统计信息不完整、不透明、不规范。

  此外,还有何谓灰色收入、谁是垄断企业等,都没有达成共识。这些基础工作在还未厘清、完善之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即便出台,也很难落实下去。

  最新消息是,从12月1日起,国家统计局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标准,今后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统计的都将是可支配收入。这将为收入分配改革提供更准确的数据。

  政府准备好了吗?

  在前不久闭幕的十八大上,在回答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问题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称,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两个倍增”、“两个同步”。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目前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总的思路是,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在调整中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简单一句话,那就是在不断地增加综合国力、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的程度。”朱之鑫称。

  而早在今年3月22日,温家宝总理会见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就曾表示,官方将在增加居民收入上分三个层次:一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占要素收入的比重;三是在二次分配中,运用财税的杠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应该说,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改革方向已经明确,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缩小差距。但方案8年的反复,让收入分配改革步履维艰的状况显露无余。

  这既是因为改革涉及到现有利益格局的重构,需要打破既得利益的牵制,更是因为收入分配改革牵涉众多,需要一个全局的视角。

  “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既有特定发展阶段的共性原因,也有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不高、经济结构不平衡、二元经济特征突出、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等反应我国特殊国情的原因,但根本性的原因还在于改革不彻底、市场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等。”国发中心宏观部第一研究室主任陈昌盛告诉《决策》。

  在中国行业间工资差距中,约三分之一是垄断因素造成的。广为诟病的收入差距,主要是体制机制漏洞导致的不合理差距:市场准入机会不均等,垄断部门坐享其利,行政垄断大量滋生“灰色收入”等等。

  也就是说,“收入分配看似一个‘分蛋糕’的事情,但是这个过程牵涉到整个经济体制。每一个环节,每一笔收入来源,都牵涉更深层的一些问题。好的、不好的都在这儿反映出来,它是一个结果。”

  也正因如此,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改革,尤其是收入分配这样综合性的改革,不是某一个方面的单兵突进的改革,单兵突进可能会解决一些问题,但是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和深层次的问题。”目前公众的诉求,更多的不是结果平等而是机会平等。

  收入分配改革的着力点,也就应当置于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税改革以及强化权力制约的政治体制改革上。

  收入分配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的不仅是智慧,还有勇气。

  政府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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