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需用组合拳:一手打击一手预防

2013年09月25日10:20  半月谈网
“打老虎”!中央发力整治国企高管腐败 “打老虎”!中央发力整治国企高管腐败
  廉洁意识薄弱 “法不责众”观念蔓延

  记者调查发现,因贪腐落马的国企高管大多廉洁意识薄弱,许多人还持有“法不责众”的观点。据经办法官介绍,屈建国在利用积分奖励、营销费用等项目非法获取钱财的过程中,打的是为行领导及中层领导谋福利的旗号,“行长拿大头,其他人拿小头”,大家都分得一杯羹。在“法不责众”心理的支配下,没有人出来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廉洁意识薄弱在吴日晶的身上体现得也比较明显。他于1974年入党,曾经为企业发展作出过贡献。但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随着在一把手位置的时间越来越长,开始对想方设法搞好企业经营感到厌倦。

  加上自己年纪渐渐大了,想个人问题、想退休后生活安排多了,原来准备干一番事业的思想逐步让位于追求个人的物质和精神享受。”从收受红包、回扣开始,吴日晶逐渐把党纪国法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抛诸脑后,利用手中的资金划拨权大肆贪污受贿。

  曾在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广州市外轮物资公司、广州碧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肖先敏,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6次挪用公款5792.7万元,用于“六合彩”赌博、私营公司经营和个人债务偿还,导致公司巨额亏损。

  肖先敏生性好赌,他在受任广州市外轮公司董事长职务后整天与公司部分员工赌球、打麻将,后来还在公司内部组织、安排有赌博恶习的员工开设“六合彩”投注。结果,外轮公司上至董事长、下至司机勤务参赌者众多,一家国企俨然成为一个赌场。肖先敏坦承,自己走上邪路是因为平时不注意学习,听信“算命师”胡言,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廉洁意识导致的。

  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的缺失,是一些国企高管走向贪腐的重要原因;“法不责众”观念蔓延,则与一些国企出现窝案息息相关。

  修补“笼子”,防范国企高管腐败

  多位受访者表示,要从根本上遏制和防范国企高管腐败,顺应百姓的反腐新期待,必须构建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理顺国企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监管力度,为国企编织一张严密的“防腐网”。

  严格选人用人制度

  不少专家建议,应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对拟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位审核,杜绝“边腐边升”现象。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等专家认为,一些国企近几年在全球范围选拔人才,但主要是担任副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产生,往往是国资委或地方政府考察任命,对这种选拔的方式必须严格程序和加强监管。

  他建议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大国有企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力度。接受采访的纪检部门建议,超常规提拔使用人员必须向国资监管部门报备,同时要严格执行交流轮岗制度、任职回避制度等。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认为,对国企高管,除了看经营业绩外,还要定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将廉政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评价指标。要开展群众测评,适当提高群众测评在领导人员考核中的权重。要定期汇总分析从干部考察、民主评议、信访投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渠道反映来的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升”“降”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探索科学合理的一把手轮岗和交流机制,防止部分干部久居一职,稳坐“铁交椅”,不思进取,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全方位加强监督

  上海市检察院反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各级国资委应建立专门的内审领导机构,定期对系统内企业组织审计,以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避免审计滞后情况发生。

  同时重视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于超出企业整改能力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予以协调和妥善解决,并落实相关责任制。要严密监控国有企业改制转制情况,加强信息披露,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把好决策程序、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强调改制审计,特别关注巨额往来款项等重点科目。

  “同时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稽查力度,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担保等行为,建立严格的审核体系,及时追查异常的资产经营行为。”该负责人表示。

  也有专家认为,必须限制一把手权力,形成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上海市律师协会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洪亮建议,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探索实行大型或特大型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由省纪委直接任命,一般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由省国资监督部门直接任命,省属国有企业下属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由集团公司逐层委派并垂直管理。

  为防止国企高管腐败,广州市纪委增设了两个高级“督查”,专门巡视监督市属130多家国有企业高管的廉洁情况。增设的“第一派驻巡查组”及“第二派驻巡查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市属国企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以及国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廉洁自律情况。

  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介绍说:“广州市属国有企业共130多家,掌握了14500多亿的国有资产。以前广州市国有企业的纪委工作,在国资委统筹下进行,但国资委的直属企业仅40多家,无法覆盖全市国企,因此一些国有企业的纪委工作还不完善。”

  今年,广州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要参加市里的公推遴选,广州还将配合大国资监管体系改革,推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轮岗交流等制度。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采访中纪检干部建议,要完善信用采集、评级、记录与披露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以防范和打击财务报表作假为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和介入调查。要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健全行业规约,强化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者严肃查处。特别要将国有企业选聘的会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定期对其诚信状况进行考核。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等专家建议,对国企一把手实行终身问责,一旦发现问题,既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也要追究其经济责任。一些国企高管出了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判上几年十几年,没收个人财产,这样的威慑力还不够,还要加大经济惩罚力度,因为一些贪腐人员早已把个人资产转移到国外。

  专家还认为,反腐要靠“制度+科技+文化”。在科技监察方面,广州市已经开发建设了公共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等进行监察。广州市纪委介绍,这一系统正在向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国企“三重一大”决策等领域深化拓展。

  2010年,广州就出台并实施了《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将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广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现有查处情况看,国有企业高管腐败行为主要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和侵吞、占有、挪用国有资产,其中企业资金的管理使用、物资采购、商品销售、财务管理、企业改造和国企转制等是案件多发环节。加强对这些环节的有效监督必将有效遏制腐败的发生。同时专家表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打“虎”需用“组合拳”

  “打铁还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履新伊始就厉声反腐,警示官员。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都表达了反腐的决心,吹响了反腐“集结号”。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此后,注重反腐制度建设,完善关紧权力之“笼”,被视为深入反腐的基本路径。

  近期,从派出中央巡视组到清理会员卡行动等,一系列反腐的有益尝试陆续展开。人们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举措,一手是打击,一手是预防,正在以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组合拳”形态呈现。

  中央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值得注意的是,中石油系统等国企高管的落马,只是党的十八大开启的反腐进程的一个片段而已,这既不是序曲,也不是结局,可以肯定的是,中央“打老虎”的脚步绝不会停止。

  曾经的对于反腐“只拍苍蝇不打老虎”的质疑,已经在一系列漂亮的“组合拳”中被祛除。中央的反腐行动在向社会郑重昭示:不论你级别多高,功劳多大,一旦不安本分,跑出权力的“笼子”,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牢笼”。

  比“老虎”进笼更令人欣喜的是,抓住“老虎”的方式更加开放多元。从网络反腐到制度反腐,全社会对于反腐的信心进一步建立,反腐制度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反腐的法治之路已经逐步铺就。一些出笼的“老虎”,已经用其糟糕的下场证明:腐败的风险远比想象的要大,反腐的力度远比想象的要强。

  反腐的成果固然丰硕,但腐败的教训也值得铭记。一次次“猛虎出笼”事件告诫我们,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为权力编制的“笼子”尚存在漏洞,必须引起重视,尽快完善。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7日召开的会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下一步我们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记者 韩振 黄安琪 姚玉洁 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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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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